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0月31日訊】新唐人亞太台報導,內政部營建署主任秘書洪嘉宏涉嫌收受遠雄賄賂一案,檢方朝貪污罪等方向偵辦,昨天(30日)晚間9點多,將洪嘉宏、趙藤雄等人,依被告身分移送北檢複訊,凌晨1時15分,趙藤雄遭檢察官諭令1千萬元交保,遠雄前副總魏春雄500萬元交保。
趙藤雄凌晨1時50分許離開台北地檢署時,神情憔悴,對媒體發問僅簡單表示:「偵查中就不要多說了」後搭車離去;魏春雄隨後也不發一語離開。至於,營建署主秘洪嘉宏交保200萬元,洪的太太林姿儀50萬元、黃慶銘300萬元、蘇美妃50萬元。
台北地檢署昨天(30日)指揮廉政署前往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等地搜索包括營建署在內等11處,以被告身分傳喚洪嘉宏、洪妻林姿儀、趙藤雄、遠雄前副總魏春雄、關係人蘇美妃、黃慶銘等6人,另以證人身分約談A7合宜住宅弊案的白手套蔡仁惠、城鄉分署長辦公室工友林美珠、城鄉分署司機魏彰池,以及黃慶銘妻子廖佳展以及李輝松等5人。
北檢指出,現任營建署主秘的洪嘉宏,在城鄉發展分署長任內,涉利用該分署受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委託辦理多項「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土地核屬大面積(五百坪以上)依法標售處分」案之機會,收受投標廠商遠雄建設賄絡,使遠雄得以取得上開多項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