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制憲思想記錄之六: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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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我有過兩次閱讀托克維爾名著《論美國的民主》的經歷,影響我最深之一的是,他肯定地談到堅挈並終於成就了美國價值的三大因素:民情、法治和地理環境。

至少我認為,地理環境在成就一國價值意義上的作用屬偶然因素,或者說只是為托克維爾的認識成就了的因素。地理環境真若具備了托克維爾先生認識的、作為成就一國價值的基礎因素,我依然認為作為一種靜態的客觀存在,很難使人信服它可以成為決定一國精神價值的決定因素。我自己傾向認為,堅挈美國價值的結構性因素當是民情及法治兩個因素,而民情則是這兩個決定性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實際上不難理解,良好的法治環境是良好民情的產物,至少是有互為原因和結果意義的。

而良好民情則必然是理性向好宗教信仰長期滋育的結果。孟德斯鳩認為德行是民主政體的基礎。黑格爾則從哲學角度給出了良好法律秩序與德行互為先決條件。實際上,滋育了美國良好法律秩序的民情是英裔美國人淵源綿長的宗教信仰生命。

基督教對歐洲歷史及歐洲民情的影響遠遠超過國家本身。在歐洲,許多國家還未正式產生前,基督教卻早在發揮著強大的影響力。在西歐各國中,最早調整人身權、財產權的並不是世俗國家制定的法律,而是教會制定的規則。可以毫不誇張地結論,基督教教會法律是歐洲世俗法律的第一淵源,是西方法律的根。歐洲的歷史根本上就是基督教強有力地使歐洲世界的歷史存在與基督教的愛相一致生長的結果。黑格爾認為:「從根本上來說,現代世界對自由、自我決定性和人類生活之無限價值的堅持乃是基督教在數個世紀裡宣揚人性的無限價值和尊嚴,宣揚愛的無限重要性的結果。」

這位19世紀最偉大的哲學家也曾談到在中國建立道德和宗教信仰的困難問題,便是今天正常人聽來都震聾發聵。他說:「中國,道德和宗教的存在是無本之木,因為道德和宗教都以意志的自由為它們的必要的條件和基礎,而專制的政治卻相反,那種最專橫的、邪惡的、墮落的專制的橫行無忌,卻是以普遍的缺乏道德和宗教為條件和基礎。」

今天中國宗教信仰的生存環境比黑格爾生活的時代更其的惡劣不堪。中國實際上在絕大部分歷史階段是沒有人類宗教文明意義上的信仰的,而迷信的歷史卻是人類第一的綿長。迷信以野蠻人群為生植基礎,而宗教信仰是理性人群中的必有現象。

一個國家,尤其是中國這樣的一個具有幾千年黑暗專制管制歷史的大國,國家的根本性變化,若沒有堅持不懈的對民情的堅定改造,欲實現國家的改變目標也只能是沙灘上的建築,這種改造就是在國家有意識影響下的廣泛的宗教信仰的植立,若沒有這樣的相應培植,那麼全國民眾的品行和實踐就不可能有任何深層次的變化。如果沒有良好的信仰為真正的社會和政治自由提供基礎,那麼,中國的文明發展就實實可慮。

我們必須取得的廣泛共識是,宗教信仰應當是國家和社會中所有自由和倫理當然的基根。西方文明的歷史發展無可爭議地顯明,只有在良好的宗教裡,一個民族、一個社會乃至國家才能把握到對它們來說終極的真理,才能使他們的法律的權威根植於通過信仰認識到的真理,國家的法律才可以是正義的。

宗教信仰可以制約那些不怕法律的人,在一個無法無天的極權體制下,沒有宗教信仰對人心靈的約束,這將是一個何其可怖的局面,今天中國普遍的人性黑暗現實就是活教材。

我曾在一段文字裡提到過,宗教信仰是人類的天性特徵之一。人類已顯明的歷史事實是,人類區域文明的形成大相逕庭,緣著早期人類各為區域隔絕而互不聯繫。當人類終於實現了聯繫後發現有幾個諸如語言、規則、宗教信仰等的普遍的共同擁有的文明成果,即無論在怎樣的區域、怎樣的歷史形態及處在怎樣的文化式中的民族,均必會有自己的宗教信仰。表明它是人類固有的天性感情,亦即其實則是構成人類人性的一部分。

