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0月23日訊】據明慧網報導,黑龍江省大興安嶺66歲的裏玉書女士,原阿木爾林業局教委主任、書記,因堅信「真、善、忍」法輪大法,被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十二年,被迫害致五官變形、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四年回家後,仍然被阿木爾林業局迫害,在二零一五年年幾個月內又被非法抄家十多次。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裏玉書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請求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審判江澤民,還法輪功的清白,還公正於天下。
裏玉書女士控告說:「就因為我對真、善、忍的信仰,做個好人,我遭到中共邪黨十六年的殘酷迫害,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十二年,在中共的監獄、勞教所、看守所關押了十四年。多次被綁架關押在看守所、洗腦班,遭受吊銬、毒打、餓刑、凍刑、打毒針、銬地環、多次長期不讓睡覺,常年捆綁、坐鐵椅子、牙籤支眼皮等等多種酷刑,被摧殘性灌食十年,每時每刻我都在死亡線上掙扎。」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八日我帶著滿是傷痕的身心,冤獄十二年回家,迎接我的是二十四小時每時每刻的跟蹤監視和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離獄前的毒害──全身浮腫,嘴、臉、肩膀歪斜,嘴角不自覺的流口水,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他們註銷了我的戶口,開除公職,扣發我十六年多的工資。我的三位親人在迫害中離世,一位親人為我冤獄的事著急上火痴呆了,我的姪兒患心臟病去哈爾濱醫院醫治,治療一年好了剛回家,第二天我就被非法拘留關押,姪兒氣的急的心臟病就又犯了,當晚返到哈爾濱醫院治療。親人們盼我回家盼了十二年,好不容易盼我回來了,以為這回可好了,沒想到卻又被綁架了,我的親人們難以接受這種淒慘的事實。」
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一五年,江澤民個人或伙同已知與未知的共同犯罪參與者,發動、設計、謀劃、命令、主導、落實、管理、參與或煽動了對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與懲罰,這些行為違反了中國憲法》以及刑法第247、232、248、254、234,236、237、238、397、399、263、267、270、275、245、244、251以及第246條等。
以下是裏玉書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與理由。
我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曾患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功以後,我遵照「真、善、忍」做好人,所有疾病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我從一九六八年從事教育工作,按照仁義禮智信做人,憑著我的能力、實幹,受到阿木爾林業局的重視,贏得了社會的好評,由普通教師升為校長、教育局主任,又提升為教育局書記。
我幸運的學了法輪大法,我在修煉法輪大法之後,才明白了人生的真諦,才真正的找到了真理。原來我覺得我是很好的人了,可是我學了法輪大法之後,我才發現了:我在共產黨的邪黨文化灌輸下,心靈行為受到了多大的污染。學大法後我真正的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在工作中兢兢業業,不收別人的賄賂,不要學生、家長的錢財,看到別人有困難,總是無償的幫助。我和家人在法輪大法中得到了很大的受益,修煉大法是我一生的追求,學大法使我變得更加真誠、善良。
就因為我對真、善、忍的信仰,做個好人,我遭到中共邪黨十六年的殘酷迫害,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十二年,在中共的監獄、勞教所、看守所關押了十四年。
一、控告事實
(一)在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八日,我家被抄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九日至七月三十日,他們把我關押在阿木爾公安局洗腦班。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十三日我被非法拘留關押在阿木爾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我去北京上訪說明法輪功真相被阿木爾公安局非法拘留,關押在阿木爾看守所四個多月(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五日至六月二十三日)。接著我被非法勞教,被阿木爾公安局綁架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迫害折磨了一年(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二零零一年十月)。
在勞教所我被強迫奴工勞動,在農藥廠包裝農藥。廠房是簡易的平房,環境惡劣,一百多人擠在矮小、低劣的小屋子裏,全是用最原始的人工方法,勞教所根本不考慮我們法輪功學員的死活,農藥都有很大的毒性,沒有任何防護措施。裝農藥時,要把一大桶農藥倒在大鐵槽子裏,不停的攪拌,再包裝,屋裏空氣中農藥飛揚,十幾米之外看不清人,帶兩層口罩還嗆得喘不上氣兒來。冬天穿著棉衣服內衣都掛滿農藥,汗毛孔裏都是農藥,很多人中毒頭暈、噁心、渾身無力。
我們每天被奴工十來個小時,回到監室後,沒有洗澡條件,只能百十人擠在惡劣的衛生間裏,用冰涼的水沖洗,在寒冷的冬天也是如此,就是這樣還受時間的限制,每次也不過匆匆忙忙的簡單的沖洗一下,就被吆喝著到點了,吃飯也是受時間的限制,很多人因為時間短而吃不飽。我們往往都是被命令跑著去上廁所、去吃飯,為的是節約更多的時間幹活,從我們身上榨取更多的人力,為他們勞動創效益,而不顧我們的生死,從我們身上榨取,用我們的生命和鮮血帶來的大量人民幣,源源不斷的裝入惡警們個人的腰包。這些惡警和壞人再恥高氣揚的殘害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強行洗腦,逼迫放棄信仰,不讓睡覺、隔離、奴工。
一個不太大的監室,擠百八十人,屋裏沒有廁所,屋裏放著個大便桶,白天還好說,讓去倒一次便桶,一到晚上,屋子又小,人擠的多,這個大便桶就每夜輪流放在學員的床頭前,夜間不讓倒便桶,百十號人,天亮就滿滿的,有時還溢出到地上。因為我們睡的是大板鋪,對面還是板鋪,過道很窄,不讓我們腦袋朝裏,必須腦袋朝外,對面板鋪上也住著學員,大便桶就放在學員頭前,這樣學員們就每晚腦袋對著這個大便桶,那個味熏鼻子。
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吃得很差,常年吃很發霉的麵,蒸出來的乾糧都是黑乎乎的顏色,那種霉面做出來的乾糧黏糊糊的黑豬肝顏色,一股發霉味,很難吃,我們一直吃這樣發霉的乾糧。我們常年喝不到一口熱水。那年夏天特別熱,氣溫達到零上四十多度,樹和種的蔬菜都熱死了,可是勞教所卻仍然把我們弄到那個小屋子裏奴工勞動,一百多人擠在那個小屋子裏,攪拌、裝農藥,勞教所根本不顧我們的死活。
雙合勞教所裏經常對我們以安檢的名義搜經文,翻號、搜身、搜鋪,而且翻號非常頻繁,三、五天就一次,哪次安檢都是對我們法輪功學員嚴重的迫害與侮辱。對刑事犯幾乎都不太管不看,而對法輪功學員卻非常殘酷,把我們的床鋪、衣物翻的亂七八糟,一片狼藉;搜身簡直就是對我們的侮辱,一群警察和惡犯突然闖進監室,強行搜身、搜鋪,有時強行扒下我們的衣服,褲衩、乳罩都給撕壞了。如果抵制就會一幫人上來強行按倒在地上或床上,硬給扒掉褲衩、乳罩或手伸進去在乳房或下陰處摸索,說是找經文,這簡直是對法輪功學員的人格侮辱,更殘忍的是如果學員抵制就會拉到小號上刑或毒打。
