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宣布 赴美免簽新規定 且即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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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1月22日訊】美國國務院21日(當地時間)宣布赴美免簽證(VWP)新規定。從即日起,在2011年3月1日以後去過伊朗、伊拉克、蘇丹或敘利亞旅遊或停留的免簽國國民,入境美國時將不再適用免簽,必須到美國大使館申請簽證。

據台灣媒體報導,自從去年法國巴黎和美國加州聖伯納迪諾連續發生恐襲事件後,美國國會通過「2015年免簽計畫改善與恐怖分子旅遊防範法案」,限制赴美免簽證及適用範圍。2016年1月21日國務院發表聲明宣布實施。

按新規定,在2011年3月1日後前往伊朗、伊拉克、蘇丹或敘利亞這4國的任何一國旅遊或停留的免簽國國民,不再享受入境美國的免簽待遇,必須到美國大使館簽證。當然,這些人仍可入境美國,進入一般移民入境程序,如果遇到緊急情況,如緊急的商務、醫療或人道理由等,美國大使館會以最快的速度處理申請。

(責任編輯: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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