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又現「敲詐政府案」 趙艷波夫妻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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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9月22日訊】2015年7月下旬,內蒙古通遼市科左中旗​​保康鎮政府,通知劉廷文、趙艷波夫妻從北京回本地解決信訪問題。7月27日下午夫妻去了信訪局之後失去聯繫。28日劉廷文、趙艷波之子劉橫飛得到消息,父母被公安局以涉嫌敲詐勒索保康鎮政府的罪名刑事拘留。

1、一家三代成為訪民,家破人亡仍未解決問題!劉橫飛介紹:2005年,內蒙古通遼市修建公路時,徵(佔)用他爺爺承包的農防林地及林木12.59畝,只給了六千餘元。信訪多年未解決,他爺爺劉清仁含冤而死;爺爺去世後他父母繼續信訪,當地沒有解決信訪問題,卻將他父母分別勞教一年。解除勞教後,他父母繼續上訪,竟然指控「敲詐政府」;父母被抓後,劉橫飛請假回家,專心營救父母,也成為訪民。

2、政府主動送救助金上門,後又指控「敲詐政府」

劉橫飛介紹:因徵地補償問題上訪維權十年,家破人亡生活困難,母親疾病纏身。他父母向當地政府申請了多次貧困救濟。他母親的日記表明:政府主動送救助金上門,事後又指控「敲詐政府」。(據辦案警察介紹,涉案金額三萬左右)

3、政府九次被「敲詐」,每次都屈從交出錢款!政府被人敲詐多少次,官員才能被處分?

2015年8月4日,舒向新律師到看守所會見趙艷波,看守所找藉口不讓律師會見。舒向新律師已經讓劉橫飛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公開:百姓對政府實施敲詐時,政府為何每次都屈從交出錢款?政府被人敲詐多少次,才能對官員進行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刑法》等規定:使國家資產蒙受損失、使黨和政府蒙羞受辱的官員,應當追究責任。據悉:當地沒有查處使國家資產蒙受損失、使黨和政府蒙羞受辱的書記鎮長,卻悄悄地派工作組趕赴山東,暗地調查辯護律師舒向新!

(使國家資產蒙受損失、使黨和政府蒙羞受辱的書記鎮長,未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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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廷文、趙艷波之子劉橫飛:15048519427

山東旭洲律師事務所舒向新:1586663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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