(二)再次綁架,冤判十二年
我因為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九日,我和幾位法輪功學員讀大法書被加格達奇公安局綁架,關押在加格達奇看守所。
加格達奇看守所的條件很差,每天只給兩個小窩窩頭,我們飯量小的女學員都吃不飽,很多男學員和刑事犯餓得躺在鋪上起不來。我因為不背監規,在北方寒冷的十二月份,所長董豔軍把我關到零下四十多度的禁閉室裏,禁閉室裏沒有暖氣,北方正是寒風刺骨,禁閉室還對著走廊的門,我被逼坐在冰冷的鐵椅子上,銬了三天三夜,銬的雙腿浮腫。
不久,我被加格達奇法院冤判十二年,我在加格達奇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半月後,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六日被綁架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三)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裏遭種種迫害
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那裏沒有人權,沒有自由,我遭受了種種酷刑摧殘,惡警惡犯隨意的誣陷大法,迫害大法弟子,我只能用我的生命去捍衛大法,捍衛我的信仰。面對慘無人道的迫害,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多次絕食抗議,最後一次絕食遭到哈爾濱女子監獄十年不間斷的野蠻灌食,每時每刻,我都掙扎在死亡線上,每次都是起死回生的奇蹟,使我今天還有機會向世人講述這個迫害,為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說句話。
我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關押時,被他們換了四個監區,哪個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瘋狂,他們就把我調到那個監區去,監區裏都是全監獄最惡毒的惡警和犯人打手。我被關進監獄七次小號,其中六次關押監獄私設的小號,一次時間最長八個月,最短時間三個半月;隔離迫害過九次;背銬九天;七天六夜沒閤眼;背銬在水泥地上,四個月不讓睡覺;遭到十年不間斷的野蠻灌食;遭受到多種酷刑的殘酷折磨。黑監獄以「扣分加期」等條件要挾利用形形色色的犯人殘害我。
下面是我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裏遭受迫害的一個個生與死的瞬間。
1、血淋淋的胃管
二零零四年三月初,法輪功學員張樹哲、丁玉等被警察騙走,關入小號折磨。其他法輪功學員向警察講大法真相,我們是一群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不是罪犯,要求放出被小號折磨的法輪功學員,接著又有幾個法輪功學員先後被關進小號。小號內的法輪功學員開始絕食抗議,外邊的學員也在絕食響應,反對迫害。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日,我又開始絕食,警察用手銬把我們絕食的學員背銬起來,從早上五點到晚上八點,一直逼迫站著,晚上再把我們背銬在地上。就這樣,還時常打罵我們,或者把我們吊銬起來。絕食初期,警察指使犯人商曉梅給我們下胃管,我經常看到從我口中拿出的胃管血淋淋的。商曉梅逼迫我放棄絕食,說:「長期下去,你的胃粘膜受不了的。」
我絕食是希望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順應宇宙「真、善、忍」大法。多次灌食後,我的鼻子、食道、呼吸道裏邊都已經傷痕累累;每個犯人下胃管時,都感到太難了,經常要下十幾分鐘才能下進胃裏。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日,惡警大隊長鄭傑過來,把我手銬打開,又將我單獨關押一個地方,由犯人宋立波等三個人看著我,逼我放棄絕食。我繼續絕食反迫害,宋立波說:「那你這絕食就遙遙無期了。」是的,惡警惡犯從此開始每天三次給我下胃管,連續了十年。
在這兒,我被迫害了一個星期後,惡警們使盡了邪惡的手段,看沒啥效果,沒有改變我對法輪大法堅定的信念,他們又把我劫持到了九監區。
2、一次次死裏逃生
當時,九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極其殘忍,「轉化率」(註﹕「轉化」就是被逼迫罵大法、罵師父,放棄大法修煉)最高,其它監區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劫持到這兒,具體實施「轉化」迫害的惡警賈文君,因此提了科長,當上了「轉化」迫害大隊長。九監區,每個警察都參與了迫害法輪功學員。而詐騙犯吳湘芬,不到三十歲,心狠手辣、詭計多端,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犯之一。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日,九監區惡警賈文君領著吳湘芬、劉鳳玲等四個惡犯包夾,把我劫持到一幢空樓的一個空屋子裏,窗戶、門都有紙糊著。吳湘芬足足罵了我三天,然後,對我慘無人道的灌食。吳湘芬騎在我身上,揪住我的頭髮,犯人李明英用手像鉗子一樣,捏住我的鼻子,劉某某用塑料瓶子伸到我的咽喉部位,隨時都有灌進氣管的可能,我的鼻子被掐破了。這樣灌了我幾天,每次灌一、兩個小時。
有一次,吳湘芬準備一個塑料瓶子,瓶蓋上紮幾個眼,灌食時,裝上液體食物,將瓶子伸到我嘴的深處,咽喉部位。為了防止我吐出來,她用毛巾捂住我嘴,憋的我喘不上來氣,每時每刻都有灌到氣管死亡的可能。我的頭只要側一點,掌握到角度,我就可以調整,避免食物流到氣管裏,但是,她們不給我這個機會,按頭、捂嘴。有幾次,我猛一翻身,避免了生命危險。
當時那種瘋狂的灌食,簡直就是殺人!吳湘芬看我翻過身來,氣的她把瓶子摔了,說:「下回多放鹽。」每次灌食近兩個小時,灌完後,我累的氣喘吁吁,每次下來,我的臉都被掐破了,臉、鼻子變形了,腫的、破的,青一塊紫一塊的。
3、故意灌大量鹽和大蒜疼得我在地上打滾
有時,給我灌的食物裏一次放一斤鹽,就故意讓我口渴。我不吃大蒜,他們灌食的時候,故意使勁放大蒜,把我辣的,胃辣的忍不住大聲的喊,疼得在地上打滾。在我的胃黏膜完全破壞的情況下,再使勁的給我灌大蒜,濃鹽水,辣椒水,那種痛苦程度啊沒有文字能形容的了。
犯護商曉梅強行灌食,滅絕人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借給法輪功學員灌食之機,喪盡天良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學員被迫害的嘔吐,為了不讓法輪功學員吐出來,她灌後,再用開口器,將學員的嘴擴到極限。這種痛苦讓人一分一秒都難以忍受,一撐就是幾個小時,讓人生不如死,撐的嘴都腫了,牙齒都不會動了。幾乎所有絕食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強迫注射不明藥物,黑龍江女子監獄用種種令人髮指的手段,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4、狠毒的往氣管裏灌食折磨的臉五官變形
後來,鄭冬梅拿胃管來了,取代了塑料瓶子。吳湘芬揪住我頭髮,騎在我身上,胃管下到氣管裏,憋的我喘不過氣來,臉憋紅了。我說:「插氣管裏去了,憋死了!」鄭冬梅說:「你不是要死嗎!」說著,犯護李麗抽一大管子(特大號注射器)食物,遞給鄭冬梅,鄭冬梅馬上狠毒的往我肺管裏灌。我用力掙脫,吳湘芬死死的按著我,不容我動一點,看來,這次我無法逃脫死亡了。一管子食物推進後,嗆的我一點兒也受不了了,一口鮮血帶著食物全噴出來了,我氣管裏沒存留一點食物,我又一次死裏逃生!第二天、第三天,她們又把管子插入了我的氣管裏,我掙扎著,就這樣我每時都在他們的魔掌下。
