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飯加保鮮劑 食藥署:合法添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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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10月1訊】據大紀元電子報10月1日的報導,高雄甫洲米食公司疑在米飯中添加化學藥劑,高雄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昨(30)日二度前往稽查,初步無查獲不法,已採證米飯送檢。高市府發表聲明指出,該米食確實有加入合法添加物,但衛福部仍應證明其沒毒性。衛福部食藥署則回應,業者所使用的都是合法食品添加物。至於遭到食安指控,業者揚言提告。

雄檢表示,當場確有發現標示VN-101、VN-103(鮮保利)食品添加物,兩者均為粉狀,業者稱為添加可「制菌」,但未發現週刊所報的化學藥劑,也沒查獲非法食品添加物。專案小組30日二度稽查該廠查察米飯實際製作過程,釐清使用鮮保利等複方食品添加物目的,及是否還有其他違反情事。

甫洲米食公司總經理吳宗霖指出,鮮保利添加物是衛福部許可,有助食物增1到2個小時保鮮,他說:「地瓜飯或調味飯會使用,而白飯並沒有使用」,為了自清,昨日開放工廠讓媒體拍攝。吳宗霖指出,添加VN103、VN151是PH值品質改良用,學校營養午餐一律未添加,示範流程中,置放比例約為米飯量的千分之5。他強調,公司2年食安風暴完全沒被捲入,已經營24年,竟遭不實指控,所幸客戶在聽完解釋後選擇相信,未出現退貨情形。吳宗霖不滿週刊報導抹黑,他說:「造成公司商譽損失,公司將提告」。

高市府:衛福部應證明沒毒性

高市衛生局長何啟功表示,「雖合法,但衛福部仍應證明其沒毒性。」他指出,衛生局採樣熟飯化驗,要檢視是否含防腐劑或其他保鮮劑等,若添加超量防腐劑,會依法裁罰新台幣3萬元到300萬元罰款。何啟功提到,採樣雖無發現防腐劑,但曾於去年2月查獲該工廠現場化學品標示不符,因此仍將檢驗內容物是否相符、是否超標,並依法從重裁處。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科長鄭維智昨日表示,醋酸鈉、L-麩酸鈉、反丁烯二酸一鈉等均為准用的品質改良劑或調味劑,並非防腐劑,經風險評估在適量範圍添加內是可以使用的,也是政府正面表列的食品添加物。

他強調,調味劑本身有增加風味的效果,也可以讓PH值變低,微生物生長的速度會比較慢,但要達到完全防腐的效果,恐怕沒有防腐劑強;而政府所正面表列的食品添加物,只要在適量的範圍內使用,它是可以使用的。加太多也會改變食品的味道,所以一般業者不會加多。

高屏32校立即停用

事件爆發後,高雄市15所使用甫洲工廠白飯的學校已停用,屏東縣也有17所停用,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長范巽綠表示,學校營養午餐委員會應馬上檢視得標廠商,並追查米飯供應鏈及食材供應商,要求校方提出替代方案,且依學校採購契約規定罰則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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