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0月08日訊】北京一家私募基金經理孫京(音譯),6年前在溫哥華買了一棟230萬加元的豪宅,給妻子和孩子居住。他每年還從大陸匯過來26萬加元的生活費,孩子上的私校,每年也需要花費4萬加元。可是,在打離婚官司時,孫京向法官聲稱,自己的年薪只有1.9萬加元。
《環球郵報》今天發表了一份調查報告稱,很多中國富人以公司或親友的名義購買加拿大的房地產,卻瞞報自己的收入,幾乎不交收入稅。
購豪宅是為了轉移資金
有一些人在溫哥華買豪宅,是為了把錢從中國轉移出來。他們把財產轉到妻子或孩子名下,即使自己因收入不合法,東窗事發,財產也能保住。
《環球郵報》記者查閱了過去兩年中售出的,200萬加元以上的250棟豪宅地契。發現房主的身份,「商人」最多,「主婦」其次,第三是「學生」。而主婦和學生一般都是沒有收入的。
在記者走訪的十三棟房主為學生的房子中,有五棟空著,四棟租出去了。一位在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就讀的女生說,房子是父母買的,等她畢業了就會賣掉。
逃稅?避稅?
《環球郵報》記者通過查閱地契、納稅和法庭記錄,發現在溫哥華買房的中國富人不交或很少繳納收入稅。
這是因為,這些房子是在他們的妻子或孩子名下,就象前面提到的孫京一樣。他們出售房產不用交房產增值稅,因為這屬於他們的第一套自住房,而不屬於投資房。
在溫哥華,2013年房價漲得最快的Dunbar區,25%的「夫妻家庭」報稅時填寫的家庭收入,在3.5萬加元以下,屬於繳納所得稅率最低的納稅人。可是,他們擁有的房子價值兩、三百萬加元,僅地稅就需要繳納上萬加元。再加上其他的花費,所報的收入很難維持生活。
多倫多稅務律師大衛。喬迪科夫(David Chodikoff)說,這些富人沒有違反加拿大法律,他們只是利用了法律漏洞來避稅。
在最近的聯邦大選中,哈珀承諾,將收集在加拿大購買房產的外國買家信息,並會考慮對這些人增收新稅。
(新唐人記者彥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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