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發表文章《重慶公訴人承認法輪功在中國合法》,文中記述了重慶市巴南區法院再次對法輪功學員張君的非法開庭。重慶律師為張君作了有力的無罪辯護。不同尋常的是公訴人在《庭審記錄》上留下了他自己的判斷:我們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法輪功是「×教」,也找不到任何法律法規說法輪功是「×教」,就是沒有任何法律法規說法輪功是「×教」。
公訴人留下的這個庭審記錄,絕對不是「610」(江澤民糾集的非法組織,專門迫害法輪功)想看到的,那麼作為被「610」的邪惡鎖鏈桎梏的公檢法人員,最起碼在這位公訴人這個環節上斷裂了。這位公訴人沒有用自己的嘴說背後指使者想讓他們說的話,而是找回自我,展示出了一個執法者在邪惡違法的操控中應有的擔當。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明慧網刊發了一篇《法輪功學員近期被無罪釋放案例》,這篇文章匯總了近期明慧網報導的多起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另外明慧網在大陸綜合消息中也有很多拘留所、看守所拒收法輪功學員的案例,這同樣體現出被江澤民邪惡集團欺騙並控制的公檢法人員,瞭解法輪功真相後在漸漸覺醒,並以他們的實際行動拒絕邪惡指使,不再參與對善良修煉人的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網刊發的《警察明真相後立刻表示辭職》。文章記錄了一位法輪功學員主動叫住路上遇到的一位警察,他(她)善意的給警察講法輪功真相和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公檢法司人員遭惡報的例子,勸警察不要再在做傷天害理的事。那位警察明白真相後羞愧的對法輪功學員說:「我再也不幹這種丟人現眼的醜事了,我命都沒有了,我還幹什麼工作呀!我立刻向上級匯報,我不上班了,我辭職不幹了。」
像這樣明白真相後立即行動停止迫害好人的例子還有不少,但也有至今仍蒙在鼓裡不接受真相,繼續追隨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人。這正是法輪功創始人和法輪功學員所擔心的。因為迫害法輪功必遭惡報,這是善惡有報的天理,當神以災難的形式來索取惡人的性命時,他們是毫無逃生出路的。所以法輪功學員十七年來一直在酷刑殘害中遵師命講真相救眾生,力圖避免和減少災難的發生。
自從「對法輪功不講法律」,「打死白打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成為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內定的律條以來,江澤民操縱公檢法系統對法輪功學員流氓式瘋狂酷刑殘害長達十七年之久。所以說,公檢法系統是這場迫害中受害最嚴重的,因為他們追隨邪惡迫害好人的纍纍罪惡都實實在在的擺在這裡,他們不僅要承受人間法律的追究和制裁,將來還要承受慘烈的地獄之苦,以償還自己所造的罪孽。所以說瞭解法輪功真相對他們來說至關重要,因為執迷不悟的人得救的機會越來越少。
在國內的邪惡環境中,只有在法庭上能聽到律師為法輪功學員所做的無罪辯護。儘管他們處在被排斥、被打壓的邪惡處境,法庭也不按照律師無罪辯護的意見作出判決,但是律師的慷慨陳詞,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讓不少法官、公訴人、法警心服口服。但是在「610」給予他們的巨大的壓力下,他們很多人都在說「我們做不了主」、「我們說了不算」。
往往傀儡當久了,就會丟失自己。要想擺脫背後掌控自己的魔鬼那是相當困難的,沒有足夠的正義能量就突不破邪惡對被控制人心靈的封鎖,所以說重慶張君案的公訴人能夠衝破魔控,用自己的嘴說出自己的心裏話,用自己的良心簽上自己的名,他做出的是自己棄惡從善、改邪歸正的選擇。
張君案看似個案,但是它實際上是一個代表,因為法輪功學員是為了維護大法,不放棄信仰,講真相救人而遭迫害的,所以張君案的公訴人說出的是所有法輪功案件的根本:信仰無罪,修煉和弘揚法輪功合法。
相反,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發動的這場對好人的迫害就是在破壞社會安定、製造社會動亂、擾亂社會秩序、損害善良人生命財產安全、敗壞人類道德、侵害人權自由、踐踏憲法法律。看看中共這個用謊言控制人們精神,用暴力殘害人的性命,用恐嚇勒索人的錢財的惡魔不正是邪教魔鬼本性嗎?
解體邪惡從你我做起,遠離中共邪教,擺脫邪黨控制,做自己的主人,享神賜的福報。
──轉自《明慧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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