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貪官何以敢帶記者情人經常出入公開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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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報9月25日訊2014年5月19日,貴陽中院公開審理被告人程孟仁、何文受賄一案,兩人現已被貴陽高級法院終審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判決書顯示,扣押程孟仁退繳的贓款贓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70萬餘元,而何文退繳的贓款贓物多達1845萬餘元,僅房產就有9套。

1997年,原為貴州省遵義電視台女記者何文在採訪中成為時任遵義市副市長程孟仁的情人,何文30歲,程孟仁44歲,並為情夫「打前站」,通過承攬工程共同受賄1804萬餘元。這些錢,都由何文收受、保管、使用。案發後,辦案人員從何文處查繳北京、武漢等多個省市的房產9套。

與其它一些貪官的狗血劇情一樣,貪官、情人幾乎都是老套路。不過有點不同的是,有少數的貪官與情人還「相互憐惜」,相互求情,而這位女記者情人卻自稱也是受害者,是不是又有些大跌眼鏡了?

據媒體報道,何文稱自己是基於感情才跟程孟仁在一起的,她作為程孟仁的情人,自己也是受害者。

報道中稱,何文和程孟仁本來都有各自的家庭。何文說自己從來沒想過要和程孟仁結婚。2001年她和前夫離婚,帶著孩子上北京發展,是為了躲避程孟仁。

何文說,在北京的日子自己很艱難,程孟仁時常來看她。看她在北京過得不如意,2003年程孟仁提出讓她做點事,在自己的照應下賺點錢。

何文決定回貴陽做工程。在那之前的2002年,程孟仁已由遵義市副市長調任貴州省交通廳副廳長,並於2007年升任交通廳廳長。

公訴機關稱,「兩人一個台前,一個幕後」的「雙簧戲」唱法有兩種:一是何文接受他人請託後,利用程孟仁職務便利,給程孟仁下屬相關單位負責人打招呼,在承接工程等事項上為請託人承接項目;二是由何文直接通過程孟仁的關係得到工程後轉交給他人承接,為他人謀取利益。

2003年至2011年,何文和程孟仁先後在高速公路隧道工程、重油供應、石料供應等工程項目上幫助王某、高某以及重慶某園林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單位或個人承接工程,共收受賄賂1804萬餘元。前述的1804萬餘元受賄款由何文收受、保管、使用,並均在事前或事後告知了程孟仁。

做了18年的情人,收受賄賂高達1800多萬元,曾經過著享受不盡的生活。為何還覺得自己是受害者呢?

一方面認為自己與副市長之間是因為感情在一起的,是有感情因素的,是付出了感情犧牲的,應該得到一定回報,卻沒有想到最終回報的是鐵窗歲月。再一方面自己本來是想逃避這段所謂的感情的,可是經不住副市長的糾纏,最終沒有躲開掉,所以感覺自己是不是有被迫的意味。還有一方面可能認為,自己辛辛苦苦的收的那麼多賄賂,最終還是退繳了,自己最終沒有享受完。還可能覺得自己只是一個保管者。

無數事實已經證明,給貪官做情人是有相當大的風險的。不僅可能是人財兩空,更是會導致身敗名裂。有的女人貪圖權力帶來的虛榮與享受,瘋狂地以色來換取權力帶來的榮光與金錢,其實不知道最終有多少代價在等著她們。

為什麼有不少貪官是被情人舉報的呢?這不僅在於貪官的過度貪婪,貪財、貪女人,都是越多越好,還在於貪官與情人之間本身就是「利益」的相連,一個為了色,一個就是為了錢。所以這個記者情人覺得自己不完全是為了錢,還為了情,就自稱是受害者了。

其實,這位女記者情人在當初享受權力帶來的金錢時,恐怕是不會覺得自己是個什麼受害者,早已經是心醉不已,不然何已當了情人18年。這無論如何也不像一個受害者。

還有一個細節頗值得反思,那就是:程孟仁經常帶何文出入公開場合,讓相關人員知道他們的關係,便於何文直接找相關人員承接工程。

這裡面透露幾個方面的信息:一是當官的對於養情人絲毫不避諱,不僅出入公開場合,而且還讓其他人員知曉他們的關係;二是給情人介紹工程何以如此明目張胆。

這也讓我想起當初外國人寫的一篇文章,那就是一些中國人以養情人為榮,並視為一種成功的標誌。顯然在這位副市長眼裡,養個情人不算什麼事兒,而且還覺得有面子,所以才絲毫不會避諱,根本不用擔心別人知道。

儘管現在對於官員養情人等問題懲處比較嚴厲,但實際上如果官員不出問題,不被舉報,不被曝光,也許有很多人甚至包括監督部門都知道其包養了情人,也可能沒有什麼事,大家可能只是當茶餘飯後的談資而已。因為,在真正的社會、輿論監督方面,還無法發揮有效的力量,有的時候,很多這樣的舉報,往往還真是出於一種個人之間的利益動機。這也可能是一些官員養情人肆無忌憚的地方。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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