我長時間不能呼吸,這哪是灌食,簡直就是殺人!比屠夫殺豬還殘酷。下一次,再給我灌食,吳湘芬兇狠的放了一袋鹽,我口渴難忍。就這樣,她們每次灌食都花費兩個多小時。灌食後,我奄奄一息,鼻子被擰的腫很高,我的臉五官都變形了,臉上傷痕累累。
一個月後的一次灌食,吳湘芬騎在我身上,抓著我頭髮,拽著腦袋,我一點點也動不了,只好眼睜睜的看著她把食物灌到我的肺裏,我想:看樣子這次我得死掉了。突然,一口鮮血噴出,將食物從我肺裏帶出來了,噴的很遠。我又一次死裏逃生了。
5、筷子穿透舌頭鮮血流了滿地
惡犯狠毒的使用婦科的擴宮器,把我的嘴撐到極限,那種難忍的程度,嘴的掛鉤都要崩裂了。用擴宮器撐大我的嘴,再用新筷子用力扎我的舌頭,筷子一下子折了,她就狠毒的借用筷子叉猛勁的一扎,我的舌頭穿透了,鮮血流了滿地。我的舌頭劇痛了好多天哪。
6、管子折了使勁搥、猛拽反覆連續插管數十次
我的鼻道、食道和呼吸道,在她們粗暴的長期下管中,通道幾乎是堵死了,每次下管非常困難,胃管經常折著,若是小心翼翼的,還勉強通過,粗暴的下管,就總是折著,每次給我下管都很費勁兒,十年來,有八、九個犯人參與對我灌食迫害,她們都感到很棘手。
有一次,犯護谷雅茹氣急敗壞的說:我就不信我就制不了你!說著拿起胃管子迅速往我鼻子裏插,一下子管子在我鼻子裏就打折了,她就趁機往裏搥,我疼痛鑽心難忍,她就用力往裏搥,管子從我嘴裏出來了,她就往外拽管子,她用盡全身力氣,就像拔河一樣往出拽,就是拽不動,把她累的滿頭大汗,氣喘吁吁,就開始大罵我,打我的臉,再去拽,好不容易拽出來了,馬上再往鼻子裏插,因為用力過猛,管子又折了,她更發瘋似的往裏搥,我疼的簡直受不了,生不如死。那一次灌食惡犯谷雅茹就是這樣似的反覆的,瘋狂的,一次次的,連續的對我插管子,插了我數十次啊,直到把她自己累的氣喘吁吁動不了了她才停止,有的刑事犯都瞅不下去了,太殘忍了。我的鼻道、食道、胃等部位都傷痕累累,還沒等恢復,下一頓野蠻灌食就又來了。
我一次次忍著下管的劇痛,她們下不進去,就瘋狂殘忍,越瘋狂,管子越折,折的管子往外拽很難,就像拔釘子一樣,累的包夾夠嗆,疼的我死去活來,才能撥出來,拔出的管子都是血淋淋的。那種發瘋似的劇痛,使我一看到管子,就不寒而慄。
連續十年不間斷的野蠻灌食殘害,我的呼吸道、鼻道、食道都傷痕累累,腫的滿滿的,插管子都插不進去了,一插管子就折過來,一插管子就折過來了,多少個人都插不了,灌不了,可是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就是草菅人命,不顧法輪功學員的死活,就是硬灌。
有一年多,他們為了讓我放棄信仰,對我用餓刑。他們二、三天才灌我一次很稀很稀的很少量的玉米麵粥,他們就是想餓死我。犯護商曉梅問我:「你能不能挺得住啊,我擔心你啊!」就這種情況,我還活著,惡犯王鑫華總是覺得太不可思議,就經常說:「我不相信你沒喝水?!」可是大法中修煉的奇蹟,使我仍然活著。
7、銬小號地環折磨40天
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晚上,九監區大隊長燕玉華來了,說:「快過年了,你再堅持絕食,就上小號。」第二天,她們把我綁架進了小號刑房。小號潮濕,陰冷,沒有暖氣,正值寒冷的冬天。只有走廊有兩組暖氣,暖氣漏水,樓上的暖氣也漏水,從棚上漏下來的水,就像下雨一樣,無處躲。床板很濕,被褥都長了毛。
小號有五個酷刑間,已經有幾位法輪功學員被關在裏面了,有的被關在小號半年多了,棉衣都長了毛,手腳都凍壞了。我被關在小號2號酷刑間。3號酷刑間的法輪功學員給我背李老師的法,我長期被獄警隔離迫害,學不到大法,我想利用這個機會,多學點法;可是,警察又把我弄到1號酷刑間,我聽不到同修背法了,我就高聲背李老師的詩詞《洪吟》,包夾惡犯極力阻止,把1號酷刑間門關上。法輪功學員在這裏受盡了各種酷刑折磨。
他們迫不及待的想迫害我於死地,把我弄到1號刑房。1號間是個重刑間,有地環,雙手、雙腳銬在地環上,我被雙手銬上後,身體坐著直不起來,躬著腰,兩胳膊不能活動一點,姿勢非常難以忍受,控的非常難受。我一分鐘、一秒鐘的熬著,到晚上,他們還不給我打開。那些天,每個值班警察接班時,都先看我走沒走,看到我折磨成那樣的身體,怕我死在那裏,馬上給監獄裏打電話。
我在小號被酷刑折磨了四十天。
8、牙籤支眼皮,輪番使勁扯著耳朵,打嘴巴子,臉被打偏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惡警把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用手銬銬了四個多月,變換手法折磨我們。我被分離到其它監區,手銬撤下來了。但是迫害我的四個包夾,都是兇猛體壯的惡犯,撤下手銬後,我馬上煉功,包夾宋立波發瘋似的毒打我,從床上打到地下,每次一打就是一個多小時,直到她氣喘吁吁。一次,她打完我後,用繩子把我胳膊綁起來,她揚長而去,晚上很晚才回來。解開繩子時,我被勒的肉陷很深,手指發紫,幾天之後,才緩過來。我每天一煉功,她就經常瘋狂的毒打我。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四日,我被非法劫持到十監區(病犯監區),殺人犯徐臻,為了個人能多得分減刑快,一直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徐臻在十監區的三樓強行「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我在一樓,她讓我上三樓,我拒絕,她們把我抬去,強行我穿上囚服,播放「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錄像,逼迫我看。我把囚服脫下,獄警曲華唆使單玉芹來迫害我,詐騙犯單玉芹經常把法輪功學員打的遍體鱗傷。
她們經常組織一些惡人強行給我穿囚服,我拼力掙扎,有時,穿一次一、兩個小時也穿不上。二零零五年五月,他們日夜不讓我睡覺,把我綁在圓凳上,不讓我打一點瞌睡,她們說:穿囚服就讓你睡覺,晚上包夾相淑芬罵咧咧的對我說:「趕快簽字吧,你熬完了,這回是上邊定的,你必須服從,你這樣熬著,不行啊!」惡犯單玉芹、王鑫華,輪番的打我,折磨我。前三天,我熬過去了,第四天睏得受不了,她們就用注射器抽冷水哧我,我被水哧的渾身水淋淋的。我閉上眼睛,她們就用牙籤支住我的眼皮,使勁的扯著我的耳朵,狠狠的打我嘴巴子。單玉芹、王鑫華,輪番的打我,折磨我。
酷刑演示:用掃帚棒或牙籤支起眼皮不讓睡覺(明慧網)
北方的五月份很冷,第二天和第四天,獄政科長王曉剛、610科長肖林去看我簽沒簽字,肖林看我沒簽字,大罵我一頓,五天以後,我困的坐不住,不停的往地上摔跟頭,困的我真想在地上睡一分鐘,哪怕只有一分鐘,可是她們馬上把我拽起來,一次機會都不給。第六天晚上,王鑫華對單對芹說:「你不是有兩下子嗎,怎麼沒效果呀,你打人也不疼呀!」單玉芹被她激怒了,運足了力氣對我左右開弓,打我七、八個大嘴巴子,累的她坐那兒了。
這時,王鑫華運足了氣,大步走到我跟前:「啪」一個大嘴巴子,我頓時覺的天昏地暗,感覺從天上下來一塊巨石,砸在我頭上,我頭嗡一下,昏厥了。醒來,臉劇烈疼痛,後來我一看我的左臉偏了。過了幾年,我的臉才恢復正常。這七天六夜對我慘無人道的迫害,我至今想起來,仍令人不寒而慄。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份,我不穿囚服,被拖走廊,因為我不服從邪惡的管理,被調到新組建的邪惡攻堅大隊迫害,這個大隊是為了迫害法輪功起來了,他那手段極其惡毒。我就立掌發正念,幾個人上來毒打我,最後她們打累的不行了才停下來。
9、打的滿頭大包,手臂全都腫了,大拇指被掰折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我被不法人員野蠻的將胳膊扭到背後綁上,致使我的胳膊受傷。參與迫害的犯人是宋麗波、王鳳春、郭淑賢等。
二零零六年大年初二,惡犯包夾袁安芬、項桂芬像兇神惡煞一樣,抓住我的頭髮,往暖氣管子上撞,狠狠地撞了幾十下,撞的我滿頭大包,痛苦難忍。灌食時給我灌了很多大蒜,辣的我生不如死。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趙英玲、於英民唆使三個惡犯迫害我,有一次,包夾袁安芬狠狠的將我摔倒,我的屁股傷了半年多才好。
