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丹:濟南「腎交易案」背後的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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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剛剛過去一年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山東濟南歷下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腎交易案」。這一「組織出賣人體器官案」的看點有三:其一、「患者需要支付40餘萬元至60餘萬元不等的高額費用」,而出售器官的「供體」卻「只能拿到4萬元左右」,「大部分非法利益都進了中介、醫生的腰包」;其二、涉案的成員各個都熟悉交易流程,大家分工合作,各取所得;其三、手術地點「非常簡陋」,常常被安排在「某平房內」。

綜上三點,我們不難發現,如今,中國活體器官買賣的「地下市場」早已不再是個別不法份子的小偷小摸,而是以「團夥」的形式來進行的有組織、有規模的集團化運作。之所以參與的人越來越多,從無業遊民到專職醫生,似乎都能貢獻出一己之力,正是因為「受體」將要支付的數十萬元費用與「供體」出賣器官所得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利潤空間。不難想像,這些分到參與者手中少則近千元,多達近萬元的「好處費」正是促使他們對自己所負責的環節始終樂此不疲的源動力。

表面看來,在這一次次的交易中,無論「供體」、「受體」,還是在每個環節中「各司其職」的「負責人」,似乎都或多或少的分得了一杯羹。僅一次交易就能養活包括負責「尋找腎源」、「對腎源進行食宿管理」、「接送『供體』」、「在手術中打下手」等在內的一大家子人,這豈不是美差?然而,在看似公開的交易背後,卻上演著將「供體」淪為被肆意屠宰的牲口的冷血劇目。實際上,所有參與者的「有利可圖」都建立在對「供體」的漠視與殘忍上。

我們且不說,這些「供體」若靠售賣自己的器官來謀生,這本身就足以折射出他們所遭遇的冷漠;若非走投無路,誰又會想到要拿維繫著自己生命的器官來換錢呢?更何況在器官買賣的交易中,真正起決定性作用的其實就在於「供體」器官這一項,而非其它。對比「受體」所支付的巨額費用,「供體」的利益則顯然被漠視了。

除了漠視,還有隨處可見的殘忍。隻從「黑中介」將手術地點安置在條件簡陋的「某平房內」就可見一斑。說到「活體摘取器官」,這不但涉及到錢財、利益,更涉及到人的生命安危。操刀醫生的技術、手術室器材的專業化與衛生狀況都將是「供體」生命是否會被危及的重要指標。就在去年8月,有媒體曾報導了一起發生在2015年的某器官提供者因接受換腎手術而導致死亡的案例。很顯然,器官移植手術是存在致人死亡的巨大風險的。一旦這樣的手術置於「黑箱」之中,那麼「供體」在被摘取器官後還能否活著拿到錢,就成了誰也不敢保證的事了。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的那次移植手術致人死亡後,我們卻並未從報導中看到有關做手術的醫生也同樣接受了法律審判的文字敘述。那麼這是否意味著,在器官買賣的黑市中,被安排做手術的醫生會被告知「不必負責」?畢竟「供體」也是非法交易的參與者,被淪為了「違法者」的他們,又有誰會去憐憫、同情?又有誰會竭盡所能的對他們的生命安全負責呢?如此,「黑中介」們就只想著尋找最便宜的手術地點,乾淨與否都是無所謂的;而醫生隻負責把「供體」的心、肝、肺、腎拿出來,管他是否會因此而丟了性命?

如果說,組織者能對充當著「供體」的「違法者」如此漠視、殘忍,那麼,對待另一些已被政府認定的「違法者」又是否會更加無所顧忌呢?或許有人會說,器官交易在中國是違法的,其組織者一直是政府打擊的對像,怎麼可能會跟那些已被政府關押的「違法者」進行交易呢?的確,這些被刑囚的「違法者」是沒有資格售賣自己的器官的,但由於他們本身毫無人權可言的悲慘境況,被肆意、強行摘取器官則是很有可能的。

2010年,有大陸官方媒體在說明「境外人士的中國器官移植旅遊火熱一時」的文章中指出,「曾經成為國外患者救命之所的天津第一醫院東方器官移植中心2006年時創造出一年完成600多例肝移植手術的記錄,其中來自美國、日本、沙特等國家的外國患者就佔到了一半以上」。此外,位於遼寧瀋陽的國際移植網路支援中心在自己的網站上也公開表示,「在中國29個省、市、自治區的國立醫院僅腎移植手術已經完成3萬5千餘例,在全國範圍內,每年腎移植手術例數多達5000件以上」;「能完成如此數量的移植手術,是與中國政府的支持分不開的」。

由於中國的器官捐獻率排名世界末位,政府也時常指出,捐獻率遠遠不能滿足「每年有約150萬名患者等待器官移植」的需求,因此我們有理由懷疑,上述這些陡然大幅度增加的成功移植的手術例數與肆意、強行摘取「違法者」的器官有關。

然而在中國,這些數量巨大的「違法者」常常是無辜被冤的,他們有的是維權上訪者和正義律師,有的則是被肆意剝奪了言論自由的政治異見者。此外更大一部分,是來自於被瘋狂打壓、被殘酷迫害的信仰人士,而這其中,又以不畏強權、始終堅守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為最。

從中國器官交易黑市中的那些「黑中介」身上,我們似乎就能發現,更大的黑幕則是由一眾政府部門、機構來操控的。不難想像,中國的公立醫院能如此大批量的公開進行移植手術,必然少不了衛生部的批准、安排,也少不了執法部門,如監獄、勞教所等,源源不斷的送來器官「供體」,即一旦被發現器官匹配,就隨時能被判死的「違法者」。

如果有一天,這些器官交易的黑幕能被揭開,這類非法移植的案件能在法庭上接受審判,那麼其組織者的地位、身份以及參與者的人數,必定會讓整個世界都為之震驚。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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