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1月12日訊】據明慧網報導,法輪功學員耿春龍,四十二歲,遼寧省大石橋市虎莊鎮前台村人。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迫害後的十六年中,耿春龍被多次騷擾、綁架、關押、抄家、被非法判刑十年,遭受各種酷刑迫害,九死一生。今年七月,耿春龍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遞交對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已被兩高簽收。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之初,耿春龍只有二十六歲,正值人生風華歲月,耿春龍說:「我的青春整個都是在被非法關押和十年冤獄中度過的。慘無人道的迫害不僅給我身心造成極大傷害,也給我的家人和親人精神造成巨大痛苦,經濟造成重大損失。我的父親因我和母親被迫害心靈承受巨大的痛苦,於二零零一年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含冤離世。我結束冤獄回家時,家中已經是一貧如洗。因當地派出所在‘610’操控下仍對我不斷騷擾,我被迫離家,至今仍流離在外,有家不能回。」
以下是耿春龍在控告書中陳述的迫害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開始後,我多次被大石橋市虎莊派出所上門騷擾、綁架,抄家,前後七、八次被送到大石橋市拘留所關押,每次都是十五天,每次五百元的伙食費,共計人民幣四千元左右。在拘留所每天吃的是發霉的窩頭,遭嚴管迫害。被大石橋市拘留所白所長用塑料管子抽打,疼痛難忍。
臉被打的變了形
我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和母親、姐姐、姐夫、外甥女依法進京上訪。在信訪辦,我們被當地派出所(大石橋市虎莊鄉派出所、大石橋市官屯派出所)的截訪人員綁架到一個賓館。我和另外一名大法弟子陸國柱關在一起,戴著背銬。到了晚上他們開始對我施暴。有個叫張海深的警察問我「上訪前在哪住的?」我就說了一句「我不能說」,他就開始打我。用拳頭猛打我的臉,他還用畫報紙墊在我的臉上打,說這樣打我,別人看不到有傷。他不停地打我,打累了歇一會兒再打。一直打我到半夜十二點。我被打得滿臉是血,滿身是血。打得血濺了一牆,張海深就去擦。擦血的時候我看他手都在發抖。
第二天早上我的臉已經被打的變了形,整個臉腫了起來,眼睛腫成一條縫,裏面都充血了,幾天看不清東西。更卑鄙的是第二天早上,他們竟然強行將我帶到我的母親、姐姐、姐夫和我七歲的小外甥女面前。她們都驚愕的說不出話來,我使勁把眼皮睜開一點縫,解釋的笑道:沒有事兒。小外甥女先前可能都沒認出我,聽見我說話才喊「是我舅舅!是我舅舅!」我知道我的親人看到我被打的樣子不知道有多揪心,還有我的小外甥女,那年她才七歲,這件事在她心裏留下了陰影。第二天我們被送回營口大石橋市,直接被關進大石橋市拘留所,十五天後我被勞教兩年,我母親被勞教一年,我被送到營口市勞教所。
在營口市勞教所遭迫害
在營口市勞教所我遭受了更嚴酷的迫害。剛去的時候被關進「嚴管隊」,犯人頭叫李海明,在獄警的指使下挨個暴打。後來我被分下隊,到「手工藝監區」(做的都是出口外國的有毒的手工藝品),犯人頭叫曲德勝,受獄警丁長山指使不讓我們睡覺,讓我和李海東幹了一宿活,因為沒幹完,第二天早上,曲德勝趁我蹲著擦地時用拖布把猛戳我的後腰。我沒防備,差點背過氣去。還有尾道工序的犯人頭王登輝經常挑我幹活的毛病,總是打我嘴巴子。
父親悲憤離世
在這期間當地邪黨「610」聯合大石橋電視台記者拿著錄像機和攝像機到我家找到我父親「採訪」。讓我父親說我和我母親被勞教是因為煉法輪功煉的。當時我老父親氣憤難當,明明是他們迫害好人卻要栽贓陷害給法輪功。我父親把他們攆走了。我和母親被迫害我的父親上火,心力交瘁,在我被非法勞教期滿的前半年時間,才五十多歲的父親帶著對我和母親的牽掛悲憤離世。二零零一年秋天,我結束二年非法勞教回到家。
剛到家的第二天晚上大半夜,大石橋市虎莊派出所所長趙廷洋帶領七、八個警察闖到我家再一次把我和我母親強行綁架、抄家,家裏被翻的亂七八糟,東西扔滿地。把大法師父的照片拿走。我母親再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因屢遭迫害,父親離世了,我的母親又被非法勞教,我的身心受到的傷害是常人難以想像的。我有家不能回,被迫流離失所。
