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2月14日訊】今天(14日)下午,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在律師陪同下,前往河北省高級法院,遞交了聶樹斌一案的刑事國家賠償申請書,共計索賠1391萬餘元(人民幣‧下同)。聶樹斌被冤殺22年後,不久前被中共最高法院改判無罪。
據大陸澎湃新聞報導,12月14日下午1點30左右,聶樹斌的母親在兩位律師四川澤仁律師事務所律師辜光偉、北京市京師(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的陪同下,前往河北省高級法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
王殿學律師透露,國家賠償申請主要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人身自由賠償金、撫養生活費和精神損害賠償等,還有一筆當年聶家向被害者康家支付的2000元賠償金,各項費用合計1391萬餘元。
張煥枝提交的刑事國家賠償申請包括7項,其中一項,張煥枝請求原河北辦案機關向請求人發送道歉信,並在媒體上公開國家賠償決定書予以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
聶樹斌案回顧
1994年8月,河北石家莊市女子康某在市郊被姦殺,年僅20歲的聶樹斌被指控為疑犯,並於1995年4月以故意殺人、強姦婦女罪成被判處死刑。2005年初,嫌犯王書金涉多宗姦殺案落網後,主動供認是康某案的真凶,一時輿論嘩然,聶樹斌的家人開始申訴。
在歷經逾11年的奔波申訴後,中共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12月2日對聶樹斌的再審案公開宣判,認定案件缺乏客觀證據,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責任編輯:王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