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1月21日訊】最近,中共民政部正副部長被免職,領導層垮塌半邊,另外,民政部過往的一項「決定」今年也首次受到了大陸民眾的公開質詢。這項決定直接涉及對法輪功的迫害,如今被質疑違反憲法。
香港「東網」18號說,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和副部長竇玉沛雙雙被免、失聯,料已成「籠中虎」。昔日紀檢組長的曲淑輝顯然也難辭失察失職之責。加上今年2至4月中央巡視組在對民政部巡視時,發現惠民政策落實不得力、社會組織審批管理不嚴格、公共權力部門化利益化、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不規範等問題,最終引爆民政部領導層垮塌半邊。而地方上的民政系統更是「上樑不正下樑歪」。
除了被質疑將成為國務院第一個呈現「塌方式腐敗」的部門,民政部過往的一項「決定」今年也首次受到了公開質詢——山西女子孟麗霞,針對民政部在1999年7月22號頒布的「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今年依法向民政部提交了信息公開的申請。這是正式宣布鎮壓法輪功的第一份公開官方文件,中共喉舌央視從當天開始進行24小時滾動播報民政部通知。公安部也於同一天根據民政部的決定發佈了鎮壓法輪功的通告。
但據知情人、現在旅居紐約的葉浩先生向《大紀元》介紹:1993年7月,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正式批准法輪功為其直屬功派。而到1996年3月,法輪功正式申請退出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之後「法輪功研究會」就不存在了。
法輪功發言人張爾平:「99年民政部所謂取締法輪大法協會這個事情,當年在96年的時候,這個協會就已經解散了,那麼到99年你民政部再去取締一個不存在的組織。實際上是很荒謬的一個事情。」
孟麗霞在對民政部提出信息公開的申請中也質疑了這一點,同時還要求民政部公開取締決定的法律法規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中,並沒有所謂『非法組織』的內容」,「你部之『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當為無效而應以取消。」
多名法律界人士也認為,民政部的這一文件是違反憲法的。
大陸著名法學教授、律師張讚寧今年9月在為天津法輪功學員辯護時指出,「民政部有甚麼權力宣布一個宗教組織為非法組織?」「民政部文件、公安部通知,屬於越權,嚴重違反憲法第三十六條關於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和立法的相關規定。」
大陸律師胡貴雲去年在為遼寧鞍山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時也表示,「中國沒有一條法律能證明法輪功是邪教,對於民政部的規定是不具有法律效應的,不合憲法。」
前福建寧德市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民政部的決定)法律上講沒有任何意義,行政上講也沒有任何意義,從政治上講就是一種獻媚、諂媚的一個行為。目的是甚麼呢?目的還就是為了跟著江澤民,能夠分一點羹。可以撈一點好處。」
孟麗霞由於申請民政部等公開信息,8月3號從家中被綁架,之後在本人絕食抗議和律師、家屬不斷控告下,於8月29號回家。目前她已經依法控告涉嫌打擊陷害的官員。
張爾平:「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實際上是依靠謊言和掩蓋事實真相來進行的。它鎮壓越多,謊言越多,越無法自圓其說。所以它就靠恐怖的辦法,靠手中權力強行的封鎖消息。」
前福建寧德市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透露,外人不知道的是,民政部本質上是政法機關,歸統戰口管,是一個準司法部門。它起著輔助中共專制的作用,吊銷所謂非法社團,或不批准民間社團成立等。而如今反觀民政部領導層塌方,可以用一句話形容:人在做天在看。
李建峰:「我們不能保證說,這次民政部這些官員的倒台就跟這一件事有關,但是可以肯定的說,跟他類似的胡作非為的總共的量的積累是有關係的。量的積累到了一定質變的時候,它必然要塌方的。」
由於民生領域直接牽涉百姓生活,民政部的腐敗和違法行為引發的民憤更大。此前中紀委駐民政部巡視組,公開民政部在扶貧領域腐敗的9起典型案例。外界關注,民政部領導層塌方後,還將牽出多少內幕以及貪腐官員。
採訪/編輯/尚燕 後製/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