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7月25日訊】 中國公民蔡先生涉嫌通過假結婚來到加拿大,政府要把他遣返到中國。他向法官求情,說他離境後沒有人照顧2個幼小的孩子,沒人掙錢養家。但法官認為不存在這些問題,駁回了他的上訴申請。
法院文件稱,蔡先生和一名加拿大公民結婚,他妻子隨後擔保他移民加拿大。他在2006年10月登陸加拿大,然後和妻子離婚。
2009年3月,蔡先生又和一位中國公民結婚,然後擔保他的第二任妻子移民加拿大。這段婚姻也不長久。
2012年,蔡先生開始了新的戀情。他和華裔女友住在卑詩省,女友為他生了兩個孩子。
蔡先生兩次離婚後,加拿大海關(CBSA)開始調查他。海關收集了大量證據,認為蔡先生的第一次婚姻屬於假結婚。2014年5月,政府部門向他發出了驅逐令,而且命令他5年內不能回加拿大。
蔡先生試圖把責任推給移民顧問,不承認自己假婚姻。他到上訴庭(IAD)上訴,要求政府部門取消驅逐令。
上訴庭表示,蔡先生通過假結婚獲得加拿大身分,又擔保他的第二任妻子移民加拿大。這表明他的造假問題非常嚴重。2015年7月,上訴庭駁回了他的上訴申請。
蔡先生隨後到聯邦法院上訴,希望法院擱置並取消驅逐令,因為他有很多困難,需要獲得人道主義援助。如果他被驅逐出境,一家四口會遇到很多困難。第一,他的一個孩子剛出生不久,另一個孩子只有3歲。兩個孩子需要爸爸的照顧。
蔡先生告訴法院,他的女友生了兩個孩子後就不工作了,他負責掙錢養家。他經營一間海鮮批發公司,2014年銷售額大約是400萬加元。他在公司裡扮演重要角色,如果他離開加拿大,這間公司面臨倒閉的命運。
聯邦法官斯特蘭(Cecily Strickland)在7月做出判決,蔡先生上訴失敗,這意味著他必須離開加拿大。原因是他的兩個孩子和女友都是加拿大公民,不住在加拿大也沒關係。一家四口可以在中國團聚。
另一個原因是蔡先生的女友很有錢。即使他不工作,一家四口也能生活得比較寬裕。他的女友當年帶著200萬加元,以投資移民的身分來加拿大。她在中國擁有一套房產,在加拿大也有一套房產。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張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