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9月13日訊】 上週五(9月9日),加國首例被被控販運人口罪名成立的香港移民柯耀昆(Franco Yiu Kwan Orr)的上訴案,在經過再次審理後,法庭推翻了販運人口的罪名,但其非法聘用外國公民及申請簽證時提供失實陳述的罪名仍然成立。
據CBC報導,該案件是由柯耀昆為孩子僱用一名保姆引發。這名不願透露身份的保姆L.S.稱,5年前她與柯耀昆夫婦一起從香港來到加拿大,為他夫婦及三個孩子做保姆。
在法庭首次審理該案時,L.S.作證稱她每天工作16個小時,雇主每月僅支付500元,並謊稱有可能為她獲得在加拿大合法就業。
在2010年為柯耀昆一家工作了22個月後,L.S.撥打911報警。2013年,柯耀昆成為根據加拿大移民法被控販運人口罪名成立的第一人,三罪同罰,被判入獄18個月。
柯耀昆對此提出上訴,卑詩省上訴庭的評審團推翻了對其的控罪,並下令對該案進行重新審理。
在第二次審理的整個過程中,被告質疑了L.S.的信譽。
卑詩最高法庭的法官鄧肯(Jennifer Duncan)在其裁決中稱,L.S.的證詞前後不一,相互矛盾令人懷疑。
L.S.聲稱不知她持有什麼樣的簽證,當她到達加拿大時,也沒人對她做任何解釋。鄧肯對此表示質疑,因為L.S.要在加拿大這樣大型的國際機場海關通關,不可能沒有人對她提起。
鄧肯還對L.S稱其受到柯耀昆家庭的不良待遇表示質疑,稱L.S.過於極端,否定她來加拿大後獲得的任何好處。
柯耀昆的兩項罪名比之人口販運罪要輕得多,但最高仍可判罰5萬元和/或入獄2年。量刑聆訊定於9月14日舉行。
──轉自《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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