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深夜23點30分,中紀委網站通報福建省委副書記、省長蘇樹林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10月7日《福建日報》以報導省委常委會議的方式,在頭版頭條披露了蘇樹林落馬的消息。對比此前一些知名貪官落馬消息的報導,可以說《福建日報》對蘇樹林落馬的報導還是有新意的。
如果按照以往的「閱讀經驗」,10月7日的《福建日報》可能不會報導這條消息。因為:1、事發突然,對日報來講,夜裡11點半,已經拼好版子,此時如果沒有省委的通知,日報是絕對不會擅自轉發中紀委網站消息的;2、省政府一把手落馬,省委應會在次日召開全省幹部大會,通報中央精神,擁護中央決定,會後省報再行報導,這是通行的做法。
如此「閱讀經驗」的形成,也是最近幾年落馬的知名貪官的報導方式「培養」的。且看,2013年10月17日原南京市長季建業被中紀委宣布調查,第二天的《南京日報》隻字未提,第三天(10月19日),以南京市委召開幹部大會的方式對此做了報導。今年1月4日,南京市委書記楊衛澤落馬,第二天的《南京日報》在一版右下角一個最不起眼的角落報導了這條消息。此後,也沒有南京市委再開幹部大會的新聞傳出,這個《南京日報》頭版頭條的常客從此在該報銷聲匿跡了。
到了今年7月24日傍晚6點10分,中紀委宣布河北省委書記周本順接受調查,按說這條消息第二天見諸省報,時間綽綽有餘,可是,第二天的《河北日報》對此隻字未提,第三天(7月26日)才以省委召開幹部大會的方式透露周本順落馬的消息。
至於其他一些省市黨報對當地黨政主官落馬的消息報導,也大同小異。總體上看是能不報就不報,能緩報就緩報,能淡化的就盡量淡化。畢竟,這是一地官場的最大丑聞,心有戚戚,甚至兔死狐悲的官員也大有人在。在如此輿論氛圍之中,《福建日報》深夜截稿後獲知消息,第二天仍能及時見報的做法,不僅可以看作該報的新意,甚至可以看作社會的進步。
當然,新聞在事實之後,《福建日報》能及時推出披露省長落馬的消息,關鍵還在福建省委及時召開了常委會,為《福建日報》創造了新聞報導的條件。至於其他省市為什麼不能像福建省委常委那樣及時召開常委會原因也許多種多樣,但缺乏應有的政治敏感和對反腐敗鬥爭缺乏足夠的認識應是根本的原因。
黨政主官落馬,當地黨報如何報導,版面如何安排,其實是大有學問的。儘管至今國內還沒有一本新聞學教科書對此做過論述,甚至有關業務論文也沒有見到。但是,這對黨報編輯來講,是必須掌握的一門學問,尤其是在貪官落馬如過江之鯽的今天。本文不過是想拋磚引玉,看到更深入的研究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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