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哐」……亂法鬧劇又上演了:已被判處死緩的殺人犯和巨貪要改判無期;上樹掏了幾個鳥窩的小毛孩被判刑十年;上網發了幾條微博的精英律師,被控「煽動民族仇恨罪」和「尋釁滋事罪」……這是在拿法律撒氣麼?是在宣示俺有這碼頭,在俺的碼頭上,俺想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麼?
「法治」若麵糰,若橡皮筋,若胡辣湯……操弄司法者牛氣衝天,想抓誰就抓誰,想整誰就整誰,想整到啥程度就整到啥程度……這在草民司空見慣,即便把亂法鬧劇演得陣勢再大些,也了無新意。宣示有此碼頭也覆水難收,腦袋再大也在斗笠底下,發瘋抓狂也阻止不了該到來的終將到來。
被控「煽動民族仇恨罪」和「尋釁滋事罪」的浦志強律師,曾在網上實名舉報過周永康。把玩司法魔方者要給浦治罪,所能亮出的「罪證」,居然是幾條微博,這簡直形同兒戲。與其說是要判無罪的為有罪,毋寧說是又認定憲法人盡可夫。夜色中依稀又見衣不蔽體的憲法,再次被當庭輪姦。
而這並非亂法鬧劇的結束,只是亂法鬧劇的延續。一窩蜂抓了那許多維權律師,要審訊,要看守,要取證,要給他們一一安上這樣或那樣雷人的罪名……這無疑是個浩大的工程,鬧劇這般敲鑼打鼓地演下來,也太耗費精力、體力和腦力了。一出史無前例的亂法鬧劇,開演之後要怎麼收場呢?
以莫須有的罪名,將這些精英律師給打進黑牢,就能算是草草收場?這無疑會是一廂情願。司法就是再黑暗,也不能黑暗得讓一大群維權律師都蹊蹺死在牢裡吧?只要天地沒有毀滅,這些律師中的佼佼者,也遲早還是要走出黑牢吧?問題來了:亂法鬧劇演到這份上,麻煩大了,沒法收場了。
那許多被隨意抓捕的律師,個個以「死磕」著稱,對於法律條文比任何人群都更熟悉,對於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否在法律所界定的範圍內,也比任何人都更清楚。他們一樣有自尊,一樣不甘蒙受不白之冤。今天將他們玩弄在掌心者,在明天將會是「百鬼纏身」,在悔不當初中喝下自釀的苦酒。
亂法亂在尋常村哥里婦的頭上,也許人家啞巴吃黃連,真讓你佔著了便宜。亂法亂在了「死磕」律師的頭上,則是在給自己找不痛快,是在搬起石頭砸腳。這出亂法鬧劇從一開始就選錯了「娛樂」的對象,「娛樂」者將會變成被「娛樂」。剃人頭者,恆被剃之。將人告上法庭是律師的強項。
法庭設在爾等碼頭,被整肅的律師就是想遞交訴狀也無處可遞?試問古往今來,誰真永久留住了黑暗?這天地之間,角色互換之事常有,為人一世,怎能目不見睫?遠的不說,單說近的:周永康在任期內夠得瑟夠妄為了吧?而今周永康在哪裡呢?在秦城監獄老態龍鍾,甘之如飴,逍遙快活。
周永康就曾經是個亂法先鋒,周霸王就是亂法者們的一面鏡子。周永康在目前尚未跌落到谷底,在國家實行民主轉型之後,周永康必定還要再遭「二茬罪」,也一定會是「百鬼纏身」。有人腦子進水了,混口飯吃的你別跟著也腦子進水。這是一出無法收場的亂法鬧劇,入戲深了,頭梢自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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