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3月16日訊】(新唐人記者張莉報導)去年一對中國留學生因帶3萬美元現金入境美國時未申報,今年再簽被拒。律師表示,簽證官對簽證發放有非常大的權力,只要認為申請人有可疑或某些不良紀錄,都有可能導致其拒簽,因此提醒華人一定要遵紀守法。
去年這對中國留學生因帶3萬美元現金入境美國未申報,在海關當場被沒收。一年後再申請來美時,卻因去年的這一不良記錄被拒簽。
移民律師李定一說,簽證官通常的拒簽理由是有移民傾向,或者簽證申請人曾有違反移民法的行為或犯罪紀錄。而這兩名中國留學生雖曾有違規行為,但並不嚴重,原則上簽證官不可以此為由拒簽。
但他也指出,簽證官在簽證的發放上被賦予極大的權力,只要懷疑申請人有可疑行為或某些令其可疑的不良紀錄,都有可能導致其拒簽。因此提醒華人一定要遵紀守法,不要抱有僥倖心理,以免在簽證時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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