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的歷史上,曾經有過各種動聽且言之鑿鑿的承諾,但事後卻無一樁兌現的。以下便是幾例。
一、1949年打江山的時候,中共承諾當政後不搞一黨專政,要建立一個民主自由的新中國。
毛澤東是這麼說的——
「中國是有缺點,而且是很大的缺點,這種缺點,一言蔽之,就是缺乏民主。中國人民非常需要民主,因為只有民主,抗戰才有力量,中國內部關係與對外關係,才能走上軌道,才能取得抗戰的勝利,才能建設一個好的國家…。。只有民主的統一,才能打倒法西斯,才能建設新中國與新世界」…..
「我們已經找到了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自由民主的中國』將是這樣一個國家,它的各級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無記名的選舉所產生,並向選舉它的人民負責。它將實現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則與羅斯福的四大自由。」
劉少奇是這麼說的——
「只要一有可能,當人民的組織已有相當的程度,人民能否選舉自己所願意的人來管理自己事情的時候,共產黨就毫無保留地還政於民,將政權全部交給人民所選舉的政府管理。共產黨並不願意包辦政府,也是包辦不了的。共產黨除了人民的利益與目的外,沒有其它的利益與目的。」
「共產黨要奪取政權,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這是一種惡意的造謠與誣衊。共產黨反對國民黨的一黨專政,但並不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
結果呢?我不說大家都知道。
二、1989年7月28日,六四事件後,中共中央政治局舉行全體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群眾關心的事的決定》,鄭重承諾一定要做好以下七件人民群眾關心的事。
1、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懲治腐敗、解決分配不公。
2、堅決制止高幹子女經商。首先從中央政治局、書記處成員和國務院常務會議組成人員做起,實行迴避政策,他們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從事流通領域的經營活動;不得在流通領域公司任職、兼職,凡有任職、兼職的必須於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前退出,另行安排工作。領導同志不得利用職權為親友經商提供任何方便條件。
3、取消對領導同志食品的「特供」。
4、嚴格按規定配車,禁止進口小轎車。
5、嚴格禁止請客送禮。中央政治局、書記處成員和國務院常務會議組成人員,不準用公款宴請內客;到下級單位和基層,吃飯一律為工作餐。
6、嚴格控制領導幹部出國。
7、嚴肅認真地查處貪污、受賄、投機倒把等犯罪案件,特別要抓緊查處大案要案。必須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凡依法該受懲罰的,不管是誰,一律受懲罰。
27年過去了,結果擺在那裡!
三、再後來,中共為加入WTO,向WTO組織承諾2015年7月前做到:
1、取消電信與通訊壟斷;
2、取消絕大部分關稅保護;
3、取消80%以上汽車關稅;
4、開放銀行業;
5、全面落實雙休日與有償加班;
6、開放傳媒與影音等幾十條。
……
結果呢?……沒有結果。
事實證明,中共的承諾都是忽悠人的空頭支票而已。那些至今還把它們當真的人,該醒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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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