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開云:女市長落馬是先落馬的書記揭發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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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30日,山西高平市女市長楊曉波黯然落馬。此時,距其「老搭檔」、曾任高平市委書記的謝克敏被查僅1個月。據報導,謝、楊兩人不和已非秘密,他們從工作中「屢有抵牾」發展到「勢同水火」。楊此次被查,有當地人懷疑係被謝克敏揭發。(10月16日《廉政瞭望》)

書記謝克敏被查1月之後,女市長楊曉波黯然落馬,由於兩人的矛盾在坊間傳得沸沸揚揚,有當地人懷疑楊曉波落馬系被謝克敏揭發,就一點也不奇怪了。然而公眾依然想知道,女市長落馬是不是先落馬的書記揭發的呢?

第一,有可能是書記揭發的。為啥這麼說,至少兩個理由:首先,官場內鬥由來已久,謝克敏和楊曉波之間更是水火不容。既然書記落馬了,日子不好過,那麼,書記完全可能讓市長的日子同樣不好過而揭發女市長。其次,同為一個市的書記和市長,對當地政治生態和官場生態的影響都是巨大的。如果僅僅書記落馬,當地政治生態和官場生態惡劣的罪過可能由書記一個人承擔,既然書記知道市長身上不幹凈,自然想把市長一起拉下水共同承擔責任,從而減輕自己所受的處罰。

第二,完全可能不是書記揭發的。為啥這麼說,也有三個理由:首先,好男不與女斗,書記是男人,市長是女人,平時鬥鬥也就算了,如果落馬書記揭發女市長讓其落馬,實在有點丟男人的臉。其次,一個地方的政治生態和官場生態如何,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市長是第二責任人。即使書記和市長都落馬了,書記也要承擔主要責任,不可能因為市長落馬就把責任推給市長,而書記一點責任都沒有,或者從主要責任變為次要責任。更為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女市長確實有問題。俗話說,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女市長身上乾淨,即使書記揭發,肯定也無濟於事,因為組織不可能只聽書記一面之詞,而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2014年4月30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高平市市委副書記、市長楊曉波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隨後,經紀委調查,楊曉波2011年5月至2014年4月任高平市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攬工程、返還土地出讓金、結算工程款、撥付財政資金、調動工作、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索取、收受43人款物共計人民幣950萬元,美元47萬元,歐元9萬元,價值人民幣30.21萬元的金條和3萬元購物卡,手錶3塊、首飾5件。違反廉潔自律的規定,收受重100克金碗1個。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他人通姦。這是官方的調查結果,如果女市長沒有違紀違法行為,書記不管如何揭發也作用不大;而女市長本身就「罪行累累」,即使書記不揭發,落馬也是遲早的事。

女市長落馬是不是書記揭發的,根本不是一個問題。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當好一個市的書記和市長,如何利用人民給予的權力為人民服務,如何堅守道德高線、守住紀律底線、不踩法律紅線,如何厚道做人、清白為官……面對辦案人員,楊曉波嚎啕大哭,泣淚懺悔:「自己以為自己是為了家庭,殊不知親情比金錢重要,設想了一億種自己的人生,規划了一千億種,也沒有想到我是怎麼走到這一步的,我把人間最真的東西,用自己的雙手拋棄了,我只想好好改造,雖然我很恐懼未來的生活,恐懼看守所,恐懼監獄,恐懼也得去呀,真的很難,對不起,救救我吧。」女市長的懺悔儘管晚了,但無論對居廟堂之高還是處江湖之遠的人來說,都有警示意義和啟發作用。一個市的書記和市長先後落馬,留給人們無限遐想,但遐想之餘從中吸取教訓,避免重蹈覆轍,這才是每個人應該做的事情。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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