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1月20日訊】如今的中國,官員「公費旅遊」現象屢見不鮮。這有治理方法的問題,更有治理力度的問題。那麼,中國古代,政府是如何治理這個對當今中國「老大難」問題的呢?
古代交通極不發達,各地人員往來極為不便,因此自秦漢時期,中央政府就建立了相應的沿途接待制度,由各地的地方官府設立「驛站」,負責過往官員的接待。驛站所需物資、經費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負擔。
驛站的建立,為公文傳遞和官員出差提供了方便:一是免費使用車船馬匹等交通工具;二是免費供應食宿;三是能獲得當地的一些土特產。
到了唐代,驛站制度也日臻完善,不僅中央政府設置了招待所「驛」,而且地方政府也設置了「館」,形成了數量眾多的「驛館」。
這既為官員因公出差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也是對官員的優待,進而演變為一種特權。出差的官員享受驛館的接待服務須經過上級批准,攜帶通行憑證方可獲得相應的待遇。當然,根據官員的身份和品級不同,飲食、住宿、車馬的接待標準也不盡相同。
宋元時期的驛館接待制度大致延續了唐代的政策。明朝初年,貧苦農民出身的明太祖朱元璋,吸取元末「給驛泛濫」導致官吏腐敗、民怨沸騰的教訓,從洪武元年就頒布法令對某些特權者進行了限制。
他命令「非軍國重事不許給驛」,明示大小官員「不得擅乘驛傳船馬,違者罪之」。朱元璋還注重理論實踐相結合,殺雞給猴看,拿自己的親屬「先正綱紀」,以儆效尤。
洪武三十年(1397年),駙馬歐陽倫擅自動用驛館的數十輛馬車走私茶葉出境,朱元璋得知後立即下令將歐陽倫賜死。由於朱元璋用嚴刑峻法治理驛政,明初出現了「驛遞清樂,而里甲不擾」的久違局面。
然而到了明中葉以後,由於朝政腐敗,驛館泛濫,管理混亂,各地政府不堪重負。部分地方官員乘機欺上瞞下,橫徵暴斂搜刮驛銀,敲詐勒索支應驛差,貪贓枉法累害於庶民百姓。
為了取悅來往官員,很多驛館還建有樓台亭閣,或因山就水,或鑿池植樹,營建有四時美景的內部景觀,以致朝野「清郵傳以疏民困」的呼聲四起,迫使明朝政府三次對驛館管理進行了較大規模的改革。可惜,再好的規定也有人鑽空子,一些高幹子弟本來沒有權利享受服務,但照樣在自己的旅途中作威作福,一樣待遇也不能少。
明朝被百姓譽為「海青天」的海瑞擔任淳安知縣期間,一次,兵部尚書胡宗憲的公子路過淳安,因對淳安驛丞(管理驛館的小官)的簡樸接待不滿,竟將驛丞吊打。
海瑞下令將胡公子關押起來,並上報胡宗憲:「您曾明確指示不許大操大辦地搞接待,現在卻有人膽敢冒充您的公子招搖撞騙,我特向您請示如何處理。」弄得胡宗憲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轉自《文史網》
(責任編輯:任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