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生的巴黎惨案,再次印证了“伊斯兰国”的恐怖组织性质。当社会各界纷纷谴责该组织的恐怖暴行时,《环球时报》此前为其辩护的一篇奇文也被网友顺带翻了出来,成了舆论的靶子。
此文题为“美国号召打ISIS.伊斯兰国)夹带不少私货”,发表于今年9月17日的《环球时报》。文中说,“西方媒体一味渲染ISIS残杀俘虏、斩首人质的极端性一面,对该组织的其他侧面却鲜有提及”。再往下看,这里所说的“鲜有提及”的“其他侧面”原来是指“ISIS组织在占领区内提供水电、工资、控制交通、并管理着面包房、银行、学校、法院、清真寺等”。言下之意是说ISIS残杀俘虏、斩首人质虽然残忍,但除了杀人之外,它还干了些别的事情。作者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伊斯兰国’到底是十恶不赦的恐怖组织,还是当前中东政治发展的必然产物,仍很难定论。”更令人吃惊的是,该文竟然还说:“‘伊斯兰国’固然是中东治理失败和美国政策失误的结果,但该组织兴起后,能够在伊叙两国迅速攻城掠地,如果没有一点合理性成分,肯定说不过去。”
照这篇文章的说法,“伊斯兰国”虽然杀人杀的很残忍,但因为在占领区内做了些占领者通常都会做的事情,就很难说它是恐怖组织了;因为它在占领区内“迅速攻城掠地”,也就有“合理性成分”了。这种逻辑是不是也太违背人类的常识了?
不言而喻,恐怖组织不会只搞恐怖,但只要他们有组织有目的对人民和对国家进行惨无人道的恐怖可怕的行动,哪怕他们干的别的事再多,他们也是恐怖组织。而“伊斯兰国”犯下的残杀俘虏、斩首人质和制造暴力事件加害平民等系一列罪行,难道不正是有目的有组织的恐怖行为吗?这些罪行难道还不足以证明它是货真价实的恐怖组织吗?
恐怖组织凶残暴虐泛杀无辜,短时间内在占领区“迅速攻城掠地”并不足以为奇。但这跟合理不合理有何必然联系?难道没迅速攻城掠地就不合理,迅速攻城掠地就有合理成分了?纳粹德国、二战时的日本,当年在占领区内哪个没迅速攻城掠地?哪个攻城掠地不比“伊斯兰国”厉害?难道因为这点他们就有“合理性成分”了?
如果这也叫逻辑,我只能说这是一种狗屁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