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5月25日訊】廣東省政協前主席朱明國受賄案,週三在廣西柳州,中級法院開審。朱明國被指控受賄1.41億人民幣,另有近一千萬元的財產來路不明。
起訴書稱,朱明國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廣東省委常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廣東省政協主席等職務期間,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官方通報還提到,朱明國嚴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知情人士表示,這是指朱明國尚未與原配離婚時,在外與另一女子生有一子。
朱明國從1998年任海南省委政法委書記開始,在政法機關擔任要職近十年,他還擁有副總警監警銜。
海外媒體稱,朱明國是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馬仔,積極追隨江澤民、羅幹、周永康,殘酷迫害法輪功,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