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7月04日訊】中共中紀委網站日前發文稱,目前與中共簽訂引渡條約的大多是發展中國家,而腐敗分子主要逃往西方發達國家,因此,要加強與這些國家合作,尋求支持。對此,評論認為,中共國際追逃實際操作的難度,主要是因為其目前的司法制度和人權標準,和西方國家差距比較大。
6月26號,中紀委網站發表「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的系列文章稱,外逃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主要是西方發達國家,要進一步加強與這些國家的協調與合作,縮小分歧,尋求支持。
旅美原大陸歷史學教授劉因全:「中共如果真是要把這些貪官污吏緝拿歸案,我覺得可能難度比較大,因為這個貪官污吏用了各種方法來隱藏自己的資金,他們用各種變換的手段使自己的資金由黑洗白,在這種情況下,追這些資金也不是那麼容易。」
根據此前中共外交部網站消息稱,截至今年1月,中國已經與67個國家締結司法協助條約、引渡條約等。其中,簽署引渡條約的國家,包括泰國、柬埔寨、菲律賓、老撾等亞洲國家,發達國家中的簽署國包括韓國、西班牙、葡萄牙、法國和義大利。
與中國簽署刑事司法協助條約的國家中,發達國家包括加拿大、美國、法國、西班牙、葡萄牙、澳大利亞、紐西蘭、日本、義大利和英國。
分析認為,在追緝外逃貪官的「獵狐」行動中,最大的難度應該是很多西方發達國家不願與中共簽署引渡條約。
中國問題獨立評論員李善鑒:「究其原因,實際上是因為中國目前的司法制度和它的整個人權的標準的問題。比如,對於西方國家來講,它認為你不能說這個人有犯罪,有嫌疑之後,沒有足夠的證據你就可以引渡這個人,這在西方司法制度上是不可以的。」
中國問題獨立評論員李善鑒進一步分析,也不能說這個罪犯是中國人,西方國家就會在犯罪的認證上採取中共的司法標準。
李善鑒:「在中國來講,它其實對很多犯罪事實的認證,就有很大的隨意性,而且我們以前暴露出來,很多國內冤案冤打成招的,這種事實不清的,這些方面的事情很多很多。那麼,在它引渡的這些罪犯所要提供的法律證據上,按照西方的法律條文來講,是不成立的、站不住腳的。」
李善鑒說,對於罪犯的處理上,西方國家也有一定的標準,比如,酷刑是西方國家所不允許的,而且很多國家廢除了死刑,罪犯被引渡回中國後,是否會遭受酷刑或死刑,它們也是要考慮的。
李善鑒:「對於西方發達國家來說,對於中國的司法狀況,它也是有一定認識的,這都是制度性造成的這種問題,去解決這個制度性的問題,讓它不僅僅是反腐和反腐的方式上能與國際社會接軌,在整個司法制度上,在人權標準上等等各方面,都能夠跟國際社會有一個融合,這才是一個關鍵解決所有這些問題的根本點。」
據中共公安部公告,去年4月至12月底,中共「獵狐2015」專項行動共抓獲外逃人員857名。
不過,中共外逃人員的實際數量非常驚人,遠超官方公佈數量。去年,中共央行引述中國社會科學院的調研資料披露,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外逃、失蹤人員高達16,000至18,000人,捲款8,000億人民幣。
習近平上台掀起反腐後,外逃貪官更是劇增。2013年10月份,一份據稱是中紀委內部統計資料顯示,當年外逃官員高達8371人。
6月初,中紀委網站發文警告,中共官員攜款外逃,就是叛黨叛國,追逃追贓要算經濟賬,更要算政治賬,不管腐敗分子跑到哪裡,跑出去多久,都要一追到底。
採訪 編輯/李韻 後製/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