遭「死人床」酷刑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七日,營口市公安局設「圈套」在大石橋再次把我非法抓捕。被劫持在營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他們把我銬在床板上,一個叫羅利劍的獄警將我四肢固定成「大」字形鎖在板床上(酷刑的一種──死人床),吃喝拉撒全不讓起來,當時心臟劇痛,痛的我咬牙、頭不停的晃「啊!啊!」大叫,要死了的感覺。他們不但不管,還說我是裝的。兩天之後才把我放下來。之後我每天被逼「坐板」,不准動,一坐就是一天。我被迫害出現低血鉀的症狀,腿不好使,站立不住,每次站起來就又跌倒在地上,手腳都不好使,躺著翻身都費勁。這種情況持續好幾個月時間。後來,坐地上就起不來。獄警羅利劍還說我是裝的,安排人監視我。
在營口市看守所被關押十三個月後,營口市公、檢、法相關部門互相勾結羅織罪名,在沒有通知我家屬的情況下,在看守所對我非法開庭。我當眾陳述「我修煉法輪功沒犯法,因為我沒有傷害任何人」。當時在場的沒有人吱聲,後來我被冤判十年重刑。
十年冤獄,九死一生
二零零四年六月份,我被轉到遼寧省瓦房店市監獄「入監隊」集訓迫害。期間,不讓洗臉、不讓洗澡,人挨人睡,蝨子亂爬,越繁殖越多,還幹那些帶色素的手工藝活,污染很大,對人體非常有害。三、四個月後被轉到遼寧省撫順市青台子監獄二監區迫害。被獄警指使犯人監視我,隨時彙報我情況。
到了二零零六年,加重打壓,法輪功學員被獄警安排犯人包夾(就是兩個犯人看著一個法輪功學員),稱「三人行動組」,被24小時監視。「包夾」為了減刑,討好隊長,昧著良心,就掙減刑分。逼我們每天坐板凳,不讓動,不許和別人說話,除了去廁所其它時間不許起來。每天記錄:吃飯時間、去廁所時間、睡覺時間,然後彙報,沒有一點自由,簡直沒有人性。這樣的折磨整整持續了一年的時間。我還曾被犯人李含超拳打腳踢,打倒在地。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份我被轉到瀋陽第一監獄七監區迫害。在瀋陽第一監獄因反迫害幾次被關「小號」,犯人給我送進去的被子,雜役把被子撕開檢查看裏面有沒有東西,被關小號期間還不讓吃飽飯,只給喝一點玉米麵稀粥。還經常提審恐嚇,坐鐵凳子。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我剛從小號被大隊長路明、獄警王成吉、姚廷衛帶出來,他們又把我鎖在鐵椅子上(手、腳、腿、身體都束縛住),讓我寫「轉化書」、「保證書」等五書。他們把我關在一間漆黑的小屋,窗門都用黑棉門簾擋住,然後用一個強光燈照烤我的眼睛。前邊放著污衊大法的電視,旁邊擺著一個桌子,桌上放著水果是供他們吃的,還放了三四根短粗的高壓電棍,是給我準備的。地下還有插排,隨時給電棍充電。獄警指使的犯人耿博洋(家在瀋陽北站附近)、程國新(家在胡台),還有丁一(無期罪犯),輪流拍我脖子和拳打我肋骨,不讓我睡覺。幾小時專打肋骨的一個地方,用拳頭猛勁磕,被打的地方出現紅腫且奇痛難忍。他們輪班睡覺,睡醒就來折磨我,我感覺度秒如年,生不如死。他們打我,還讓我睜開眼睛看電視,看我40小時沒反應,就開始用電棍電擊,我被電的渾身冒汗,他們一邊電擊我一邊用衛生紙和毛巾給我擦汗。看我被電的樣子他們臉上流露出得意的笑,人性全無。大隊長路明、獄警王成吉、姚廷衛輪班電我(姚廷衛自己說給他加班費一小時40元)。我的兩個手背、兩個小腿肚子早已經電糊了,腫的老高,被電的地方出現許多大水泡,有的冒水。獄警隊長姚廷衛端來一盆水,逼我把腳伸進水盆裏,想往水裏放電,通電後電遍全身。我拼命掙扎,把水盆蹬翻,他們才放棄。我大概被電了八、九個小時,電棍換了不知道多少根,沒電了就又充電,還有犯人程國新也拿電棍隨意電我脖子、腦袋,惡毒至極。
冤獄十年,九死一生。期間身體上所遭受的迫害只能表達出一小部份,而對我精神上的迫害是用語言所無法表達的。我今天還能活著沒被迫害致死、致瘋已經是萬幸了。
二零一三年二月,結束了十年冤獄的我回到家中。去當地虎莊派出所辦身份證,身份證還被片警郭純善扣壓,二年多了至今未還。讓我到虎莊鄉派出所抽血,簽字,否則不給我身份證。姐姐去派出所要我的身份證,他們不給,又到大石橋市公安局去要,公安局也不給,姐姐說「你們這麼做是違法」,他們說「你願意上哪告就上哪告」。真是求公道無門啊!
迫害並沒有因為我從監獄出來而結束,還在繼續著,大石橋市虎莊鄉派出所的警察還幾次找上門來讓我去簽字、抽血。因為沒有身份證,找工作就特別難,給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也給我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壓力。我至今仍流離在外,有家不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