惡犯王鑫華常常把我從床上打到地上。一天早晨,包夾王鑫華把我按在床上,用笤帚砸我的臉,砸了一個小時,一個笤帚都砸零碎了,紮的我滿臉是血眼,滿臉是血,我的臉都被砸腫了,全是傷。一次,我立掌發正念,袁安芬將我打倒在地,又猛往我臉上踩一腳,一下踩偏了,踩到小凳子上,把凳子踩了個粉碎,第二腳踩在我的臉上,我大聲呼救,惡犯竟喪心病狂的用褲頭塞住我的嘴,用大刷子猛力的抽打我的手臂,手臂立刻腫的像饅頭一樣。晚上十二點我發正念,王鑫華準備一盆涼水,兩個大注射器,晚上我起來煉功她就用冷水哧我。十一月份北方的天氣很冷,我被她哧的頭髮、衣服、被子都濕了,她看我還煉功就將一盆冷水潑在了我的身上。有一天早上五點多,殺人犯何穎傑像瘋了一樣衝了過來用盡全身力氣,掰我的左手大拇指,就聽「喀嚓」的一聲,立刻我的左手指骨掰折了,一碰左手大拇指骨就轉動,痛的我肝腸寸斷。
我看經文,她們搶我的經文。我高聲背大法,她們用手捂住我的嘴,然後再用膠帶封住嘴。一次,於英民指使惡犯們將我拖拽到廁所裏,她們把我拖到廁所後,我被光著腳站在冰涼的地上,站在窗口前挨凍。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日晚六點,王鑫華將我打倒,窮凶極惡的打我耳光,打累了,用鐵衣掛猛力的抽打我的頭部,打的我痛不欲生,每打一下都感覺頭打裂了一樣劇痛,甚至把我打昏過去了,足足打了一個小時,幫兇袁安芬進到屋裏,也跟著一起打我,直到她倆打的精疲力竭,才停了下來。
那一夜,我一直迷迷糊糊的,奄奄一息,半昏迷,早上醒來,發現大便失禁,臉變形了,青一塊紫一塊,腦袋上全是大包,頭軟骨受傷了,很嚇人。兩個月後,大包才消去。那段時間,我被迫害的身體極度消瘦,走路都扶牆,說話沒力氣,身體麻木,心臟也都常常麻木,我感到自己好像隨時都能死亡。
一次,袁安芬猛的推倒我,我腦袋摔了幾個大包,屁股疼的很厲害,一年多不敢坐著,骨頭都受到了損傷。那年大年初二,我闖進其它監室看一看其他法輪功學員,相淑芬把我推回來,揪住我的頭髮往暖氣管子上猛撞十幾下子,撞的我頭嗡嗡的,滿頭大包。
一天,惡警院長趙英玲大罵我,用書本打我的臉。王鑫華從此打我更猖狂了,並威脅我說:「你要說出去,我就打殘你。」她使勁的踩我的胳膊,用手掰,力圖將我的胳膊弄折,把我倒控過來,把我綁在地上,用擦地布塞住我的嘴。
10、瘋狂毒打背吊
七月二十六日,王鑫華說:獄警讓她給我穿囚服。這樣每天,她們強行給我穿囚服,我拒絕。她們把我從床上拽到地上,從地上又扯到床上,我被強行穿上囚服後,折磨的筋疲力盡。然後,她們趁勢把我捆綁起來,或者用她的肥胖的身體壓在我瘦弱的身上。
王鑫華強行給我穿囚服,趁機故意又把我的右手大拇指也掰折了,還窮凶極惡的將我捆綁上,扔在潮濕的衛生間地上,然後竟用拖廁所的拖布,塞住我的嘴,把我扔在廁所裏一扔就是半天。王鑫華搶走我的衣服,在衣服上寫了「犯」字,並把我的衣服給扔了。她惡毒的說:「看你怎麼辦?」我就只能穿一個小褲頭,身上披塊布。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開始,早晚就把我捆綁著背吊在床欄上,這種背吊極其痛苦,每分鐘都要付出巨大的痛苦,吊上後惡人們哈哈大笑,我忍受了極大的疼痛,我一分鐘一分鐘的忍著。那天從早上七點吊到晚上八點,晚上躺在床上,又把我雙手雙腳綁在床上,第二天早上我的手腫的像饅頭一樣。第二天她們又換招了,把我的胳膊吊起來,我的兩腿只能蹲著,這種姿勢更難讓人一分一秒都難以忍受。她們又哈哈大笑,我只能一分鐘一秒鐘的煎熬著,就這樣過了九天,大隊長於英民過來點名,我當場揭露她們,於英民馬上把包夾找出去,過一會兒包夾回來生氣的說:「你們警察讓我們做的,現在責任都推到我們身上了。」
裏玉書演示所遭酷刑:雙手、雙腳長期吊著捆綁在床欄上(明慧網)
二零零七年,包夾蔡林發瘋似的毒打我,經常將我的腿放在床欄上撅,妄圖撅折我的腿。一次,我坐在床上發正念,她猛一拳把我推倒在地上,頭摔的很重,我坐起來還發正念,她又一拳打我個倒仰,我的頭「銧當」的一聲摔在地上,後腦勺摔到地上發出很大的聲響。
二零一三年三月,我被第二次隔離到醫院,我立掌發正念,包夾李英利、刑國輝,發瘋似的打了我二十多個耳光,李英利把我打到地上,再用腿踹我胸部,我胸部劇痛難忍,她們打累了才停止,我的胸部半年才好。
一天,袁安芬沒在屋,王鑫華把我打到地上,惡毒的撅我胳膊,還問我:「我打你,你說不說,說,我就撅折你胳膊、腿。」她還經常把我倒立起來,捉弄侮辱我。
那些包夾、組長犯人討好警察罵我,打我,恨不得一下子把我打死、打服,包夾邵忠燃、趙麗娜魔性大發,狠狠的用盡全身力氣打我耳光,把我按在床上,發瘋似的下黑手。
11、注射不明藥物
有一天,惡犯商曉梅強行給我注射不明藥物,我奮力掙扎,藥還沒打完,針頭就彎了。一會兒,我的心臟像脫落一樣,心臟特別難受,渾身無力,顫抖,要吐,我身體一點兒也動不了,感覺馬上要死了一樣。想上廁所,可一動也動不了。袁安芬將我拖到廁所,我特別口渴,我感覺自己的生命快結束了。
一天,惡警馮雪假惺惺地對我說:「你放棄絕食,我們與你當地的法院聯繫,給你的刑期減少幾年。你家人不也為你申訴嗎?」我鄭重地對她說:「我要求邪黨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幾天後,原獄政科的科長鄭傑來跟我談此事,我仍持同樣的態度。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三日,我被劫持至十一監區(攻堅大隊,使用各種卑劣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企圖「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監區),五個包夾圍攻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強迫我穿上囚服。我發正念,她們幾個人像瘋了一樣的衝上來,扳我頭的,端我下巴的,我高呼:「法輪大法好!」並大聲地斥責她們。每天早上,她們都強迫我穿上囚服,我一直拒絕,常常是她們與我幾個人滾成一團,從床上滾到床下。
12、往身上噴涼水凍刑
二零零七年,惡警大隊長於英民指使惡犯王鑫華包夾我。七月十日,王鑫華將我打個半死,王鑫華經常晚上用特大號的注射器,抽入事先準備的涼水往我的頭上身上噴水,冬天開著窗戶,我的棉衣,被褥都很濕,因為太冷了,王鑫華走出了房間,但不讓我出房間半步。我就這樣穿著濕衣服被寒冬的冷空氣凍著,由於我穿著濕衣服,遇到冰冷的寒氣,那一天一夜我凍的像一個冰人一樣。
包夾王鑫華在灌食時,每次將食物灌我一點,其餘的全都揚在我身上,我棉衣濕透了,被褥都濕透了,沒有衣服可換,她們再把窗戶打開,冬天空氣冒著白煙,我渾身濕漉漉的,凍了結上冰。晚上,王鑫華準備一盆水和兩個針管子,往我臉上噴水,澆的我渾身濕漉漉的,行李上也都被弄濕了,我用熱水瓶子將濕的地方烘乾。王鑫華又偷偷摸摸地將我的熱水瓶子蓋擰開,行李又都濕了。
一次,我煉功,王鑫華用冰冷的水噴我,還用盆子往我的頭上澆涼水,我一動不動的,繼續煉功,一直坐到天亮。惡犯王微惡狠狠的把洗漱用的一盆水潑了一地,濺了我一身。她用盡全身力氣拼命打我大耳光,用手撐開我的嘴,問我還喊不喊:「大法好」,直到她打累了,才停下來。惡犯郝丹君要用尿灌我。
13、凶殘的毒打 束縛帶持續捆綁兩年多
從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她們幾人強行給我穿上囚服,並且捆綁起來。二日早七點,我被背銬吊在床上,萬分的痛苦。惡犯李洪波和張芳菁說:「看你能怎麼樣,這回你得服了吧。」睡覺時張芳菁將我的兩腳,兩手都捆綁在床上,我只能直挺挺的躺著,一動也動不了。第二天早上,我的手腫的像饅頭一樣。
二零零七年八月份,大隊長於英民給包夾一個束縛帶,包夾隨時可以捆綁我,蔡林等惡犯捆綁我時,把我五馬分屍的吊在床上。王鑫華捆綁我時經常把我一隻胳膊豎著吊在二層床上,另一隻被胳膊橫的捆綁吊上,雙腳也被捆綁吊上,這樣我的身體就被懸空吊起來,我每天都被捆綁著。
惡犯把我的雙手背過去捆綁,雙腿捆綁與簡易桌子連在一起,簡易桌子上放著電視機,電視機二十四小時高分貝音量播放誣陷大法的視頻,將我的身體與簡易桌近距離臉幾乎要挨到電視機,身體與簡易桌捆綁到一起,幾天幾夜不讓睡覺強行聽、看誣陷大法的視頻,因為是簡易桌子,我睏了,身體一動,桌子就倒,電視機和桌子就會砸到我身上。圖下圖所示:
