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5月11日讯】(新唐人记者王蘭報導)卑詩省一對父母用塑料冰球桿和跳繩打14歲女兒的屁股被控襲擊罪成立後,現在有條件釋放。
這對來自卑詩省薩蒙阿姆(Salmon Arm)的夫婦今年早先時候承認體罰自己的女兒,因為他們知道女兒把自己的裸體照片從網路上發給了一名年輕男子。
當他們的女兒帶著瘀傷上學,她的朋友告訴了學校的行政人員,行政人員給皇家騎警打了電話。
有條件釋放意味著這對父母不會面臨牢獄之災,如果他們遵守法院命令,遵守法官給他們的12個月緩刑條件,他們就不會坐牢,而且還不會有犯罪記錄。
Couple given conditional discharge for spanking teen daughter https://t.co/7efRlYZDN6
— CTV News (@CTVNews) May 11, 2016
法庭規定這對夫婦禁止體罰他們照顧的未成年人,即使是最輕微的體罰,他們還被要求提供DNA樣本。
在審訊過程中,女孩的父親作證說,他「不知道,打女孩屁股是觸犯了法律。」
法官指出,這個家庭的教育觀是來自聖經,聖經建議家長用木桿敲擊孩子,而不是用手,手是用來表達對家人的愛。
不過法官還是認為,體罰有辱人格。
家庭和兒童權利律師約翰•舒曼(John Schuman)表示,加拿大刑法允許家長使用合理武力來糾正孩子的行為。
「肉體懲罰可以是打一巴掌,或打擊一下,打屁股有的情況下是例外。」舒曼星期三接受CTV採訪時說。
在上述案例中,在孩子身體上留下瘀傷肯定不屬於合理的武力。
「合理的武力不會導致傷害,你不應該使用物品來打擊孩子,」他補充說,「所以他們的行為明顯過分了。」
舒曼補充說,刑法不允許打兩歲以下或超過14歲的孩子。
所以法官的判決符合加拿大刑法。
「法官說,他們的行為更趨向於懲罰而不是歸正,並不是為了給孩子一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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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唐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