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3月18日訊】布魯克林24歲華裔母親李林(Li Lin, 音譯)因涉嫌溺死2歲女兒而被控二級謀殺等三項罪名。此案件在華人社區引起很大反響。人們在質疑是甚麼讓一位年輕母親對親生女下毒手。有福州老鄉今天向本臺記者透露,原來案件後還有隱情。請看詳細報導。
一位了解李林在國內情況的陳姓福州老鄉得知此案件後,感到非常震驚。他對記者表示,李林其實從小是由養父母帶大。
福州老鄉陳先生:「她養父母不會生小孩,抱回這個女孩子。但他要回來這個孩子,他又生了好多個,生了弟弟妹妹,又生了兩個。養父母有了自己的兒子女兒之後,對她的態度很不好,經常打罵她,怪可憐的,其實這是個悲劇。」
不過他認為即使這樣,李林也不應用這種方式教育孩子。
根據法庭文件,李林承認將兩歲女兒鄭美迪的頭浸到有水的容器中,直到水淹沒頭部,並停留了一段時間後,才將孩子撈起,發現孩子已經失去知覺。孩子在送往醫院後不治身亡。
李林因此被控二級謀殺、一級誤殺和傷害兒童罪。16號在布魯克林刑事法院過堂後,法官不予保釋,將於3月21號再次出庭。
李林還有一個4歲的兒子鄭阿倫,因為被警方發現脖子上有青紫,已被兒童局帶走,目前寄養在親屬家中。根據法庭記錄,父親鄭先生已於今天早上到布魯克林家庭法院出庭。法官裁定4月進行審前聽證,在9月做出最終判決,判定鄭先生是否能拿回孩子的撫養權。
新唐人記者安心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