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3月26日訊】代理黑龍江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案的河南律師王磊,日前,被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強行解除二審辯護權。王磊律師表示,法庭違法,法官沒有權力剝奪律師的辯護權。
3月26號,王磊律師告訴《新唐人》,他18號接到黑龍江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刑庭女庭長金曙打來的電話,說法院已經解除了他作為于桂敏案辯護律師的二審辯護權。
河南律師王磊:「我說為甚麼?她說依據刑事解釋第250條,因為250條就是律師擾亂法庭秩序,可以帶出法庭,我說你是顛倒黑白,分明是法官侵害律師的辯護權,剝奪律師的辯護權,律師一直溫和說理,再說二審你沒有權力剝奪律師的辯護權。」
王磊說,這起案件發生於去年5月,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楊秀花、于桂敏,因在富區興隆大家庭超市講真相,被警方綁架到看守所關押,並遭酷刑折磨。
同年11月3號,齊齊哈爾富拉爾基法院對兩人進行非法庭審。在法庭上,王磊律師就當事人于桂敏遭刑訊逼供,毒打致傷的情況,提請法庭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于桂敏也當庭高舉雙手讓審判長劉慶華驗傷,但劉慶華置之不理。
王磊繼續依照現行法律,從不同角度為于桂敏做無罪辯護,劉慶華惱羞成怒,厲聲制止。
王磊:「法院開庭的時候,我給他講刑法,他不讓說, 講憲法不讓說,兩次聲稱要剝奪我的辯護權,我還反覆問他一次,你看能不能談憲法,他說不能談,不能說憲法,說到世界人權宣言的時候,法院就叫法警把我帶出去。」
王磊質問,律師在法庭為當事人辯護,法官竟然不讓引用憲法,這個法庭它公正何在?
王磊:「他不但是剝奪律師的辯護權,而且他在法庭上完全喪失了一個法官的中立,成為一個控方,整個法庭就他在表演,厲聲的喝止當事人,就是不讓說話,表現非常惡劣。」
王磊律師說,一審中除了嚴重違犯程序,判決也是錯誤的,于桂敏只因給路人發一張上網卡片,就被冤判3年。
劉慶華還當庭威脅于桂敏:不准上訴,否則會判得更重。
隨後,王磊會見于桂敏,告訴她,發一張網卡根本不夠定罪標準,于桂敏才決心上訴。
今年2月28號深夜,王磊律師在齊齊哈爾市辦案入住酒店,還被兩名警察闖入,帶到龍華路派出所盤查,警察承認是受人指使。
日前,王磊已經分別到齊齊哈爾市檢察院、黑龍江省高級法院、省檢察院等部門,控告劉慶華的違法行為。
新唐人記者李韻、元真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