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五大法規 讓人又恨又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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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02月23日訊】多倫多奇怪至極的一些法令,雖然讓人撓頭,使多市顯得乏味無趣,但也維護著這個美麗城市的完好。Blogto網站列出的五大法規,就屬於這一類。

公園內講髒話罰款

如果你一天到晚髒話不離口,你可能需要避開公共綠地。否則的話,你可能置身水深火熱之中,面臨高達200多元的罰款。如果你一定要在公園這麼做的話,建議是:把你講髒話的力氣,發泄在揮動斧頭的生產性活動上。

後院不能養雞

想要在後院創業,開發農場?別心急。小雞、母雞、火雞,以及幾乎所有其他的家畜,都在被禁之列。違規,將招致240元罰款。所以,很不幸,如果你想做煎蛋,仍然得造訪當地超市。

街道上玩冰球?

如果你想在住家附近的街道上玩冰球,三思而後行。因為依據城市法規,在市屬道路上,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體育運動或遊戲。如果真的允許這麼干,想想夢想著贏得斯坦利杯(Stanley Cup)的所有瘋狂的橫衝直撞,後果不堪設想。

酒吧限用彈球機

如果夢想在一間酒吧內把玩大量的彈球機器,那你可是運氣不好。依據多市的分區法規,一家餐館或娛樂場所,只允許放置兩台機械遊戲機。別以為這些法規沒人執行,Parkdale社區的Pinball Cafe關門大吉就是明證。

放風箏受限

對你而言,放風箏看起來像是某種無害的樂趣,但你錯了。在多倫多,放風箏造成的無數危險,使一條法規成為理所當然:確保風箏線不含任何有害物質,沒有許可證不要試圖進行放風箏比賽。

——轉自《大紀元》

(責編:唐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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