中國人自然不例外,樸素的文化感情裡共認的是神摶埴造人、「天道無親,常與善人」、天理、天良、天道酬勤這些基本的信仰心理感情及認知。然而,今天中國的許多人遠離了自己生命的根,脫離了信仰,這是當下中國最醒目的現實,這是共產黨長期瘋癲肆虐、仇視、消滅人民心靈信仰取得了的大成績。但它從未取得過完勝,我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的瘋狂打壓,就是這沒有完勝的實證。生長在人心靈中的美好實在不易消滅的,迄今的歷史上還未有過成功消滅了的先例。羅馬帝國對基督教四百年的迫害史,終於的結果歷史已顯明。人類歷史上多少個與宗教信仰抗戰的強大王朝,終於滅亡的都是它們自己,中共例外不了。加緊了的打壓是加速了的滅亡節奏。所有共產主義政權,無一例外地終其存在的全部歷史無不伴隨著對人民宗教信仰的血腥壓迫暴行,而它們都滅亡了。

宗教信仰是人的天性特徵,因而是人性的一部分,宗教迫害不僅侵蝕天道,更是強力閹割人性,是強迫人民墮至牲畜以下,是最不可饒恕的反人類罪惡,中共恐怖組織的這筆罪債永不得抹滅。人類心靈本身的深度和高度,它的歡樂和哀傷,它的行為、命運乃至命運的抗爭,人性的生長,良知的意義,唯有在信仰裡才可得到有意義的把握。任何「偉大光榮正確」的政府之任何對信仰的指手劃腳都是愚蠢的,更是不正當的,世俗領域就是政府權力的邊界。政府無權、也無力布置安排人們的來世生活,它是只有宗教信仰才可以抵達的高度和目的地。

對於未來中國,我個人思索的觸線早已越過暴政的滅亡及其此後的一系列技術建立,我一直在思想良好民情在2017年後中國的建立問題,這是中國改變的根本所是。

我們清楚自己面臨著怎樣異常複雜的局面,畢竟我們在野蠻壓迫的環境裡被強制「特色」了68年。被強制扭曲了的許多靈魂將是未來文明價值培植的巨大障礙。我們將面對許多這種邪惡壓迫下生成的人性病變造成的堡壘森嚴局面,我們對這局面要有足夠理性及冷峻的心理準備。馬基雅維里在其著《李維論》中寫道:「一個習慣於君主制之下過活的民族,如果意外地變得自由,他們仍很難於保持自己的自由。」「一個腐化了的民族,在恢復了他們的自由後要保持自由,就會遇到世上的一切困難。」阿倫特更提醒人們,「極權主義政權垮台後,極權主義的方案仍可能存在,它以一種有強烈誘惑力的形式,將會在可能的時候,以對個人有利,並且能夠解除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悲苦姿態出現。」

中共滅亡後一個時期內將是久積了的、被掩蓋了的悲苦、災難的總暴露期。普遍痛苦的感情會醒目地瀰漫在這片國土上,醫治這一切卻不能是個簡單技術行為可得實現的。

這個階段,乃至今後相當長的時期,主流大眾傳媒的健康向上趨善的輿論氛圍便更顯其重要,而政府在這樣過程中的影響作用卻無法立竿見影。懂得民主政治體制下政府角色及其權限運作規律者不難理解這一點。在民主憲政體制下,政府依然對社會生活、社會風尚、民情產生著不可低估的影響。但這種影響是漸成而緩慢的,政府自己不能經辦媒體,而又無權力操縱媒體,更不可對媒體施發號令。未來中國五屆以內的民選政府領袖之行為、個人品行、操守、習慣對中國長遠健康政治生態的形成有著舉足輕重的底定作用。始終必須保持清醒頭腦,無論怎樣的情形下,永不可嘗試操縱大眾傳媒,永不可強調特殊「特色」。使中國社會自由媒體健康良性崛起,於人民長遠福祉、國家寧靖政治環境的發生、發育、發展生命攸關。它像宗教信仰於好民情培養作用一樣的要緊。

