權衡是所有文明制度下法律試圖達到的目的。發生於閬中的這種衝突其本身便是野蠻制度或是野蠻人群中的衍生物。在文明人群中,許多衝突悉會消彌於社會的一般交往中的、人們普遍依循善良的信念行使滿足任何他方合理的期望。人們於日常交往中都會以應有的謹慎和基於善的本能的注意,不給他人造成不合理的傷害。
今天的中國,人人有目共睹的是,共產黨野蠻控制67年後的中國人的人性陷落至令人恐怖的境地,到處瀰漫著反人性、反常識、反人類感情的醜行。在美國社會若發現一起詐騙案會成了個大新聞,而中國卻正相反,不發生詐騙案才會成了大新聞。故意碰瓷、對倒地老人扶助時被誣蔑訛詐幾成規律,常使人目瞪口呆。這種在普通人群中普遍的反人類常情的醜行,令人泣血的不解。人類的良知、對善助的感恩感情蕩然不見,除了邪靈附體這一種「合理」解釋,這種普遍局面在人類社會中空前絕後。
我自己就經歷過這種令人痛心不已的糗事。一位女士逆行騎車被快速進站的公交車嚇倒,責任無疑全歸她。她額部受創流血無人幫助,我還正忙著,但旁邊就是鐵路醫院,我把她攙扶進醫院替她挂了號,包紮完畢通知了其家人,我出於禮貌與她道別,萬沒料到她為百十來元錢出賣人性。從經濟角度,我耽延一小時的損失遠超過那點錢,但這是一種較量──儘管令人作嘔。他的先生是個保安,與她同屬一丘下物。我給她們留了一張名片後匆匆離開,但他們後來給我添了不少麻煩,一次找了一群人準備大鬧辦公室,但辦公環境本身的靜穆、莊重可能對他們的心理有些震懾,而終於在樓道畏縮一陣後離去(當然我不會因此便從此放棄助人)。我始終提醒自己,你看見的就是需要幫助的人,看在人相的份上予助,至於後來他會變成什麼那是他自己的事。但人非草木,孰可無情緒,這種事的發生實在令人沮喪。
當然中國社會中的各種反人性局面的生成,有其深刻而複雜的條件,野蠻制度生成的永無可靠保障的貧窮心理、人與人之間的爭鬥、不信任,長期毫無權利環境下生成的無尊嚴導致內心的深度不安、不自信心理等,都作了這扭曲人格生長的土壤。
與審判方式同樣重要的是未來中國對法官專業化要求及其制度性建設。對法官的專業化配置,本屬司法領域天經地義的常理,但一切正常問題到了土共手裡,即變得反常起來。
在於中共恐怖組織,法律根本上從不被視作是具有其專業特徵的領域,中共最得意也是在專業人士看來最無恥的一句話便是「黨的政法幹部隊伍」。他們全無有法院法官需要由有專業素養背景的人員組成的意識,由黨的幹部隊伍組成是他們從來不變的意識,于是便出現法盲做法官、法盲指導法官、法盲領導法官這種在文明司法制度下荒誕不經的怪事。可怖的是這個制度永無自省能力,它永視這種現象為「正常的組織人事安排」。
凡在中國有做過幾天律師經驗者,無不心知肚明的是,在中共公檢法「幹部隊伍」中每年要大量安置軍隊轉業幹部的恐怖現象。每年會有大量的軍隊轉業幹部,作為黨的政治任務被安排至公檢法司等「法律」部門中。「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轉(指軍轉幹部)說昏話。」這是我剛做律師時從老律師嘴裡聽到的。他們對專業一竅不通卻深諳特權的威風,任何專業邏輯、正當程序,在他們面前盡顯無力感。
我的一個戰友,在部隊時與彼感情頗深,是個營部軍醫,而性情頗為木訥。2004年初我在陝西一個中級法院開庭時,意外遇見彼正是合議庭審判長,而且還是該院的「業務骨幹」。庭審過程暴露出他乾脆是個業務盲。庭審一完他尾隨至賓館來看我,我問他:「你一個軍醫,從未進行過任何法律專業訓練,你怎麼敢上審判席?」彼嘻嘻一笑:「球,好弄,領導、骨幹、老人手都是老轉(軍轉干)。」
我曾有個案子在河北一家中級法院,一審主審是個「老轉」,此君有一大嗜好──釣魚。約好的閱卷時間他去釣魚,無奈之下,費了些周章在外找到了他,此君正悠然漁釣,我過去提醒他前天的預約。「嗨,急個熊。聽說你也當過兵,坐一會兒嘮嘮」,邊自顧水面邊說著。
不幸的是,到二審在省高級法院主審又是個「老轉」,對我卻很熱情,那情形直似遇上他親人,說早就聽說過我,說自己在軍隊政治部當主任時就在《知音雜誌》上看到過我。他倒挺實在,我欲與之談案件,他卻很爽快地說:「沒有用,這種媒體報導的案子,承辦人員說了不算,審判就是個過程,由審委會拍板。你比我更清楚的。」
