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抵制司法獨立 中國法治現狀真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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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2月11日訊】「信仰自由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力…就像生命的權利一樣,不證自明。」這是大陸律師李和平等人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時的一段辯護詞。這篇名為《憲法至上、信仰自由》的辯護詞被認為是首度從法律層面系統全面的闡述了在中國修煉法輪功的合法性。既然煉功不違法,那麼中共如何能夠利用國家機器抓捕數十萬無辜民眾呢?近日,大陸最高法院院長周強給出了答案。

周強在1月14日召開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公然要求全國各級法院「堅決抵制」所謂西方的憲政民主和司法獨立的思潮影響,這一宣言並非口號,而是中國法治現狀的真實寫照。

休斯頓法輪功學員楊臻:「2016年5月9日,我媽媽張紅茹在中國青島懸掛法輪功真相展板時,當地派出所就把她給抓了,走上街頭表達意見就違法?這在民主國家隨處可見,在中國言論自由也是受《憲法》保護的啊,抓了人先定罪說你是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這個罪名本身就是違憲的,定了罪然後再去找證據,於是去抄家,抄家的過程也沒有見證人,而且搜查清單上的見證人都是公安內部的人員,這說明你這個證據的取得是違反程序法的,證據根本就不合法。」

這樣漏洞百出的案件在民主國家是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但在中國大陸,借由周強口中可以信口雌黃的法律和朝令夕改的憲政,就可以輕易的編造罪名給行使憲法基本權利的無辜民眾,而經不起推敲的證據,也絲毫不會影響法院的判決。

休斯頓法輪功學員楊臻:「2016年12月19日開庭時,他們只允許一個家屬進去旁聽,這是違反公開審判原則的。我媽媽的代理律師在辯護時,還指出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編造證據、偽造證人證言、證據矛盾,以及證據的鑒定不合法等問題。他們沒有任何依據來治我媽媽的罪,可是他們當庭不宣判,一個月後,2017年1月20日,在看守所秘密宣判3年半,也不通知律師,就是說讓你辯護那是顯示我的民主,可是你改變不了任何結果,抓你判你根本不需要任何法律依據。」

針對周強的言論,評論人士認為,「任何國家如果沒有司法的獨立性,其結果都將是法治的落空和冤案遍地」。正是這種游離於司法監督和輿論監督之外的公權力,使得中共可以肆意抓捕治下的任何人,這一方式在迫害法輪功的17年間屢試不爽。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僅2016年就有1,162名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而99年至今,僅記錄在案的就有超過20萬人被非法關押或判刑。

新唐人記者乾朗、洪宇德州休斯頓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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