裏玉書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迫害,惡犯把裏玉書雙手背過去捆綁,雙腿捆綁與簡易桌子連在一起,簡易桌子上放著電視機,電視機24小時高分貝音量播放誣陷大法的視頻,將裏玉書的身體與簡易桌近距離臉幾乎要挨到電視機,身體與簡易桌捆綁到一起,幾天幾夜不讓睡覺強行看、聽誣陷大法的視頻,因為是簡易桌子,裏玉書睏了,身體一動,桌子就倒,電視機和桌子就會砸到她身上。這是裏玉書的酷刑演示照片。
我一煉功時,他們就捆綁我,因為我身體瘦,綁不住,惡犯修淑芬又將束縛帶增加了扣眼,再將我綁上。我一煉功蔡琳和袁安芬將我緊緊的捆綁在床上。
十二月九日,她們將我的胳膊吊起來,我的兩腿只能蹲著,這種姿勢讓人一分一秒都難以忍受。吊上後,她們哈哈大笑:「這回你得服了吧。」看我仍舊堅定信仰,她們就洩氣了。刑事犯修淑芬找了五、六個惡犯,強行給我穿囚服,我奮力的掙脫,從床上掙扎到床下,她們折騰了半天,累的夠嗆也沒有穿上。我常年被捆綁著,每天都要遭到毒打。
八月九日,我被劫持至病犯監區的十三組,我發正念或煉功,蔡琳騎坐在我的身上,蔡琳的胖身體壓著我,我感到呼吸都困難。蔡琳經常喪盡天良的毒打我,許多有良知的刑事犯看到,都於心不忍,規勸蔡琳,蔡琳不聽。她像惡魔一樣抓住我,惡狠狠地往地上摔,摔的我滿腦袋大包,身上的傷不斷。蔡琳抓住我的腿,在床邊使勁的壓。王鑫華即使不是包夾,也來參與迫害我。王鑫華說:「蔡琳無能。」王鑫華用束縛帶綁我,把束縛帶拽折了。她用束縛帶捆住我的手腕子,裏邊再塞上枕巾。販毒犯楊月常常一把一把的拽掉我的頭髮,殺人犯劉慧瑩也對我拳打腳踢。
二零零八年六月,我一煉功,惡犯包夾陳曉霞、韓立穎、王鑫華就用束縛帶將我捆綁上,王鑫華把我的一隻胳膊吊在床上,身體半懸著吊了一個多小時。中午十二點,她把我一隻胳膊吊起來,另一隻胳膊墊在床欄上,使勁壓,妄圖弄斷我的胳膊。晚上六點,用膠帶捆綁我,胳膊綁在床頭梯子上,憋的我難受極了。每天都捆綁,直到十一月二十六日,王鑫華才停止捆綁我。李惠榮、陳曉霞當包夾期間也捆綁我,過年也綁著。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又讓王鑫華當包夾,仍舊捆綁我。
一直到二零零九年八月份,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們起來抗議這種酷刑,不准她們再捆綁我,找監獄評理,警察們在壓力下,才收回了束縛帶。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長達兩年的時間邪惡之徒用束縛帶捆綁我,只因為我不放棄信仰,堅持煉功。
14、被殘忍灌食筷子扎入嗓中,被推倒摔昏腦袋摔破縫五針
警察趙慧華自從二零零八年任十監區院長後,更是以減刑為誘餌,利用邪惡犯人王鑫華等充當「包夾」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惡人王鑫華給我灌食,一次將食物塞到我嘴裏,用筷子伸進嘴中往嗓子裏頂,紮在嗓子肉裏,導致我嗓部血肉模糊!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我從監舍被強行拖走,關到醫院單間308室。犯人包夾李丹丹,郝丹君,以及莫麗,監獄指使包夾對我精神摧殘與肉體折磨。上廁所、洗漱都被跟著,拳打腳踢是常事。
我被折磨迫害得出現了心臟病的症狀,被獄警送到監外就診,回監獄後就強行打點滴,往灌的食物裏加藥物,我一度被迫害的全身浮腫,「犯護」(利用醫生工作之便殺人,判刑後在監獄被獄方用來當護士)用針強行給我扎針,幹紮不見好,越紮越嚴重。最後只好罷手。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末,被調離醫院308室,關入十監區大組。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我在洗漱室與法輪功學員說話,被劉豔萍等一群犯人氣勢洶洶的將我的頭猛的在地上一摔,聽銧的一聲,監室的人都聽到了,頭摔的鮮血噴出去很遠,她們用手按傷口,按不住,流血太多了,我當時被摔的昏迷,半天才甦醒過來,後腦勺被摔破大量出血,她們把我抬到監獄醫院,縫了五針。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我不配合她們穿囚服,她們把我從床上毒打到地上。惡犯高福豔極狠毒地用腳踩我的小腿,我疼痛難忍,我被她們毒打了半個小時後,又被強行穿上囚服。我喊:「法輪大法好」。他們用膠帶將我的嘴纏上好幾圈。把我的手背到身後,用膠帶纏住。王鑫華又拿膠帶將我的身體胳膊手纏住數圈。
二十四日上午,這一夥惡人打手又來了,我仍不配合,她們將我從床上毒打到地上。楊秋香狠打我的耳光,用腳拼命的踩我的小腿。王鑫華、邢國輝又用膠帶纏捆綁我。這個病號隊組織高福豔等十多個惡犯狠毒的往死了打我,然後把我捆綁上,每天捆綁十多個小時,持續了三個半月。
(四)警匪勾結唆使惡犯迫害我
1、獄長白英賢唆使惡犯毒打我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獄長白英賢到黑龍江女子監獄住院處來「看」我,把原來的兩個惡犯包夾又換成了四個包夾,她們是刑事犯李玉波、刑國輝、王淑賢、白玉明。惡犯楊秋香跟白英賢說我不穿囚服。隨即,刑事犯高福豔拿著束縛帶就要捆綁我,說是獄長批准的。因為幾年的殘酷迫害,我已是骨瘦如柴。為了把我捆得緊一些,惡犯高福豔把束縛帶,重新扎了幾個眼,我經常被捆得緊緊的,手和腳被勒得發紫。因為捆得過緊,他們解束縛帶時都很費勁,沒有一點活動餘地。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六日,惡警大隊長趙曉帆又帶著惡犯高福豔來捆綁我。高福豔凶殘至極,每次都憑借惡警撐腰強行給我穿犯服的機會,下狠手打我,有時用胳膊肘撞我;高福豔有時抓住我小腿往床欄上猛勁用力撞,使我疼痛難忍,過後行走都困難,腿傷一個多月都不好;高福豔有時抓住我的頭髮用力往欄杆上撞;有時抓住我兩腿倒控過來,將雙腳綁在床欄上,再揪著頭髮捆綁;高福豔這種喪心病狂的舉動,令她的同伙都震驚地目瞪口呆,不敢看。
二零一三年八月,因為我喊:「法輪大法好!」他們又一次把我第七次隔離關押起來。副獄長史耕輝、大隊長戴瑩、院長趙慧華硬把我綁架到了監獄醫院住院處。包夾郝丹君舉手就打我耳光,張口就罵我,我要上廁所,不讓我去。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中午,大隊長趙小帆領一群犯人打手到我的床頭,二話不說將我拖到醫院住院處,隔離起來,又從新找幾個身強力壯的包夾,給我穿囚服,我拼力掙扎,床上床下的滾著,每次都穿一、兩個小時,穿上後把我胳膊背著綁起來,用膠帶纏上嘴,兩個胳膊捆綁在背後。獄長白英賢去了,看見了也不制止。
2、副獄長包銳等指使惡警毒打,搶走衣物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早,有人說:「監獄長在大監區翻法輪功學員的物品,如果翻到經文,就扣包夾的分。不到半個小時,副獄長包銳、獄政科長陶淑萍和科長崔紅梅、趙麗莎等一夥人,就來到十監區直奔法輪功學員。他們先到十監區四組對法輪功學員巴麗江進行行惡。十監區的獄警趙曉帆來到我面前說,要我配合,不要抵抗。組長包夾等人把我從床上使勁拽到地下。一會兒,包銳等人進來了,她們就把我拖到走廊,我高呼:「法輪大法好」。包銳一夥一邊翻我的床鋪,一邊惡狠狠地說:「把嘴封上!」在她的唆使之下,來了防暴隊的惡警,三十歲的大小伙子,對我連踢帶打,並用腳狠狠地踩我的身體,用膠帶在我的嘴上纏了好幾圈,又將我的手背過身後去捆綁上。包銳惡毒地說:「把衣服扒下來!」又上來了幾個人,將我的衣服和褲子連扒帶剪地扒下來。我所有的衣服,無論冬天還是夏天穿的,內衣和外衣,全部被她們搶走。我的床上一片狼藉,床鋪和裝雜物的箱子都被翻了。
監獄副獄長包銳竟然公開執法違法,唆使惡警毒打我,我當時已經是一個六十三歲的老人了。他們毫無人性的對我行惡,很多人看到惡警踢我,兇狠地踩我,都氣憤不已。大家也都看到了監獄所謂的人性化管理,只不過是騙人的謊言。
3、監區長趙慧華利用打手殘酷毒打我