2017年後,在中國健康社會、良好民情培植時期,中國需要一大批猶如18世紀末、19世紀初活躍在美國社會的似托馬斯‧潘恩、亞歷山大‧漢密爾頓、詹姆斯‧麥迪這、約翰‧本傑伊等理論、思想出眾並勤於寫作的精英和一大批熱心於人民福利及國家政治建設的政治精英奮力。

從技術角度論,中國永不缺這樣的人才。勿需諱言、我們結構性地缺的是類美國建國精英們的德行、操守及得益於在長期的宗教情懷裡生成的表裡如一的誠信。至少是我個人的宗教信仰體驗,一個真正虔誠皈依了神的信徒,很難想像他的內心敢生出見不得人的詭計。作為信徒,保持內心的淨潔不僅是與自己的神保有親密關係的必須條件,更是一個虔敬信徒對自己神的一種義。努力保持內心的淨潔、向善、愛人及表裡如一的信實,是信徒對神的一種義方面的義務。

宗教信仰對人、人性及人之心靈改造的作用無論何以肯定均不為過。尤其重要的是,如果孩子們有著一對具有虔誠信仰的父母,孩子一生在人格、人性、誠信、仁愛及品行方面的受益是何其的使人感動。不出兩代人,中國社會民情將會發生令人驚心動魄的改變。

常有人問我,個人能為改變中國做些什麼?我每必告訴之:改變自己,作正常人,改變自己就是在改變中國。「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表裡如一地改變自己,是改變中國最好的起點,而人的能力究竟有限,尤以在遇到自己慾望及感情方面。恕我向來的直言,我想我的神亦不會嫌忌我以下的有感而發。宗教信仰在改造人心乃至人性方面是有著不可替代的力量及效用,但前提依然在於個人的能動納接意識。至少,我認為只要著意在真正體驗與神建立心靈交通及想在信實的神面前作一個信實的信徒,你定得了一個使你及你的孩子永遠受益的改變,否則,你的宗教經歷將會得了竹籃打水功夫。我不厭其煩地述說這些,是因為體驗過不少使我深感憂慮的過程,如果我們竟不認為它是問題,那麼,未來中國不會發生在精神層面上實質性的真實改變。

我在北京曾參加過兩個家庭教會的聚會,期間給我的體驗頗使人不安甚而至於沮喪。若不進一步交流,作為新來者的慕道者,你能看到某種觸動心靈的「好」——恆切的禱告,情、景並茂,有些極有水準。但漸漸地你發現,所有的祈好都是為了自己,擴大一點則超不出聚會基督徒的範圍。給人的印象是,似是人人都清楚教會外面的世界很不好。另一個使人明顯能感到的是對外面世界心知肚明的不好,所有人既無力,更可怕的是亦無意改變它,仿佛是得了一種能完全於現實隔膜的好,而且隔膜的心安理得。更使人不安的是,對這種明顯默契了的共識之共同堅守意志,保障著大家的平靜,而企圖改變它,或竟沒有遵守者,則必會造成群體的不安或反感且反感之情總無力遏抑而溢於言表。

我當時只是一個慕道者,但因為對法輪功受難者的微力幫助引起了一群人的普遍反感。那個教會的成員有許多都是些頗有名氣的文人,他們單方面便決定了我的「錯」,並因此不依不饒。這些事是我從未對外泄露過的,今天思索至此突然意識到,作為自認為的弊端,神使我看到這一切必有神的美意在其中。

我們,每一個基督徒、每一個教會,我們在自我檢省、相互幫助乃至批評中,在神的愛裡生長,於我們,便是於我們所在的社會亦益處多多。我不止在一處強調過,當我還有些條件或者說是力量之時,我力爭為一切被惡政壓迫的受害者都予幫助,儘管是絕不可能,但我的這種意識從未動搖過。

對法輪功受難者的駭人聽聞的被迫害境遇,2004年前亦是有所耳聞的,但人都有自己的局限,乃至自己個人的私。中共恐怖組織的一些頭目不僅多次在我面前、在大哥面前也不止一次嘆息過,認為如若我母親不逝世我定不會去觸碰法輪功問題的,這便是我的私。儘管近乎卑鄙,但究竟當時是我切實受制的一種無力改變的現實——不願使母親再受驚擾。也許這正是母親突然離世的所是,不信神的人很難諳悟其中因果究竟。