當然,我這裡並不是說中國黑暗的司法現狀盡由「老轉」們染成、司法不公悉由他們的無知造就。但透過這樣一種令人哭笑不得的荒誕法官人事安置現狀,人們可以看清了,法院法官的專業性意義在土共「領導同志」眼裡是怎樣的一文不值。他們意識中根本就沒有法官專業價值與法治價值意義之聯繫,法律正義、社會公正、法律專業價值聲譽,很難從一群法盲的認識裡找到認知。
我自己的很多經歷常刺痛著我的感情,但面對的總是挫敗與無力感。我對我個人之認知還算清醒著,我極適合做律師,卻不應是在中國。有一點你無力改變,即每天得面對「黨的政法幹部隊伍」這群法盲,你在他們跟前必得做假人,否則你會寸步難移,稍不留神即會惹起事端,這在於我是很痛苦的。
我被「法官」們公開侮辱的事多不勝數,每必怒髮衝冠而終於又無可奈何。一次在烏魯木齊縣法院少年庭「法官」劉毅辦公室要求依法閱卷,他連話都懶得與你講,我只好站在他辦公桌前等待。他乾脆到別的辦公室去串門,且一去一上午。等他回來後一看我還站在那裏等,他指著我破口大罵:「你媽X,你一上午像一捆賣不出去的爛菜一樣栽在那裏,你算什麼東西?」無奈之下,我找到他的庭長吳某,闡明瞭律師閱卷是法律明確規定了的。不料吳庭長大怒,說他一聽「法律法律」的就一肚子火,說到他跟前談法律是吃錯了藥,說你既然談法律就讓法律給你去解決。
我常在這種屈辱中強抑怒火,為了當事人的利益奔突在這些尚連正常人性都喪失殆盡者中間。正因為從骨子裡瞭然了他們,我從不願意在工作之外與他們週旋,只有一次例外卻得了莫大的侮辱。我瞭解他們卻也瞭解自己,這次被侮辱的經歷更證明我對自己性情判斷的準確──我沒有能力和他們交往,那不是正常人可具備的能力。
我在烏魯木齊執業期間,一次下午我的顧問單位說晚上有事找我,由於我晚上從不願應酬,所以我提醒公司若是應酬我是不參加的,不料一會兒公司領導全部趕來了。我記得公司總經理叫王雪蓮,是個心直口快的新疆人,說今天的情形特殊,請的是天山區法院院長,強調了我必須參加的重要性。迫於無奈,我答應了,但提出整個過程我不願說話,公司方連連應諾,結果不說一句話還是惹出大禍端。
這場飯局因有了我而失敗得一塌糊塗。豪華氣派的大包間裡,客人昂然而至,一看是天山區副院長劉志軍一行六人,我與劉互識但從未說過話。劉那天心情極好,但話說得不大有分寸,大略上與彼目空一切的輕飄飄人格有關。一開始的一番自我開場白就不大合適,這反映了中共幹部一種普遍的膚淺、愚蠢,把見不得人的無恥勾噹噹成個人榮耀誇示。他神情昂揚侃侃而談,說他今天請了五位貴賓,他是為了陪五位貴賓,才出席今晚的宴請,要不然一般當事人他是不會給這麼大的面子的,然後便一路說開(由於在此無意使這種人渣佔去太多的篇幅,在這隻講個概略情形)。大意是他女兒當年高考落榜,女兒不行老子行(其實他就是個副科級)。就是他請來的那五位新疆教育廳的貴賓,幫他女兒辦成了大事,聲言辦得很好,解決了女兒上好大學的問題。所以他今天親自來陪五位貴賓赴宴,並且把請客的光榮機會給了XX公司(我旁視我的當事人,個個臉上爍爍發光)。然後便是公司人員輪番為他女兒能上好大學祝賀他,給他敬酒。
我面無表情地自顧吃著菜而大禍臨頭矣。先是氣氛越來越不對勁,漸漸地,他對我怒目而視了。所有人都不知為什麼,我心裏燈火通亮,他終於不能自持地像潑婦般直接開罵了,「我他媽從事二十二年法官工作,從來還沒有碰上一個敢不給我敬酒的律師。」這一罵開不可收拾,沒有他不敢用的詞,他的五位貴賓都放下筷子顯得很尷尬。我繼續面無表情旁若無人地吃著,他越罵越狂怒,而越狂怒則越罵,竟至暴跳。
我當時內心還是有些震驚,覺著長期特權思想浸淫可以將一個膚淺的人毀害至怎樣不堪的境地。他歇斯底里地在幾近癲狂的醜態中否定著自己作為人的一面,他見我無動於衷──包括表情,在於他顯然得出的結論是我害怕他的淫威,突然跳起來「吃你媽X,我讓你吃」,他發瘋似地一把拉開椅子,猛地一把準備將餐桌掀翻砸向我,由於那豪華而巨大的餐桌很厚重,結果拚命掀了兩次而巋然未動,那五「貴賓」眼看要出大事,局面完全失控,便趕緊起身離去,大家不歡而散。
那天吃飽肚子的只有我一個人。後來有人告訴我,劉志軍成了水磨溝區法院院長,我一點都不感到意外。講述這樣的過程,並無有一絲於個人泄憤的感情,徒然浪費我極寶貴的時間。這就是我們的「司法」現狀,且不說是缺少了文明社會下司法人員所必須的專業學養、毫無瑕疵的個人操守,尚連正常人必須具有的人性、人格都殘缺得不成形,指望由他們矯正社會不良行為、把持社會公正,這是怎樣的一種無望?
