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6月15日訊】
據休斯頓媒體報導,Body Worn Camera「隨身攝像機」在警察系統內逐步受到認可。針對這一話題,記者 了休斯頓警察局高級警官Ted Wang。
Ted Wang:「最主要是,加強和改善警民關係。這個攝像機能讓警員在提供良好的警務服務的時候,用詞也要文雅一點。相同的,民眾對我們一般也會文雅一點,客氣一點。或者是說,他或許想要編一些故事,像這種例子,警員到現場,民眾一個說辭,後來他自己就推翻了他自己的說辭。我們在攝像機的前面,我們的反應都會比較不一樣。攝像機就是鐵證如山。」
「隨身攝像機」要解決的問題之一,就是警察開槍事件的責任問題,警察開槍事件經常受到民眾的關注。根據休斯頓警察局網絡公佈數據,2005-2015年,休斯頓警察局槍擊事件平均每年35起。近十年來,呈現出階段性下降,而後反彈,然後再次下降的週期性變化;近三年一直呈下降趨勢。遭槍擊的犯罪嫌疑人,24%死亡,34%受傷。
Ted Wang:「其實我們有很多時候,可以用致命武器的時候,我們沒有。我們就是用那個電擊器,很圓滿地結束這個狀況,同時也就救了一條人命。」
根據規定,警察須將攝像機隨時戴於胸前,維持在待機模式,抵達任務現場時立即啟動,不能隨意關閉。發生糾紛時,警局將回放錄像,查清事實。
新唐人記者蔣曉華、洪宇德州休斯頓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