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執法官王温舒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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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04月22日訊】據《漢書•列傳第六十》記載,漢代王溫舒,為官諂媚,善於趨附權貴,對當權者的族人,雖罪大惡極,積案如山,也不予追究。對無權勢者,則予以凌辱。

他在審訊時,用拷問身份低下的犯人,來威嚇有背景的犯人,而不直接去抓。他任執法官時也是這樣。被他抓的犯人,大多死在牢中,沒有能活著出去的。其下屬如狼似虎,都是最惡毒的歹徒。因此,王溫舒轄區內,不安分的罪犯都嚇怕了。有勢力的人,就到處宣揚他治理有方。幾年後,其手下以權謀私,都富了。

終於有一天,惡報來臨。有個身份特殊的人,告發王溫舒收受了在額騎兵的大量賄賂,以及其它不法之事。他見對方來頭很大,抵賴不住,就畏罪自殺了。

當時,他的兩個弟弟、兩個親家,也各自因與他牽連的罪行而遭滅門之災。光祿勳(官職名)徐自為說:「可悲啊!古代有株連三族的事情,而王溫舒罪行暴露後,卻遭到五族滅門!」

王溫舒死後,家裡還藏著贓款千金。

王溫舒趨炎附勢,自以為是保身、發家的法寶。他有小聰明,卻缺乏正派做人的大智慧。

王溫舒從不觸犯有權勢者,在執法時,還加以偏袒,想以此來換取有權勢者對自己的幫助。他利用手中職權,狠治無勢的小賊,甚至無辜的平民,以此贏得“政治清平”的聲譽。他使用這些小聰明,雖然能得意一時,但最終還是葬送了他的命。

多行不義必自斃。王溫舒還是被告倒了。東窗事發之時,他所倚仗、趨附的權勢者,個個都對他冷眼旁觀,誰也不願引火上身,為他求情。

古來因貪賄而滅五族者甚少,王溫舒的下場,可謂慘極。

──轉自《大紀元》(有刪節)

責任編輯: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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