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1月26日訊】不少人會有吃超速罰單的經歷,但最近CBC的調查發現,加拿大一些省市的警察沒有按規定每班出巡前用音叉校準測速雷達,這使得所開的上百萬張罰單成為問題。
OPP放棄雷達測速引爭議
據CBC報導,安省警察署(OPP)十多年前就因懷疑雷達測速是否有必要而放棄了音叉校準。薩省里賈納警察局2009年起也停止了使用校準,但省內皇家騎警在其它地區仍要求使用音叉校準。此外,全國其它地區皇家騎警以及魁省警方也要求使用音叉校準。
法庭判決、製造商說明以及各地警方標準不一致,令人質疑這一校準到底有無必要?薩省和西北地區,法庭因音叉校準證據有問題,而駁回警方所開超速罰單。多倫多律師貝克(Dannial Baker)說,這說明警察提供的超速證據存在問題。希望安省能重新啟用音叉校準,並調查OPP當初為何要放棄音叉校準。
警察嫌麻煩
2007年受僱於美國雷達測速儀製造廠Decatur Electronics(DE)、曾負責加拿大警察雷達與激光設備培訓的美國資深警官莫里森(Kevin Morrison)透露,DE工程師的確認為,從工程學理論上來說,音叉校準沒必要,但另一個原因很可能是警方覺得音叉校準太麻煩,廠家為了迎合客戶心理多賣些設備,就在使用說明書中取消了音叉校準。
專家:音叉校準完全有必要
美國交通法庭專家證人、雷達專家薩維奇(Donald Sawicki)說,有人說技術先進了,音叉校準過時了,這種說法令人懷疑,OPP取消這一校準,根本不是什麽技術先進,而是打馬虎敷衍罷了。
加美維和部隊前遠程傳感系統高級顧問海恩斯(Paul Haines)也說,廠家說外部音叉校準沒必要,完全是錯誤的。美國國家公路交通管理局(NHTSA)對CBC說,音叉校準是非常標準的行業慣例,警察應向公眾保證,雷達測速儀符合或超過行業技術標準。
激光測速漸興起
2014年,加拿大10個省共開出近180萬張超速罰單,其中安省55萬多,如果測速儀不準的話,不知道會冤枉多少人。目前北美多數警察部門仍使用雷達測速,但也有越來越多警察部門開始使用激光測速儀,激光測速儀普遍被認為更精確、更省事,也不要求音叉校準。
——轉自《大紀元》
(責編:唐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