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日持久的郭美美設賭事件,終於於昨日落下帷幕,法院認定被告人郭美美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被告人趙曉來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而公眾一直期待的紅會事件仍然是一個迷,郭美美在受審中自始至終隻字未提到紅會事件,看來這要成為國家機密了!
看到郭美美受審,我的心裡不禁有點納悶,郭美美何德何能?居然和薄熙來同等待遇——犯了罪被公開審理!不過想想也合情合理,郭美美事件畢竟成了一個公共事件,郭美美也相應的成了公眾人物,理應公開審理,以滿足公眾的知情權,我希望中國的法律以後遇到此類事情能夠一視同仁,都這樣處理。
在審判快結束時,郭美美稱,在被羈押的一年零兩個月里,自己已清楚知道犯了錯,特別後悔。她表示,以後不會做同樣的事,「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相信不會因為紅會或外界的一些事加重對我的審判。」郭美美說這話是什麼意思?難道紅十字會真有什麼黑幕?紅十字會中有「大老虎」?郭美美此次受審是有預謀?目的是想封她的嘴?
眾所周知,2010年郭美美因在新浪微博,以「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認證身份「炫富」,曬她的瑪莎拉蒂跑車、名牌包包、手錶、手機等,使中國紅十字會面臨信任危機,直至後來收不到一個善款。為此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新聞發言人王永聲稱要重查郭美美,然而隨後中國紅十字會對此予以否認,秘書長王汝鵬還通過實名微博說,紅會沒有任何人說要重查郭美美。使公眾認為紅會這是心虛,害怕郭美美揭他們的老底。
其實不僅是郭美美,許多公眾看了此次審判結果,可能都有這樣的想法,坦白地說,我原本以為郭美美此次受審會還中國紅十字會一個清白,結果卻使我更加疑惑了!所以希望中央巡視組能徹查紅十字會,給公眾一個交代,否則不僅讓公眾對中國紅十字會徹底死心,也會影響中國在國際上的聲譽,畢竟紅十字會是一個世界性的組織。
當然也不排除郭美美是在狡辯,目的是想逃脫罪行,免受處罰,不論怎麼說犯了罪就理應受到法律制裁,任何人都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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