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控槍新法 擬禁用可拆卸彈夾

Facebook

【新唐人2016年01月15日訊】去年12月,南加州聖貝納迪諾(San Bernardino)槍擊案發生後,加州議會,加緊對槍枝管控,進行立法。1月14日,眾議員邱信福(David Chiu),提出一項新的控槍法案(AB 1663),擬規定,是凡能拆卸彈夾的半自動步槍,都將被列為攻擊性武器。來看報導。

加州眾議員邱信福:「(2014年5月)伊斯拉維斯塔( Isla Vista)槍擊案,6死7傷; (2014年12月)聖貝納迪諾槍擊案,14死21傷。」

細數加州近期發生的槍擊慘案,眾議員邱信福在1月14日下午的新聞發佈會上宣佈提出新的AB 1663法案,擬規定半自動步槍(Semi-automatic Rifles)配備的彈藥夾必須是不可拆卸的固定彈夾(Fixed Ammunition Magazines),並且要求彈夾內子彈不能超過10發,否則持槍者將被認為是擁有攻擊性武器而觸犯加州法律。

加州眾議員邱信福:「我手裡現在拿的是個空包彈。如果我將彈夾裝入這條槍,雖然我用手不能卸下它,但是如果我用一般的子彈,你看。」

邱信福認為加州現行禁止攻擊性武器法案存在漏洞,軍火製造商設計的「子彈按鈕」方便槍手使用小工具快速更換彈夾。

加州眾議員邱信福:「AB 1663法案將禁止可拆卸彈匣的半自動步槍的買賣、製造、進口和交易。」

這項半自動步槍固定彈夾法案得到了丁右立(Phil Ting)等眾議員以及控槍組織的支持。如果順利通過,將強令那些2001年開始擁有可拆卸彈夾的半自動步槍持有者在2018年7月前完成槍枝登記。

新唐人記者蔡迅、林驍然舊金山報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