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長包養女大學生分手花千萬送出國】廣州原副市長曹鑒燎被公訴,起訴書認定曹受賄7千餘萬。資料顯示,曹1988年起陸續有11名情人,1992年包養華南某高校女生,為其買房買車,並赴遼寧拜會「老丈人」。分手後,又為其辦理出國手續,指示他人給了1700萬港幣。
發改委零點調價1毛以示作為,馬永平七點縱火為了30萬,百度為了錢賣掉別人苦心經營的病友吧。而這些都比不多一個女大學生。一次分手費便多達1700萬元。而且這1700萬港幣發生在1992年。回溯1992年,改革開放才剛開始,北上廣還沒有深,大部分房價不過千元。那個時候曹鑒燎也不過37歲,職位也只是沙河鎮鎮長。腐敗火苗就慢慢灼燒著曹鑒燎的大腦。
試想一個鎮長在1992年就可以貪污如此巨款,不得不說明其膽大包天,忽然印證了那句:老子天下第一的猖狂。尤其在曹鑒燎的工作履歷中,幾乎沒離開過廣州,真是流水的市長,鐵打的鑒燎,他深深紮根廣州,啃食這這片美麗的土地。曹鑒燎被抓後供認他有11位情人,這11位情人如何均衡對待在我們普通人里簡直無法想像,但是就算是現在的情人,估計也無法超越這位傳說中的女大學生。
到底什麼樣的女大學生,價值1700萬元?現在的明星分手也不過七位分手費,就算海天盛筵,就算綠茶外圍都不過百萬級,這肯定不是一位普通的女大學生,更不是一位貪官的普通情人,按劇情走的話,她應該掌握了曹鑒燎的某些秘密,這些秘密如果可能的話其價值超過1700萬元,但是價值千萬的信息足以讓一個人痛下殺手,可以曹鑒燎並沒有那麼做,他不但沒有下手,而且還送此女出國留學。那劇情就應該反轉成這是曹鑒燎的真愛。因為在真愛面前,似乎多少錢都不算多。
可是偏偏這事有有太多不和邏輯的地方,因為在當時的消費水平下,當時港幣兌人民幣為7.5,人民幣對美元為8.5,多達150萬美金,這麼多錢上什麼大學呢?想必最頂尖的學府,最費錢的專業也用不了那麼多錢。那麼這先後受益贈與這位美女大學生的錢都幹什麼呢?只有一種可能,她要幫曹鑒燎在國外買房子,買物業,買商鋪甚至生個孩子安一個家。定居國外。這才是一個符合邏輯的答案。
一個早在二十年前就做好退路的曹鑒燎在貪腐的路上如魚得水,以為自己還能乘風破浪,然而他遇到了當下中國最嚴厲的反腐,也正是這反腐才讓1700萬元露出水面,我相信未來一定會有一個答案公諸於眾。讓更多人見證貪腐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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