二零零八年初,自從趙慧華任惡警院長後,為了利用邪惡犯人王鑫華,將惡犯王鑫華直接提升為道長,以讓她掙高分、早減刑為誘餌,讓她去「包夾」我。在趙慧華的驅使下,惡犯王鑫華、陳曉霞肆無忌憚,胡作非為,每天一直捆綁迫害我。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中午,十監區大隊長唆使一幫犯人把我從監舍拖到女子監獄的醫院住院處,途中李英利打我兩個耳光,並把我的被褥拆了。衣服上全都印上「犯」字。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早五點五分,我立掌發正念,包夾李英利就上來就給我幾個耳光。另一包夾邢國輝三十九歲(一米七十多的個子,一百六十多斤的體重),她是十監區的監區長趙慧華新找來的打手,也上來打我的耳光。邊打邊說:「知道院長為甚麼叫我包夾你嗎?」不一會兒,住院處的惡犯楊秋香也過來幫兇,毒打我。惡警惡犯們把我從床上打到地上。李英利像個惡魔一樣,兇狠地踢我的胸部,痛得我二十幾天不敢用力呼吸,不敢抬胳膊,枕頭上都是血跡。李英利把枕巾泡在盆裏洗去罪證,惡警、惡犯們一直打我不間斷的毒打我到九點三十分。
二十三日下午,兩個獄警領著一幫犯人,強行給我穿囚服。其中的打手之一高福豔,四十多歲,身高一米六八,體重一百六十多斤,她打人最狠,出手又快又重,被她打過的人都望而生畏。另一打手李玉波,四十多歲,又狠又毒。張方菁,三十多歲,身高一米六八,組織賣淫犯;王鑫華,五十七歲,一米六八,一百五多斤的體重,身體強壯,狠毒,多年被獄警利用當打手,毒打法輪功學員,血債累累。王淑賢,四十幾歲,身體強壯,打人狠毒不計後果。
二十四日上午,這一夥打手又來了,我仍不穿囚服,她們將我從床上毒打到地上。楊秋香打我的耳光,用腳拼命的踩我的小腿。李丹、王鑫華、邢國輝、又用膠帶纏捆我。
二零一二年七月中旬,十監區院長趙慧華,隊長戴瑩等惡警,教唆張芳菁等十多個惡犯,對長期絕食的法輪功學員強行灌食,強行翻我們的東西,強行給我們剃鬼頭,對我們拳打腳踢。把我們所有的衣服上油印「犯」字,連床單、被面都不放過。趙麗娜等十幾個人把我的衣服扒光後,多人騎我身上,踩著我,毒打著我,再用大粗記號筆往我的皮膚上寫滿身「犯」字,然後把我雙手兩臂伸開捆綁在床上,嘴用膠帶圍著腦袋纏了好多層。
4、監區長鄭傑、蔡麗平、院長趙英靈、隊長趙曉帆等
關押八監區五樓監舍的法輪功學員被鎖在床頭上,晚上惡徒不讓我睡覺,一天二十四小時背銬。後來我被關在一樓職務監區被單獨包夾;包夾人惡犯有:宋麗波、趙豔華、趙麗萍等。八監區區長鄭傑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
監獄分監區長蔡麗平,當著我和大家的面常說:「劉獄長(原女子監獄副監獄長劉志強)說了,有的法輪功說包夾打她,有證明人我就處理,沒證明人我就不管。」這話明顯給包夾撐腰,暗示包夾在無人證明的情況可以隨意的打法輪功修煉者,蔡麗平對我說:「你說打你,傷在哪裏,即使有傷也是因為煉功制止你而失手。」當時我身上是青一塊,紫一塊的傷疤隨處可見啊。
一天,大隊長趙曉帆又領八、九個體壯的打手,給我穿囚服,所謂穿囚服,就是通過穿衣服暗下毒手打我。楊秋香穿皮鞋,用力踩我兩個小腿,疼的我強支撐住,這樣穿了一個多小時,強行穿上了囚服,他們用束縛帶緊緊把我的捆綁上。
半個月後,趙曉帆又來了,假惺惺的看我的傷。過幾天,包夾又找院長又給我穿囚服捆綁我,那次持續了三個多月。
二零零六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監區(四樓小屋),我被單獨隔離進行「嚴管」。因為我煉功、發正念,受盡包夾惡犯王鑫華、袁安芬的毒打,倆惡人把我從床上拖下來,頭往暖氣管上猛撞,拳打腳踢。還有一次我煉功,惡犯袁安芬的腳踩在我的臉上。她們給我灌食的時候,管子上全帶著血絲,後來惡犯向桂芬換下了王鑫華,還照樣毒打我罵我,灌食放的大蒜更多,她們說這是趙英靈院長指使的。這些惡犯頭有警察給的特權,他們可以對我們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隨意的毒打上刑。
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的十二年裏,我每時每刻都面臨著死亡,這一分鐘我活著,下一分鐘不知道我還能否活在世上,是法輪大法使我的生命出現了奇蹟,使我能活著走出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這個殺人的魔窟。
5、捏造假材料對我和家人迫害
二零零四年,我為了抵制黑監獄對我的非法迫害,在申訴等無果的情況下,我採用了絕食的辦法抗議黑龍江女子監獄對我非人的迫害。我絕食後,哈女監對我進行了更殘酷的迫害,我不屈於中共黑牢酷刑的淫威,但身體已經被摧殘的非常嚴重。他們在瘋狂的野蠻灌食的情況下,他們就是想置我於死地,還要把迫害死我的責任推的一乾二淨,說他們是多麼的人道,多麼為我好的挽救我。他們提前做了造假材料,他們捏造的假材料中有:黑監獄「610」科長肖林親自攝像,九監區五大隊長燕玉華與我談話的假鏡頭,有犯護耐心給我灌食的造假鏡頭,還有一些造假記錄等等。哈女監為了使造假逼真,又想威逼利誘我親人簽字,想達到既迫害了我又讓親人認可的邪惡目的。他們一次次的找我的家人簽字:裏玉書死了與他們監獄沒關係,家裏人不許來找。還讓我簽字:我要是被他們迫害死了,與他們監獄沒有關係。
(五)我的三位親人含冤離世大哥痴呆
我被中共非法判刑十二年,我所有的親人,特別是我的二哥裏樹岩(黑龍江省林業總局計劃處的幹部)每日都生活在紅色恐怖中,精神受到了非常大的打擊,身心承受巨大的壓力。
1、二哥裏樹岩悲憤離世
哈爾濱女子監獄提前喪盡天良的捏造了這些造假材料後,二零零五年三月份,監獄通知我二哥說我病危了,讓我二哥馬上到監獄去。我二哥聽到這個消息嚇得全身發抖,是我姪兒陪他去的監獄。監獄邪惡的警察欺騙並恐嚇我二哥說:「你勸裏玉書吃飯,不然就簽字:證明她死了與我們監獄無關。」
那時正是我在黑龍江女子監獄裏被重刑號的小號裏被加重迫害的四十天裏。由於殘酷的酷刑迫害,和被慘無人道的摧殘折磨,我傷痕累累,瘦弱得非常嚇人,當時我二哥看到我那個樣子,悲憤驚嚇得淚水直流。我非常氣憤地質問警察:「我二哥都七十多歲的人了,你們還這麼折騰他,嚇唬他,我二哥出現甚麼後果你們要完全負責!」九監區五大隊長燕玉華卻說:「是我讓你二哥來的。」監獄還逼我二哥簽字,我二哥沒有簽。
後來監獄又從經濟上、身體和精神等各方面迫害我和家人,經常找我的二哥要錢,說是給我買藥,還恐嚇我二哥,不讓我二哥見我。就這樣的在一次次的恐嚇折磨下,在二零零五年底,我的二哥裏樹岩悲憤地離開了人世。
2、丈夫和大嫂含冤離世
由於我二哥不簽字,哈爾濱女子監獄就找我丈夫侯典彥,也是說我生命垂危了才把他騙到監獄的。聽到我病危的消息我的丈夫都嚇壞了,他馬上就從山東老家趕到哈爾濱女子監獄。在監獄見到我後,我丈夫對我被冤判不理解。我告訴他:「是誰迫害了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是中共邪黨,做好人沒有錯,煉法輪功沒有錯,我被傷害成這樣都是中共邪黨的罪惡。」
通過我給丈夫講真相,我丈夫也理解了,他沒有配合黑監獄簽字。回家以後,丈夫為我被冤判的事向大興安嶺地區檢察院提出了訴訟,還到處奔波去各個部門為我申訴。但他們都說:法輪功的事,我們管不了。申訴好幾年也沒得到任何結果,我丈夫非常失望。二零零五年接見我時,我丈夫剛要說申訴的事情,一句話還沒說完就被警察給打斷了,他們馬上把我強行帶走。我丈夫非常惋惜的目光看著我被他們拖拽走了。
二零零六年我和丈夫又見過一次面,這也是我與老伴的最後一面。丈夫多年來為我到各個部門申訴,他的頭髮全白了,牙全掉光了。他見到我說的第一句話是:「我這都是為你的事(冤案申訴)跑的,急的、嚇的。」
我丈夫每年都從山東老家遠途來哈爾濱女子監獄看我,很多很多次黑監獄都是利用各種藉口拒絕我們相見,儘管見不到我,丈夫也照樣來,默默地等上幾個小時,看到別人的親人相見,自己失望地一路顛簸遠途回去。多年來,家裏人不知道我的情況,甚至擔心我被迫害的失去了生命,已經不在人世了,家人往監獄給我寫信也接不到我的回信。親人們多次來過信,可我一次也沒有收到過。
有一次,我聽說警察辦公室裏有我的信,我就找到大隊長趙曉帆跟他要,他回答說:「是有你的信,可是信封裏沒有信紙。」我說不可能,他告訴我說就是沒有。黑監獄一直封鎖消息,家裏親人十分的惦記我,我丈夫經不起這種精神折磨終於病倒了。
二零一三年的一天,獄長史耕輝問我多少年沒有見過親人了,想不想見?他可以安排。我就把哈爾濱市的我姪女的電話給了史耕輝。一天,我姪女真的來了,我聽到消息正高興的準備去見姪女,警察看到我的臉上剛剛被迫害毒打的滿頭大包,青一塊,紫一塊都是傷,就找了個藉口,打發我姪女回去了。當時我的丈夫也在等著聽我的消息,這一次我丈夫又失望了。
