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7月06日訊】7月4日,前中辦主任令計劃因「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三項罪被判無期徒刑。這是否屬輕判?令計劃獲輕判的真正原因是什麽?下面我們來分析一下。
令計劃確實屬輕判。這有兩個判斷。一是按「兩高」2016年最新司法解釋:受賄300萬元以上可判處死刑。令計劃受賄7千多萬元,已超過死刑標準。二是一些重要罪行沒被算進來,如泄露國家機密罪,政變罪等等。
那麽,令計劃被輕判是否與傳說的他弟弟令完成在美國握有情報這一點有關?我認為關系不大。因為令完成是否握有重要情報,目前都是在猜測。即使令完成掌握了一些政治、軍事、經濟、甚至中南海運轉機制等情報,這些都是有時效性的,而且都是能夠改變的,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由於美國國會通過434決議案已成為公開的秘密。所以令完成手中並沒有什麽可以要挾習近平的籌碼。
我認為,令計劃被輕判的主要原因,不是因為令計劃不夠死罪,也不是令完成握有某種籌碼,而是因為在清理江澤民集團過程中,主犯還沒有到位,從犯還必須留作活口,所以像周永康、令計劃這些人必須留著提供證據或做人證。這一點實際不用多說。令計劃在中辦副主任和主任位置上呆了長達10年之久,掌握大量核心秘密,知道江澤民架空胡錦濤的全過程,也知道江澤民集團鎮壓迫害法輪功的決策過程和具體罪行。令計劃還對許多中共高層官員進行過非法竊聽。因此,令計劃作為活證據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具體說體現在三方面:第一個是在審判江澤民曾慶紅等江派元兇時提供證據;第二個是與周永康等互為證據。比如,周曾揭發令在胡錦濤習近平等人辦公室安裝竊聽器;同樣道理,令計劃也會提供周永康收集情報的證據;三是能為目前習近平大批迅速拿下江派省部級官員提供證據。因此,目前處死令計劃等於是替江派殺人滅口,毀滅證據和線索。這些就是不殺令計劃的主要原因。
另外,令計劃案還有兩個看點。一個是,這次宣判書上說令計劃是在離開中辦後,在擔任統戰部長、政協副主席期間,通過中辦秘書局局長霍克等,非法獲取大量國家秘密的。這個以前很難理解,為什麽令在中辦時不拿秘密文件,離開了才拿?其實令在中辦時也拿,栗戰書接班時就發現少了幾十份。但令離開中辦後應該更有這個動機,因為令可能感覺處境不不妙,大難臨頭,做賊心虛非常想通過搞到文件知道,習當局對他會怎樣處置。
另一個看點是,宣判書沒有提及令計劃背叛胡錦濤與周永康勾結的事情。令計劃完全知道江澤民架空胡錦濤和江派迫害法輪功的事實,但卻為了18大能上位仍然昧著良心與周永康結盟,欺君投敵,這在古代是殺頭之罪,這說明令人品極差。令計劃在最後兩年掌管統戰部時,以統戰的名義和形式加強了在海外對法輪功的迫害力度,與江派站在一起,給出國訪問的習近平製造麻煩。所以令計劃被治罪是理所當然的和必然的,也是中共官員參與迫害法輪功遭到報應的典型事例。
責任編輯: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