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察日報報導,近日,安徽鳳臺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黨委書記、主任範光林不過是一個科級官員,卻「小官大貪」,涉貪4千餘萬,被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罰金300萬元。
不過,範光林「小官大貪」倒不是甚麼新聞,據說案發前主政一方的範書記外在形象一直是很光鮮的。他不但是鳳臺縣的能人、名人,他還曾分兩次向紀委廉政賬戶繳納了9萬元,以示其律己之嚴。2012年1月,有關部門評選「中國好人榜」,時任城關鎮黨委書記的範光林入選敬業奉獻類人物,是安徽省唯一獲此殊榮的鄉鎮幹部。在有關範光林的事跡描述中,他是個「一心為民、無私奉獻」的好書記。
然而,據說這位聲名顯赫的好幹部在任縣開發區管委會書記期間,管委會因合同糾紛、房屋拆遷、建設用地權屬爭議等事項當過11起行政、民事案件的被告,件件敗訴。不僅如此,這位好書記還是一個錙銖必爭的「蠹虫」,當地有不少人清楚他的嘴臉。提起範光林,鳳臺經濟開發區群眾常常這麼說:「他呀,是台上一個樣,台下一個樣。」
就是這麼一個爛貨,而且幾乎人人皆知,爛得並不高明。誰知不但一直被委以重任主政一方,深受上級青睞,而且還代表安徽入選敬業奉獻類人物,獲得了「中國好人」稱號。據說,這個「中國好人」的評選可是由中央文明辦主辦,中國文明網承辦的全國性的評選活動,其權威性略見一斑。難道安徽沒人了,中國沒人了?
由中央文明辦主辦的「中國好人榜」卻出現了範光林這樣的爛貨,一個不折不扣的腐敗分子,頭上卻帶著「中國好人」的桂冠,這讓中央文明辦情何以堪?甚麼「標桿」、「優秀」、「模範」……我發現現在各種類似的評選特別多。這些評選大多都是打著弘揚正能量的旗號,個個顯得義正辭嚴,必不可少。可是,如今連中央文明辦評選的「中國好人」都成了「中國壞蛋」,這豈不是莫大的諷刺,我們難道不該反思一下嗎?
其實不止範光林這個「中國好人」讓人尷尬無比,曾因涉嫌巨額受賄被捕,震驚教育界的原武漢大學常務副書記龍小樂曾獲「全國優秀黨務工作者」稱號;文強的姘頭,原重慶公安局女總隊長陳光明獲得過「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勞動模範」、「第五屆全國十大女傑」等眾多榮譽稱號,還被選為黨的十七大代表。而原湖北黃岡市副市長操尚銀,東窗事發前竟擁有全國勞模等30多項耀眼的榮譽……
鬼知道這些年來中國廉價批發了多少榮譽稱號!但我知道如果讓安徽鳳臺經濟開發區群眾來評選,我想範光林基本是不能當選。誰都明白,這些美其名曰的評選大多並不能代表民意。正是因為如此,才有那麼多的「南郭先生」濫竽充數,讓金燦燦的榮譽蒙羞。既然我們的評選不能做到公正公開,那麼為甚麼還要搞這麼多名目繁多的評選?這樣的評選還有甚麼意義?這是在弘揚甚麼?
吳鉤孤陋寡聞,不知道別的國家是不是經常搞類似的評選?更不明白我們為甚麼不從制度和機制上著手規範和約束,而是熱衷於搞評選,老是喜歡樹立一個道德標桿讓大眾頂禮膜拜?這不扯淡嗎?任何標桿和模範都是人不是神,是人怎麼不會犯錯?既然難免犯錯,又怎麼能號召民眾學習其道德,這不是打自己的臉嗎?這本身就是緣木求魚,世界上哪有如此愚蠢的做法?!
──轉自《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