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強:系列冤案重審和國家賠償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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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4年11月和12月開始,兩件近20年前的冤殺錯案進入重新審理的法律程序,這就是舉國皆知的呼格吉勒圖案和聶樹斌案。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呼格吉勒圖父母獲賠205萬元的國家賠償;聶樹斌案如今仍在延期審理中。

進入2015年末,媒體不斷報導出中國多地法院重審冤案以及當事人獲得國家賠償的消息,下邊是近期相關報導的不完全統計。

12月28日,湖南湘潭中院對無罪獲釋的「湘潭大學研究生殺人案」被告人之一曾愛雲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決定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94.1萬餘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2.9萬餘元及補償曾被扣押的手機2200元,三者合計127萬餘元。並在侵權行為影響範圍內為曾愛雲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12月24日,撫順中院對遼寧省撫順市前甸鎮黨委書記劉寶龍在撫順市第一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案作出國家賠償決定,認定撫順市公安局未給予劉寶龍及時治療,對他的死亡承擔部份責任,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共344067元,以及向劉母支付贍養費每年795元直至其死亡。

12月22日,蒙冤者楊明服刑20年,貴州高院決定國家賠償203萬元。

2015年12月21日,雲南少女錢仁鳳蒙冤13年,走出法院,重獲自由的錢仁鳳失聲痛哭。2002年12月,17歲的錢仁鳳以「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處無期徒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5年12月,她收到了寫有「被告人錢仁鳳無罪」的雲南省高院刑事判決書。

12月15日,廣州市荔灣區檢察院作出刑事賠償決定書,給予梁祝強被羈押187天的賠償金41087.64元。因在網上發表言論,57歲的廣州男子梁祝強被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件移送至廣州市檢察院後,被認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廣州市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獲釋後,梁祝強向當初批准逮捕其的廣州市荔灣區檢察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12月17日,吉林男子雍奎魁遭羈押7年後無罪釋放,申請國家賠償282萬餘元。

2015年5月29日,福建省高院再審改判3人在綁架案殺人中無罪。1996年,17歲的陳夏影與好友黃興、林立峰因涉嫌福建省福清市一起綁架殺人案被抓,3人隨後均被判重刑,陳夏影被判無期徒刑,黃興和林立峰均被判死緩。

大陸冤案頻發的體制原因

在西方民主國家和正常的社會,也會有冤案發生,但一般大都是個案,並不是一種社會常態。並且由於擁有獨立於政府和黨派之外的司法體系存在,還有自由媒體的監督作用,一旦發生冤案,大都會被民眾和社會知曉,隨後會進入正常的司法程序得到解決。

但是,在中國大陸,由於中共一黨獨裁專政,國家機器都只為共產黨的統治穩定來運轉和服務,沒有獨立於共產黨控制之外的司法系統,沒有自由媒體的監督。在共產黨謊言和暴力的統治環境下,民眾的各種基本人權都被剝奪和受到打壓,這是造成大陸民眾冤假錯案普遍存在的體制原因。

冤案頻發的另一主要原因

中國冤案遍地除了中共的體制本身原因之外,從1999年之後,更是出現加速和成倍增長的趨勢,其主要原因就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所造成。

1999年7月,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群體的迫害,持續至今迫害仍在持續。江澤民明確命令,對法輪功「要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法輪功學員遭受了 「打死算白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這樣的迫害政策,承受了毒打、電刑、強姦、強迫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等百種酷刑的折磨。迫害手段集古今邪惡之大全,甚至出現了活摘器官這樣這個星球上從未出現過的邪惡迫害。

這場迫害讓公共權力全面墮落,權勢者利用迫害造成了法制失序,肆意撈取金錢、利益,毫無顧忌地為所欲為。法律被撕開的口子如決堤的洪水,不可收拾,危及了全社會的人。因為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可以不講任何法律,很多不法官員為了迫害其他民眾,如被強迫拆遷者、上訪者等,也給他們扣上法輪功的帽子,以便可以肆意迫害。對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產業鏈一旦形成,也蔓延到了其他民眾,武漢地下「販腎」產業鏈、江西南昌「圈養活人」賣腎案、山西六歲孩童小斌斌被擄挖眼搶角膜等,都是迫害法輪功後的延伸。

