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殺人不償命 北京一村支書雇凶殺人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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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1月09日訊】近日,北京大興區某村支書楊殿保雇凶,將舉報他的村民張某毆打致死的案件,市高院終審改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楊殿保無期徒刑。

據陸媒報導,楊殿保曾任北京大興區小陳莊村村支書,62歲的被害人張某多次去鎮裡、區裡舉報他貪污,楊殿保因而對張某非常不滿,隨即出資12萬,夥同王某、邵某預謀報復,由邵某找來侯某將張某打死。不久,楊殿保、王某、邵某、侯某分別被大興分局查獲歸案。

據審理交代,侯某在大興區黃村鎮三合北巷路邊,持用羽毛球拍袋包裹的鐵棍毆打張某,致張某顱腦損傷死亡。楊殿保事後給付邵某7萬元,侯某從邵某處先後得酬金3.3萬元。

案件審理初期,楊殿保狡辯稱,沒有拿錢給邵某,後邵某供出談話錄音,證實楊出資雇凶殺人。

一審法院審理結果,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楊殿保有期徒刑13年,侯某無期徒刑,邵某有期徒刑12年,王某有期徒刑10年。

一審判決後,檢察院提起抗訴。4被告人也提起了上訴。二分檢提出二中院的一審判決對楊殿保量刑過輕。

日前,市高院終審改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楊殿保無期徒刑。其他3人維持原判。

對於這起案件的判決,有分析人士認為未能體現真正的司法公正。在此之前,河北省石家莊村民賈敬龍因抗強拆殺村官被判處死刑。而楊殿保做為村官殺村民卻隻判無期,與理不公。

據報導,賈敬龍是石家莊市郊區村民,3年前在他準備舉辦婚禮時,他的私人別墅被村長兼書記何建華帶人暴力強拆,在強拆的同時,他們父子和親戚們被強拆人員毆打。對此,他多次上訪無果,不但村委並沒有合法的發放回遷房,未婚妻也離他而去。

2015年初,他用射釘槍射殺了村長何建華之後自首認罪,但仍被判處死刑。2016年10月19日被中共最高法院核準死刑。

有分析人士說,賈敬龍案和楊殿保案的不同待遇,讓人質疑,難道法律只是給老百姓定的嗎?

成都知名作家譚作人說,賈敬龍案是一起典型的「逼上樑山」的案件,但民眾和官員在判決上同法不同罪引起公憤。「像落馬的大大小小官員,貪污上千萬、幾億、甚至幾百個億都沒有執行死刑,像那個內蒙的政法委書記冤殺呼格……薄谷開來的謀殺案也不是死刑立即執行。」

網友「秀才江湖」說,在沒廢除死刑之前,應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了死罪的人就該判死刑,不能因為他是官府的人,就避重就輕放他一馬。

(記者羅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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