過了很長時間我臉上的傷疤才下去,我又找警察要求接見,警察才通知我親人。這時我丈夫病得很重,已經來不了了,只能是在家等著聽我的消息。這次是我近八十歲的嫂子李永勤在我姪女等人的陪護下來的,大老遠的從大興安嶺加格達奇來哈爾濱的,警察讓她們出示身份證,她們出示身份證了警察還刁難他們,讓她們拿出不是煉法輪功的證明。我姪女說:「你們監獄讓我們來的,當時也沒說要這些證明啊,這麼大年紀,這麼遠來了,就讓我們見見吧,看看到底有沒有裏玉書這個人了,家裏還有裏玉書的丈夫和八十歲的哥哥等著聽信呢。」可是他們對大嫂等家人恐嚇、難為、搪塞、審問,審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讓家人再回加格達奇派出所開證明。黑監獄裏的警察們再一次的拒絕讓我們見面的機會,這一次親人們風塵僕僕又是白來了!
我丈夫侯典彥在他生命最後的一段時間裏,只是想聽一聽我當時的消息,他的這一點願望哈爾濱女子監獄裏的警察們也沒讓他實現,沒過幾天我的丈夫就含冤離開了人世,他終年六十三歲。
我的大嫂李永勤從女子監獄回家後心情一直就不好,為我是否還活著在憂心,加上嫂子去加格達奇大街上送給世人弘揚中華五千年傳統文化的神韻晚會光盤,被惡警恐嚇。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嫂子李永勤突然摔倒在地,不會說話,身體不會動了,家人把她送到了醫院,她一直處於昏迷狀態,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李永勤老人含冤離世,年七十八歲。
十二年的冤獄,我死裏逃生終於回來了,可是丈夫、二哥和大嫂卻被迫害含冤離世了。
3、大哥痴呆了
在我一九九九年第一次被綁架到看守所時,我大哥和大嫂李永勤就整日為我擔心著急哇,等我關押十五天後從看守所回來時,我大哥擔心上火的十多天沒睡覺,大嫂李永勤的臉都腫的變了形。在我非法關押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和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十三年裏,我的家人,大哥、大嫂特意從山東遠途來到哈爾濱女子監獄來看我,可是警察們硬是不讓見。如今十二年的冤獄我死裏逃生回來了,可是我的老伴、二哥和大嫂卻含冤離世了,我的大哥卻痴呆了。
對我十幾年的冤獄折磨,也是對家人和關心我的親朋好友的身心折磨與傷害,家人日夜擔心受怕,著急上火,好不容易遠途到女子監獄來了,可是警察們不但不讓見,還恐嚇、威脅、發難。十二年的冤獄,剝奪了我與家人通信、會見的權利,我與外界與家人幾乎就是隔絕,裏外不通,沒有任何音信,他們不知道我是否還活著。有幾次監獄打電話讓家人去見我,而家人到那後,又不讓見了,還恐嚇、威脅、難為,十二年哪,每天家人們都是在痛苦的煎熬中度過的,有三位親人沒能熬到我回來就離世了,大哥卻痴呆了。
(六)冤獄回家跟蹤、監視、刁難的惡戲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八日,我十二年的冤獄期滿,黑龍江省大興安嶺610、阿木爾610,阿木爾公安局、國安、國保、社區、教委十來個人去兩輛專車劫持我,說北京也來人了。阿木爾林業局召開大會,要求阿木爾林業局所有單位都配合政法委、公安局排班輪番跟蹤監視我。
在我回家之前他們在我家樓門洞從一樓到我家二樓走廊裏,各個角度安裝了九個微型攝象頭,我家所有屋子裏都安裝了微型竊聽器和監控器。公安局、派出所和阿木爾各個單位的值班人員二十四小時值班監控跟蹤。我家樓前警車警察等著,還有值班人員三、四個人,死死地監視著我跟蹤著我。我一出門,警車和監視我的人馬上就跟著我,他們寸步不離,一次他們沒跟上我,把他們每個人嚇的不行。因為阿木爾林業局規定:誰看丟了裏玉書,誰是哪個單位的,哪個單位負責任,領導撤職,個人下崗!我有一點兒動靜,他們就層層彙報、請示。我去哪裏,他們就緊緊地跟到哪裏。一時間整個阿木爾林業局處於人人恐怖之中,我的親友誰還敢來看我!這些貼身監控,都給我身心造成很大的壓力和痛苦,給我及親朋好友帶來巨大的災難。
這些監視跟蹤我的人們對我的一舉一動都看得清清楚楚,可是就在我剛回家幾天後,我突然患腦血栓摔倒在地上,在地上昏死過去二十小時,醒後我爬著去廁所,我都生命垂危了,但是他們卻假裝著不知道。
我從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回家一星期後,我的身體歪斜,生活不能自理,右側不好使,左側也不像以前那樣好使了,寫字都非常的困難,全身嚴重浮腫,也非常麻木,身體癢,脫了一層皮,雙腳有三個腳趾變黑,鼻孔裏不自覺的流淌粉紅色的鼻水。在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八日早上我出獄時,哈爾濱女子監獄對我的強行灌食,我懷疑是監獄給我所灌的食物裏下了迫害身體的藥物了。我身體為甚麼會出現這些不良反應,原來是這些邪惡的壞人在執行邪黨頭子江澤民的邪惡命令迫害好人啊。
(七)僅在二零一五年幾個月內就抄家十多次綁架兩次
僅在二零一五年的幾個月內,我就被綁架兩次,一次是被綁架到阿木爾拘留所,關押了十天。一次是綁架我到阿木爾向陽派出所,由阿木爾國保大隊四個警察看著,關押了十個小時。二零一五年的幾個月裏,我被抄家十多次,我不在家他們就撬鎖破門而入抄家,被他們撬的我家的門框門鎖已壞的不能用了。
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阿木爾610、政法委、國保、國安、公安局、派出所、社區、教委等部門多人闖進我家,進門就說:省(黑龍江省)、地(大興安嶺地區)610要捕我,讓我簽字,緊接著他們就瘋狂抄家、照相、強行拽我走,讓我去阿木爾公安局,我不去。上來三、四個惡警,強按我,又來三個國保大隊的惡警,把我從床上拖到地下。我抵制,不去,就這樣他們拽我一個多小時,他們看我腦血栓身體都這樣了,就彙報給黑龍江省610及大興安嶺610說:我的身體情況不適合入監獄。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阿木爾公安局、派出所又來我家數人,將我家門拽壞入室抄家,強行將我拖到阿木爾公安局,關押阿木爾拘留所十天。
二零一五年四月四日,阿木爾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劉長青等人非法入室對我抄家。五月八日又是阿木爾國保隊長劉長青等人破門而入進我家抄家。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我去加格達奇我大哥家,加格達奇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海龍與警察張某某進屋就搶我正看的大法書,說:「這是證據,就可以拘留你!」然後就亂翻東西,抄家,拍照。還說:「你來加格達奇沒告訴阿木爾公安局,你現在去公安局(加格達奇公安局)!」我不去,他們就拖拽我,就這樣僵持了一個來小時,他們看我半邊身體歪斜身體狀況太差,就走了。中共的國保警察哪裏還有甚麼人性,他們居然跟蹤迫害我到加格達奇我的大哥家,抄我大哥的家行惡,來綁架我。我的大哥都已經八十三歲了,思維都木了,都痴呆了,大哥別人說甚麼他就說甚麼,李海龍等人就毫無人性的利用我哥哥這一點,跟我大哥說:協助我們把裏玉書綁架走。
第二天,我從加格達奇返回到阿木爾,剛剛到家,阿木爾國保大隊的兩個警察就來了,說:「你走到任何地方當地警察都干涉你。」
兩個警察走後,我看我家已經被翻過,也抄家了,我再看,房門的鎖頭已經被他們撬壞了,他們就在我去加格達奇大哥家不在家的時候,邪惡的砸開鎖破門而入,抄了我的家。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阿木爾公安局國保隊長劉長青和一警察又來我家抄家,還說:「公安局長也來了,在樓下呢,翻出東西就判你五年,你昨天去哪了?你走到哪我們都知道!仔細翻!」最後他們抄走了我的幾本大法書。
僅在二零一五年這幾個月內,我就被十多次抄家,他們掠走我的大法書近一百本,搶走我師父的法像、真相光盤、九評等多本。這期間,阿木爾國保大隊警察多次進我家亂翻,抄找東西。有一次,我準備洗澡用的東西放在家中桌子上,他們通過監控器看到了,引起了阿木爾警察們的懷疑,他們突然闖進我家將我包裏的東西倒出來,一一仔細檢查。還有一次,我從法輪功學員家裏拿了點蔬菜回家,阿木爾警察們又闖進我家到處找看看我拿回家的是甚麼東西。像這類事情太多了。這些警察有黑龍江省政法委、610及大興安嶺地區政法委、610的撐腰、指令,他們經常是非法闖入我家,他們想甚麼時候進我家就進我家,進屋就翻東西,搶東西。我多次慈悲的告誡他們:「你們這樣是犯法呀,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對你們不好,迫害好人會遭惡報的。」