但無論當時還是今天,我並不認為我個人與法輪功存在什麼感情淵源或個人對法輪功有什麼特別的認識而關注他們(對於他們趨好向善的信仰本質那也只是後來接觸後得了的認識)。我關注的是他們作為人的權利遭到了使人無法容忍及坐視不動的逼害現實。他們立志追求真善美,追求心靈的向好,即便錯也是他們自己的事,與他人無涉。更不該以危害政權安全為由去壓逼甚至在肉體上消滅他們,這是使人最大的不安和不能容忍的所在。

當然在我個性裡的一些剛性的東西,也成了後來事態發展的內在導因。當局自己公布的法律就在那裡,而我也實實在在存在著。我去為法輪功冤獄學員立案,所到之處,「法官」肆無忌憚地喝斥,有的公然恐嚇威脅,而我所依據的,正是當局自己公開的「法律」,儘管我知道這國法律的虛飾現實,但還是感到了一種被侮辱性的欺騙。而真的當我開始意識到法輪功被迫害災難的嚴重性,開始實質性地介入關注時,流氓當局竟然公開以黑幫手段阻撓、打壓。常識告訴我,這裡必有驚人的見不得人的罪惡被遮掩著,後來的事實證明了我的判斷。

我從不認為自己在這件事上有錯。便是真有錯,真正的基督徒是不應當公開排斥一個有錯者。主公開的宣示來這個世界不是為了招聚義人的,乃是為招喚罪人。

遠離了公義情感的基督徒是不完整的。看看偉大上帝在拯救尼尼微城過程中對人間公平正義的呼喚,我每讀至此,總感動不已。任何只為了一己之好而接近神的人,那是他對神偉大慈愛及慈愛中飽含公平、正義感情的完全無知。這是一種對神的虧欠,而終於虧欠的還是自身。因為你自我疏離了與偉大神的心靈距離。

神的無私是絕對的,你不渴慕祂固有的心靈品質,你便不可能接近祂,這是由祂絕對的聖潔品質決定了的。這也便是同樣的是基督徒,為什麼有的弟兄姐妹與神親密無間,總處在被神感動、加持的無限妙境中,而有的弟兄姐妹卻一生在屬靈的體驗經歷中平淡無奇的原因所在。一種主要為自己的好,只關心對自己效用的宗教是墮落的宗教。而在任何一種宗教裡,只抱著為自己的好而參加宗教活動,他會看得見自己的墮落的,這絕非聳人聽聞。

我前面提到的兩次在兩個家庭教會中的體驗最後都黯然退出,有些現象使人哀傷。一些人在那裡形成一種認識乃至人格同質的小圈子,這與教會的包容與開放背道而馳。當你與他們不同時——不是在信仰上,只是在俗事上的做法與他們的喜好不同時,他們決心不容忍你,只差驅趕你離開。

