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2月14日電】(新唐人記者鍾離述綜合報導)中共國務院日前公佈《居住證暫行條例》將於2016年1月1日開始實行。有分析認為,廢除暫住證改為居住證後,要想落戶北京上海這樣的櫥窗經濟城市仍舊是難。此外,居住證的合法性同暫住證一樣受到質疑。
12月12日,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頒布居住證《條例》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該《條例》共23條,其中第16條第4款規定: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應當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上海、北京、廣州、深圳的常住人口分別達到2425萬人、2151萬人、1308萬人和1077萬人。大陸媒體對這最受關注的4大城市的「申領居住條件」盤點發現: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有不同的積分落戶指標體系,不管積分多少,最終是否能落戶取決於當地政府提出的分數線,而積分分值政策和落戶分數線並非長期固定。
調查發現,不但上海和廣州每年都會調整積分政策;北京的徵求意見稿也提出,市政府將根據年度人口調控情況,每年向社會公布落戶分數線,積分落戶每年都需申請一次。
此外,對積分分數線作出的說明和獲得落戶資格個人積分數值的不公開,讓各界仍難弄清具體落戶資格條件。但從北京和上海所開出的高端「加分」條件來看,落戶這兩個城市仍舊很難,因為「完美」的落戶積分記錄很難獲得。
居住證制度引發的質疑
《條例》規定,申領居住證後可獲得6方面「福利」:享受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法新社對此評論說,新規的覆蓋面仍然有限,對那些在北京、上海這些大都市找活乾的農民工,恐怕沒有太大幫助,更別提那些非法居留的地下人口了。評論指出,享受這些服務的前提條件是「有合法穩定就業」或者「合法穩定住所」,這些條件無法適用於很多農民工。
外界認為,中共數十年前引入的城鄉兩元化分割的戶籍制度,仍將繼續阻攔農民群體享有與城市居民均等的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
有網民質疑居住證制度的合法性,因為它仍舊違反法律賦予公民的自由發展權利!另外,居住證按國際慣例,本來只適用外國人,中共國務院通過適用中國人的居住證草案,仍不能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何不以公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險號取代居住證制度保證享受社會保障?
法新社在報導中說,儘管北京反覆強調將會進行戶籍制度改革,稱其是旨在提振經濟的結構改革一部分,然而變化並不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