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6月05日訊】很多非法滯留在美國的人,在申請綠卡時必須離境面談,才可加快流程,但對這些人來說,離開美國前必須得到入境禁令的豁免權,才能在重返美國時順利入境。
《紐約新聞》6月3日報導,當非法移民申請綠卡時,必須返回原住國的美國領事館面談,這樣會加速綠卡申請的流程,但也存在風險。根據美國移民法規定,曾經在美國非法居留180天的人,會被海關在其記錄中記入「入境禁令」,這樣的人一旦離境,下次入境將遇到麻煩。
然而申請綠卡的非法移民,通常在美國非法滯留時間都會超過180天。這種情況下,應該怎樣處理,才能在離境後重新入境時不會遇到麻煩呢?
新聞引述移民專欄作家、紐約大學「現在做市民」項目主任、律師韋尼克(Allan Wernick),對這一類綠卡申請者,在離境之前應向移民局申請入境禁令的豁免權,或者俗稱「回美證」(Advance Parole)的旅行許可(Travel Permission)。
報導引用一名21歲的非法移民拉蒙(Ramon)為例。未婚的拉蒙在紐約已經生活很多年,卻一直沒有合法身份,但擁有「暫緩遣返」(DACA: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直譯為兒童抵達者的暫緩遣返)。之前,拉蒙的母親已經獲得了綠卡,於是啟動了為他申請綠卡的流程。
如今拉蒙需要離開美國參加面談,但他心裏並不穩。韋尼克介紹,按照規定,擁有DACA的非法移民,可以向移民局申請回美證,所以拉蒙需要申請回美證,拿到後就可以放心的回祖國,前往美國領事館進行綠卡申請的面談。
您也需要回國參加綠卡面談?有疑問可以為韋尼克律師寫電子郵件:questions@allanwernick.com。
責任編輯:任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