江澤民綁架了整部國家機器,把國家的重心都壓在了鎮壓法輪功上,直接迫害了幾億中國主流民眾,波及到了各行各業,幾乎每個人都被捲入了這個漩渦。迫害把法律變成了一紙空文,把法官和檢察官變成了法律的破壞者,法律被糟蹋的現象無處不在,甚至法律的守護者——律師,也成了被迫害的對象。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造成了中國社會道德和法制的坍塌崩潰,使得中國大地上冤獄遍地。

習近平提出依法治國的深層原因

習近平在2014年的中共四中全會上,高調提出「依法治國」,這較為罕見。對中共瞭解的人都知道,這樣的提法與中共本身格格不入。那麼當局為甚麼要提出這樣的口號,中間有甚麼樣的隱情?其實,背後的根本原因是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全面摧毀了中國的法律系統,讓中國法制處於崩潰狀態。

這場迫害直接波及法輪功學員及他們的家人數億人,這是一個數量龐大的人群,使得整個社會處於不穩定狀態。中共為了迫害法輪功,平均每年動用相當於中國國民經濟四分之一的社會綜合資源,導致財政空虛。迫害也導致社會道德走向墮落,風氣淪喪。中國到處天災人禍,天怒人怨,民間抗暴風起雲湧,整個社會處於失控狀態。

法制上的崩潰,經濟上的困境和社會問題失控,使習近平當局已經很難正常地執政,也很難維持中國社會的正常運行,在這樣的局面下,習近平試圖做出改變。這就是習近平提出「依法治國」的深層原因。

當局為何啟動冤案重審和國家賠償

習近平上任後針對江澤民集團為主要對像展開的反腐打虎,不僅周永康遭到重判,令計劃、徐才厚、郭伯雄等副國級官員落馬,到現在為止反腐沒有任何收手跡象,並且指向了曾慶紅和江澤民,這大大出乎外界意料,如今國際主流媒體都不得不說「習近平是在動真格的」。

在外交方面,習近平上任之後,在國際上展開外交活動,使用柔性外交手段,向世界展示和平意願,使得中國與周邊國家,及歐美在內的世界多個國家關係走向友善,發起「一帶一路」、建立亞投行、會見具有國際民主人權象徵的昂山素姬等等,對亞太地區和世界局勢的穩定起到了正面作用,包括習馬會更是如此。

習近平在國內的多種改革措施,包括廢除勞教、提出「依法治國」、改變一胎化計劃生育政策、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廢除嫖宿幼女罪、重整軍隊宣佈裁軍30萬、提倡傳統文化等等,都對緩解社會危機起到了正面作用。

習近平上任後的所言所行,印證著大紀元在一篇特稿中指出的:「作為中國掌權人,習近平揹負著中華民族史命的何去何從。習的行事不同於中共以往的領導人,習上台以來的所作所為對挽救中華民族危機,起到了正面作用」。種種跡象顯示,習近平正在突破中共的框架走自己的路。

從2014年到2015年,中國多地法院重審冤案和啟動國家賠償,就是在習近平當局主導下出現的新局面。這種舉措,一方面為中國社會將逐步過渡到真正的法制社會在做出嚐試,另一方面,也是為未來中國將會出現的更大規模的冤案重審和國家賠償做出鋪墊準備。

但是,中國要實現真正的「依法治國」必須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結束這個世紀全世界最大的人權迫害——對法輪功群體的迫害,並且把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集團的元凶江澤民等人繩之以法。外界看到,雖然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成員們紛紛不斷以貪腐罪名被懲治,但是,這離上述的條件和目標,顯而易見,還有一段距離。

文章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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