我在第一個以文人為主的教會裡參加不到十次的聚會,竟被台上風度不凡的布道人點名三次貶斥。

第一次的發生過程很突然。余傑(關於余傑先生,這裡有必要鋪張幾言。最近風聞說我在《2017年,起來中國》中的、記錄與于泓源談話中的涉及余傑君的部分內容底定了他的「中共特務」地位實在是大謬不然!這實在不該是那點文字中能讀出來的意思。我真實記述這段內容,一方面,我素不喜遮掩,不論牽涉誰,便是我的大哥有錯同樣在書中是指出的;另一方面,只是想使大家明白,便是對自己的「政治頭腦」十分自信的文人們也像我們一樣具有局限性,也會上當、被騙的。但有一點含糊不得,即無論以怎樣粗糙的標準,亦不可歸余傑君於「中共特務」的去處,之既是我們的不智,更是我們的損失。恕我直言不諱,不少人確實深惡余傑君和曉波君這些年裡總欲使暴政反抗者服從他倆調度、跟在他們身後,以他倆為模式、為道路,但有不從者即視之為仇敵且永不饒過,實實使人扼腕。好在他倆運氣不賴,這些年歸順者眾而不從者極少見。按說,中國頗不小,有時冒出一兩個不服從者也是難免的,中國就有我和飛雄這種不大聽話者,可這究竟是現實,中共下的功夫很不小的,對我倆終無改變。我們大家理應懂得派別共存的意義,反抗陣營不同派別合股反抗暴政而不是非得要成了敵人。不客氣地說,今天這種不同派別尖銳對立而非合股奮力的現狀,倆位須擔主要階段性的歷史責任——為什麼不可有其他與你倆不同或獨立於你們的反抗者!恕我再絮叨幾言,中國素有道德文章的說法。事實上,心錄決定著眼界,豁亮的心靈對文章意義影響重大。只要有條件,凡余傑君的文章我都讀,便是我一個外行亦可識得,君這些年文字意義沒有進步、發展。文章常立意不低,而總終於因缺了氣度、氣勢及宏闊眼界收於瑣碎,作為君的讀者甚覺遺憾的!誠願以上直言予君有益)夫人劉敏女士正在台上聲情並茂布道,那是我第二次參加他們教會的聚會。她突然把《聖經》放下宣布說:「我們知道,有的人,他們是不會信神的,高智晟律師就是這種人,高律師他不會信神的。」

我這裡並無性別歧視的感情,若當時布道者是位男士,我定會站起來與他辯論。儘管我表面很平靜,但我的內心震驚不已。且不論耶穌基督有不許論斷他人的戒令,我最震驚的卻是這種視他人存在如空物的毫無禮貌的做法。

感謝神!感謝作家北村先生(我只在後來聽人說他是作家、叫北村)。沒料到,這次聚會結束時,北村先生突然站起來說他有話要講,他說了我心裡想說的話。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說:「高律師信不信神只有神和高律師自己才能做出準確判斷,外人的結論不僅不妥,而且對別人欠基本的禮貌。」

另一次的教講道人在台上的公開貶斥我強忍了沒有作任何回應。最後一次是一位更有風度的先生,又在台上批評我作為基督徒公然替法輪功說話,說他為我感到臉紅。我當時坐在第三排,離講台很近,我向他指出,不用說是一個基督徒,便使是一個不信神的俗人,如果他對其他人類同類的苦難視而不見時,他尚連做人的資格都可慮,那就是一個行走的皮囊。感謝神,他當時向我道了歉(後來我通過范亞峰弟兄得知了他的姓名)。

我費力講出以上遭遇,不是想使誰難堪,實無這種閒情。意在提醒每個讀者,注意我們自己的能動意識在信仰中對自我心靈改造的意義。我的三次經歷能得出的明顯結論是,至少是這三件事上,在那個時段內,有一群自視靈修生命不俗者是少了自我調節意識。在我對法輪功的問題上,他們達成了使他們不願意容忍的共識,對一個被他們決定了有錯的人無纖毫包容、提攜之意,且憎恨之情不能抑遏。我認為這是對個人靈修生命的最不容忽視的損害,俗世間常人的暗昧心靈主導了靈魂而不行任何抗爭和檢省,這是個人心靈與宗教神奇意義的堅硬對抗。這種情形是否很普遍尚不得結論,但我們每個信仰者都須予以警惕。如若仍不肯有意識地以虔誠的信仰來改造自己的靈魂,疏遠了與神的心靈距離,這比沒有信仰更其的糟糕,如果這種現象是普遍的,則將遺患無窮,會殆害我們民族的文明生命前途。

信仰對人的管束是在人的心裡,這是人世間無可替代效果的對人的管束。最近小兒子在學校犯了個小錯誤——他帶了一把精緻的水果刀裝在書包裡被發現,他得了兩天不准上學的處罰。他一直期待能得兩天的空閒時間到鄰近城市的「哈利波特城」去遊樂。他媽媽故意逗他,說你可用這兩天閒暇去那裡遊玩,孩子卻鄭重其事地說,他的心裡正在接受處罰,不可在學校規定的處罰期出去遊玩,強調要從心裡管束自己,保證自己的誠實。我和他媽媽得了大欣慰,美國健康文明的教育是一個方面,而更主要的,我們清楚是得益於孩子到美國後每週參加教會聚會的經歷。孩子的心裡乾乾淨淨,最易接近神,以致他姐姐欽羨他:凡弟弟的禱告上帝必應許!我們作為父母,這是何等的大安慰。孩子的心理乃至人格明明亮亮,他自己將終生受益。這使我的思索與未來居民社區宗教軟硬環境保障願景發生聯繫的主要感情基礎。