我曾在一個案件裡起訴烏魯木齊市政府,本案法官私下說出了他們的無奈,他說市委書記、市長一個電話可以把法院院長叫到辦公室訓斥一頓,市委、市政府開會時,人家書記市長在主席台上,公檢法的領導被當成下屬單位負責人坐在台下參加會議,說法院的經費就靠人家市政府給撥,法院怎麼敢判政府輸官司呢?
當然,我們在思索法官專業學養與司法公正價值的關聯意義,並不意味著我認識不到壞制度這個根本癥結。但感到「法官」自身的完全的庸人以下意識,既是這種壞制度的產物,也是這壞制度的條件本身。有一次我到四川梓橦縣法院立案,結果正常工作日法院空無一人,多經打聽得知,縣醫院院長女兒出嫁,法院全體人員都去參加婚禮去了。頗具刺激意義的是,我這次代理的案件告的就是縣醫院。這就是中國律師面對的現實,更是中國法治前途所面臨的災難性局面。
誠然,是人建立了制度──無論它好壞。但絕大部分歷史情形是制度塑造人,而不是建立了制度的人在塑造制度,我常想這大略上可算得上是人類社會的一大奇特甚而至於神秘現象,或者可以說這就是歷史有著自己腳步的實證。從專業層級、學歷角度論,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這些部門冗余的高學曆法律專業人員的比例應僅次於專業學院,但他們醒目的法盲舉動常令人目瞪口呆。尤其三部門動輒聯合下發通知,或作出所謂司法解釋。它們的僭權舉動使人噴飯,許多情形下,它們直接就是「最高立法者」,你看不到一點法律專業學識的痕跡。
我自己常想,法官職業是一個僅次於哲學家的成就完善人的職業,但那必須是在文明制度下。美國法官專業化程度可以說是世界第一,他們的專業化成就著個人人生價值的同時,更成就了偉大的美國司法價值。我覺得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每一份判決書都是一篇極好的司法歷史文獻,不僅僅是從法律專業角度,更是從思想、哲學、文學的角度。每一份判決書的書寫,大法官們以自己的精闢的專業學識,深邃的思想、深厚的人文淵歷及極大的個人耐心,成全著美國司法文明價值的財富及其魅力形象。在每一份這樣的判決書中,你能明顯地從那文字的背後感覺到歷史責任感及幾至爐火純青的觀察及說理能力。我們在他們的這些文字裡,能讀出美利堅合眾國人民民情中的渾涵了光芒的樸和人性美。精到而淵深的專業學識及專業精神是構成這一切成績的最璀璨的生命環節。從個人的完善角度論,一個法官,主導司法的過程──在任一個案件中,都是驗明自己身份正邪、驗明自我人性善惡、接受自我檢省而終於成全自我的一個契機。
在一個文明社會中起作用的法律體系,當成熟的反映著社會的共同文化、願景、方向和目標,而法律人的專業素養是成就這一切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法官的基本專業素養是,以最小的代價化解社會衝突,撫平社會傷痛,而不當只是以機械的手段消滅衝突、壓滅衝突。他們當是社會矛盾、問題的解決者,而不當動輒即成了問題、衝突的本身。
未來中國法官專業化發展將會是順理成章的制度設計,將對聯邦系統法院法官的專業閱歷作為第一選拔條件。絕大部分情形下,國家會注重在操守方面無任何瑕疪記錄的、執業一定年限的律師精英群體裡,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選擇,以從專業學識及個人操守兩個方面保障法律實施的質量及健康司法價值的發展。
相關鏈接: 附:高智晟《中華聯邦共和國憲法》草案全文下載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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