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二七日,二零一五年。
廣東省河源,市城區法院。
開審吳紅衛,法輪功學員。
罪名莫須有,事實真相傳。
法學院教授,政法大東南。
律師張贊寧,力做無罪辯。
破壞國法施,正是江氏幹。
指控江澤民,真正大罪犯。
鼓掌爆雷鳴,法庭震顫顫。
非法六一零,應撤依法辦。
旁聽忍不住,掌聲再一片。
被告本無罪,危害沒一點。
邪教組織名,法輪功無關。
良心好律師,法庭又勸善。
今天判有罪,無罪明日宣。
希望諸法官,秉公來判案。
干擾排除盡,歷史將檢驗。
一二一二到,張收法院電。
拘禁已解除,紅衛把家還。
迫害眾打手,有良好好看。
訴江二十萬,審判在眼前。
當下還助紂,陪綁可甘願?
河源無罪放,何言有可辯?
憑啥抓好人?迫害為何延?
老賊要保命,人命更草菅。
此時你判人,彼時你被判。
哪次運動戲,幕不這樣捲?
善惡終有報,蒼天法威嚴。
槍口抬一寸,後路百丈寬。
良知快清醒,棄惡選平安。
善待大法徒,贖罪前程燦。
歸正得新生,三退奔明天。
註:據明慧網2015年12月23日報導,中國著名律師、東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出庭為廣東省河源市法輪功學員吳紅衛做無罪辯護,庭審後,吳紅衛被無罪釋放。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廣東河源市源城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吳紅衛一案。中國著名律師、東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出庭為吳紅衛做了無罪辯護。
張贊寧律師在法庭上當庭指控:「真正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是江澤民。江澤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法庭立即爆發鼓掌聲,但法庭不允許鼓掌。
張贊寧律師同時指出:「610辦公室」是江澤民為了鎮壓法輪功而非法設立的組織,應該依法撤銷。法庭旁聽民眾忍不住又熱烈鼓掌。
張贊寧律師在法庭上指出:根據事實和現行法律,本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吳紅衛無罪。理由是:起訴書指控吳紅衛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有違罪刑法定原則;本案根本不存在有任何社會危害性;中國法律並未規定法輪功組織是邪教組織等。(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沒有資格評判什麼是邪教。)
張贊寧律師認為,即使今天宣判吳紅衛有罪,但歷史終將宣告吳紅衛無罪。希望河源市源城區法院,排除一切干擾,做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公正判決。
十二月十二日,張贊寧律師接廣東河源警方電話通知,吳紅衛已被解除拘禁。
近十幾年來,包括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薄熙來等在內的、迫害法輪功的諸多主要責任人,均被海外法輪功學員在包括美國、加拿大、歐洲、澳洲、非洲、亞洲等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及酷刑罪」告上法庭。
從二零一五年五月開始,中國大陸掀起控告江澤民大潮,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超過二十萬人向中共最高檢察機構控告江澤民,敦促就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予以立案公訴。
中國大陸所有參與迫害的法官、檢察官、警察應該清醒了。你有選擇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導權。你有選擇良知、善念、正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