毫無疑問,我這裡並不是寄期望於在這方面未來政府要做些什麼,實際上,於宗教軟硬環境建設方面,文明而明智的政府的作用卻正在於它不做什麼。政府於宗教的作用僅止於它的良好、剛性的法律環境保障。人間的神奇力量或曰不可限量的力量永在人民中間。營造社區宗教信仰軟硬環境於我們、我們子女的價值及意義一旦為人民認知,人民的熱情加上時間,一切都會蓬蓬勃勃地以令人鼓舞的速度生長起來,這是一個絕不會落空的預期。國家,任何明智的政府,要做的就是絕不能侵犯宗教意識的自由,或是干預宗教信仰事務。

我們在憲法條文中要特別強調宗教與國家權力的各自獨立與平等的地位,國家和宗教不僅各自要有平等及各自獨立的認識意識,更要知道受這種意識的理性支配於國家及社會生活寧靖及人民安樂之重大意義。而這種認識意識及其意義不但須及於每個公職人員,更當須是成為每個普通人民、普通信仰者的認識及一般常識。

國家必須保證宗教組織的平等及自由、應當樂見其宗教功能的正常發揮。而毫無疑問,任何宗教都不能成了違法正當性的理由或藉口,任何宗教自由絕不能拒斥或對抗國家權力,必須真正地堅信自由的意義,必須真正地承認世俗領域的權力與上帝聯繫的意義。

而國家則不得承認任何宗教為國教,必須堅持政教分離分治的原則,憲法中必須明確確定,國會永不得通過確定任何宗教為國教的立法、不得通過限制或干擾宗教自由的立法;不得通過立法限制境外宗教團,個人在中國境內的宗教活動,包括辦學、建立教產、慈善或福利機構。所有宗教組織、團體或個人的權利及財產所有權得受國家的平等保護和保障,國家必須保障,對任何人,不得因其信仰身分而被追究法律責任,保障人人都有不受干擾的、自由選擇公開或祕密的方式,或單獨或同他人一起參加宗教活動的權利,這必須成為所有中國人的基本權利常識。

但任何宗教的外在表現必須服從於有利社會秩序和安寧,有利於增進人民的健康和公認的社會風尚和道德。得禁止任何宗教之間一切形式或手段的敵對行為。任何政黨、團體或個人,均不得出於政治目的而利用宗教機構、宗教團體或宗教信仰,這是在憲法中必須明確而理應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未來中國,宗教的自治權將會與許多的傳統觀念、認識、習慣發生碰撞,國家及全社會尤其大眾傳媒,均須得普及這方面的常識及權利觀念,有些方面,法律則必須明確對宗教自治權利的保障,包括軍隊、監獄、福利院、企業及一切社會團體,都應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提供方便。國家權力與宗教權利的獨立關係還體現在,國家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插手宗教事務,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干預宗教人事任免。宗教組織不得以任何藉口和理由插手干涉世俗政治事務,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推舉政治選舉人。

當快要結束有關宗教問題的思索之際,突然想起曾有人問過我的一個問題,即既然上帝全能全知、無限慈愛,為什麼不能直接給所有人一個完全平等、公平而幸福的世界?我告訴了他我的認識:造就一個不公平的世界,正體現出偉大造物主深遂智慧的維度及深不可測度的慈悲情懷。若所有人認識到:自己的思索、行為、與他人交往這些人類必須的活動與自己的所得不發生任何有影響的聯繫時,這些活動就會終於地全部停下來,生命進入靜止,然後全世界會進入死寂。而造就一個死的世界,絕對不會與全能上帝的智慧發生關係。#

相關鏈接: 附:高智晟《中華聯邦共和國憲法》草案全文下載

(大紀元首發,轉載請註明出處。標題為編者所加。)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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