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洛杉磯買房被占 屋主分享慘痛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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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06月23日訊】專程從大陸來洛杉磯買房的范先生,還沒來得及體會買下新房的喜悅,就已經被房屋租賃事務搞得焦頭爛額。他大方分享了自己的經歷,希望提醒其他華人,避免類似遭遇。

大紀元時報6月13日報導阿罕布拉市(Alhambra)華人屋主在買房過戶時,房屋被陌生墨西哥女孩佔據一事,引起關注。

屋主范先生:「我們買了這個房子,六月八日代理帶我們開門交房,但是門打不開,最後代理找了個鎖匠來開鎖,把門打開之後發現裡面有個女孩,女孩說這是她租的房子。」

6月21日,當地警局終於派來華裔伍探員及其上司,並表示經過調查後他們認為墨西哥女孩出示的租約是假的,但這位女孩是否自身也是受害人,還有待調查,且屋主不能強行驅離。

屋主范先生:「不能驅趕,她先進來,我們不可以再靠近她,不可以接近,因為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如果我們再靠近就要把我們抓起來。」

警察建議屋主提出告訴,且當地警局也不負責驅趕這位不速之客。

阿罕布拉警佐Tai Seki:「通常是縣警負責驅趕,等法官下達正式命令,表示房客不該住那裡,縣警通常會來,強制驅離房客。」

范先生為此事請教了若干華人律師,被告知美國法律傾向於保護弱勢,遇到租房糾紛房主很難勝訴,且律師費很高,又不能保證打贏。

屋主范先生:「遇到這種事情要找警察,總有一個警察會管的,不是所有的警察都不管。」

所幸這次警方提供了案件報告,裡面有假的租房契約及對方資料,屋主范先生可憑報告到法院申請驅逐令,立刻執行。范先生說此事讓他長了不少知識。

屋主范先生:「一定要在合約上註明,我交了鑰匙,進了房間入住了,中間代理的公證公司才可以放款。不管是貸款還是全款,一定要通過正規的公證公司。」

他還表示購屋後要在七天內入住,否則最好先跟警方報備。

屋主范先生:「如果在一個星期之內沒有入住你的房子,他就有可能侵佔,如果你不報告,他住了超過七天就變成合法的了。」

新唐人記者劉菲、劉寧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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