(八)對我經濟、生活等方方面面的迫害
我十六年單位沒給我開過支,我生活困難,二零一五年六月我去加格達奇大哥家,當地公安局就去哥哥家抄家,當著八十多歲的哥哥的面劫持我去公安局。法輪功學員照顧我的生活,阿木爾公安局國保大隊劉長青等三、四個警察就到照顧我的兩個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恐嚇、攝像,威脅法輪功學員的家人。
我的戶口被註銷,回家半年了才落上,我辦身份證阿木爾警察們總是找藉口推脫,如今一年了還拖著不給我辦身份證,人為的給我造成很大的困難。
他們開除了我的公職,停發我十六年的工資,對我幾次非法罰款:
一九九九年阿木爾林業局有其他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阿木爾林業局就僅僅因此而罰我款二千元。
二零零零年我進京上訪,在山海關被劫持,山海關和加格達奇警察勒索我一千元錢。
二零零一年我被勞教,綁架我去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的兩名警察的路費都是強行讓我承擔的,花去我三百多元錢。
我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灌食時,他們用我的錢買奶粉,糖,蜂蜜,手套等花去我三千元錢。他們迫害我強行給我打無名針、用藥花去我二千元。總共近萬元。我多年的積蓄全花光了,現在我沒有任何生活來源。
在一九九九年被中共綁架迫害前,我還是一位身體健壯僅僅五十歲的中年人,可是在中共十六年的酷刑摧殘下,我已經被迫害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六十六歲的老人了。
二、江澤民所犯之罪
由於被告人江澤民發起針對法輪功的迫害,引起了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們的附和和跟隨。他們所做的也要追究於江澤民。他們對法輪功和我犯下了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刑訊逼供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侵佔罪和毀壞財物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侮辱、誹謗罪、綁架罪、故意傷害罪、濫用職權和徇私枉法罪、報復陷害罪、虐待被監管人罪、酷刑罪,違反國際法律等的犯罪。
現在,我要控告江澤民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一五年,江澤民個人或伙同已知與未知的共同犯罪參與者,發動、設計、謀劃、命令、主導、落實、管理、參與或煽動了對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與懲罰。如上所述,這些行為違反了江澤民違犯了中國憲法第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條;中國刑法第26、234、235、236、237、238、239;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251、253、254.255;257;263;267、268、269、270;274、275;305;307;308;382、383;385、386;397;399條等多項規定,構成數十項犯罪。
中國刑法第247條禁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警等安全官員對我和家人造成了劇烈的精神與身體上的痛苦。為了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對我實施了不讓睡覺、毒打、常年捆綁、野蠻灌食等等酷刑折磨。中國刑法第248條禁止「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中國刑法第254條禁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僅因為我合法修煉法輪功的行為,我被那些抓捕我、將我送到洗腦班、看守所、「黑監獄」、勞教所或監獄的人員當作「罪犯」對待。在這些地方,我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其他身體上的痛苦與傷害、各類侮辱與羞辱人格的對待以及其他虐待。按照中國憲法,中國公民享有言論、信仰、集會、結社、遊行以及示威的自由,而我所做的只是行使這些權利而已。對我的指控都是基於如法炮製的、模糊的、過於寬泛、粗糙的法律,而這些法律完全是專門為了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暴力鎮壓而設計的。抓捕、參與非法監禁我的人員包括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因此,我遭受了第254條所禁止的報復陷害罪。
中國刑法第237條禁止任何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或「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此罪。我在非法關押期間,受到不讓去廁所,辱罵、羞辱等迫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7條禁止通過拘禁或其它方式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國刑法第238條禁止「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此罪需從重處罰。我遭受了非法拘禁、抓捕、關押或囚禁。我是僅僅由於信仰法輪功而被抓捕的。
刑法第263條禁止「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包括入戶搶劫、搶劫致人重傷、死亡以及持槍搶劫。刑法第267條禁止搶奪公私財物」。刑法第270條禁止「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刑法第275條禁止「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為了不讓我修煉法輪功,我的法輪功書籍與其他財產被闖入家中的人員帶走。我的一些財產也遭到了損害或破壞。
江澤民發起的對法輪功十六年多的殘酷迫害,系統地對堅守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上億人的正信被鎮壓,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勞教、判刑、關押看守所、洗腦班、精神病院,被勒索、開除公職、酷刑、迫害致死,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十六年的殘酷迫害,我被多次綁架關押,勞教、判刑十二年,打毒針、常年捆綁,吊銬、凍刑、餓刑、毒打、背銬,連續野蠻灌食十年等等多種酷刑折磨,我每時每刻都有死去的可能。十二年的冤獄,我死裏逃生的回來了,此刻還有多少法輪功學員還在中共的看守所、洗腦班、精神病院、黑監獄裏遭受煎熬,有多少法輪功學員沒能等到出獄的那一天,就被迫害致死了。
鑑於所有參與迫害的單位與個人所犯以上罪責,皆因江澤民造成,江澤民是迫害的元凶,本人對其他人暫不起訴。我特對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要求將其繩之以法,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清白、還公正於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