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9月07日訊】據明慧網報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手挑起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雞西市東海煤礦四十八歲的採礦工程師趙斌被四次非法勞教。近日,趙斌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遞交了《刑事控告書》,起訴首惡江澤民。
在控告狀中,趙斌例數了遭受江澤民集團迫害他的部份事實。
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
一九九七年五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短短幾個月,困擾我十多年的痔瘡不翼而飛,本著「真善忍」的修煉原則,在社會、家庭做一個好人,遇事忍讓,處事多考慮別人,工作兢兢業業。可是這份平靜安寧的生活隨著江澤民一意孤行鎮壓法輪功而被打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荒唐至極、毫無法律依據的殘酷迫害發生後,九月我們一行四人去北京上訪,還沒找到信訪辦,就被本礦保衛科程亞東、東海礦派出所劉志剛在北京玉淵潭公園被劫持回雞西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因拒絕寫保證書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
掛講真相小喇叭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我在我家樓頂懸掛小喇叭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告並劫持到雞西市第二看守所, 十二月我被非法教養三年送到雞西勞教所迫害。
在這期間,非法超期拘押我八個半月之久。在看守所裏,每天碼鋪四個小時,每天兩頓飯,每頓一個玉米麵的窩窩頭,半缽鹹鹽水,根本吃不飽,每天晚上站班三個小時,過著非人的生活。
由於雞西勞教所衛生條件惡劣,十個月的疥瘡折磨的渾身上下沒有一塊好地方,至今疤痕仍依稀可見。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警察張國華把我叫到管教室讓我寫考試題,被拒後六個警察一起上來打我,張國華拿電棍電我大腿、下顎等處,見我毫無痛苦反應,就把最大號的電棍拿來電我,結果電棍還是沒電。警察們把我拽到大廳兩人按住我的雙臂,祁敏像瘋了一樣拿警棍打我腿、腳等處,那時我身上的疥瘡還沒好,全身都是膿包疥瘡,打完後用手銬把我銬在樓梯扶手上。
二零零三年下半年,勞教所逼我們做空心磚,我們拒絕做奴工、拒穿勞教服,我被警察祁敏、張國華、朱立俊等人蒙住頭部,用六分粗的白塑料管(也叫小白龍)抽打腳面七十多管,腳面腫起老高。隨後宣布給我、宮呈閣、劉學剛等人加期三個月。一個月後,把我們十多個人轉到綏化勞教所繼續迫害。
到達綏化勞教所,對我們來的十多個人進行強制轉化,不讓睡覺,警察和猶大象蒼蠅一樣的圍著你自顧自的瞎說,稍有不滿包夾(用刑事犯看管煉法輪功的人)上來就打,逼著你唱 「紅歌」,逼你放棄修煉法輪功,逼著你罵師父罵大法,再不轉化,把你拉到一個空房子實施酷刑,牙籤穿指甲,上大掛,電棍,煙頭插鼻孔熏等等,直到你轉化為止。最後再逼著你去轉化別人。
為湊指標被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四日,警察劉世增伙同張宏偉、劉志剛,到我單位,在我不再現場的情況下,將我辦公室的抽屜撬開,搜到三本向世人講真相的法輪功小冊子,並說我拿小冊子給同事看,將我非法教養二年,兩天後我被關進雞西勞教所。過後得知,黑龍江省公安廳搞一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項活動,稱為「鐵鏟二號」那一天全省統一行動,他們實在找不夠人,於是他們湊數構陷將我非法勞教。
電話被監聽遭綁架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警察劉世曾、王麗伙同東海礦派出所竇志軍,到我單位將我綁架,原因是我在電話中和別人打聽A4紙的價格。多麼荒唐可笑,這也是抓人的理由?當天下午兩點左右把我關押在城子河分局後院審訊室,對我進行非法夜審。他們把我扣在鐵椅子上,四肢有手銬腳鐐固定。我整個身體無法動彈,二十四小時連續被扣在鐵椅子。期間我要求上廁所,惡警楊洪寶不允,最後導致小便失禁。
被非法審訊期間,城子河分局國保副隊長金旭東對我刑訊逼供,用鞋底狠命的多次抽我嘴巴;楊洪寶從我脖子處往身體裏灌涼水。此時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零口供、零簽字。第二天下午四點我被關押在雞西市第二看守所。兩個月後王麗將我非法勞教送至綏化勞教所,身體檢查不合格回家。隨後被城子河610綁架到杏花洗腦班。回家後610的人不斷上門騷擾,二零一二年十月我被迫流離失所。
在貴州講真相被他人構陷非法拘留、勒索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我應聘到貴州省貴陽市元和天成公司,在開陽縣龍洞溝煤礦任總工。六月二日帶班入井,給工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被人構陷,開陽縣公安局對我非法拘留十天,六月十四日被城子河分局金旭東、楊洪寶、城子河610主任劉波帶回送雞西市看守所關押四天後,勒索我一萬五千元人民幣改為監視居住。
精神方面遭受的迫害
我從小就是一個乖巧聽話的孩子,唯一的愛好就是讀書。所以我一直學習很好,從小學到中專一直到我參加工作從沒有與看守所打過交道。可是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四日半夜我被關押在雞西市第二看守所,監室的鐵門打開,警察把我推進去,我看到的是:昏暗的燈光下,有五、六個剃著光頭的人一字排開站在通鋪上,一個胸前紋身兇巴巴的鋪頭過來問我:因為甚麼進來的?我說因為煉法輪功,當時沒說甚麼就讓我睡覺了。那時我好像進入地獄一般,在我眼裏那些剃光頭的,就像地獄傳說的小鬼一樣。當時的精神壓力可想而知。就這樣我在擔心、恐懼、和對未來無法預料的心情中度過了一夜,以致後來被非法關押的日日夜夜。
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我的母親和我的岳母相繼離世,我無法床前盡孝,更不允許我回家奔喪。
二零零四年七月,東海礦五採區缺主任工程師,礦幹部科長於修文權衡全礦的工程技術人員,論能力,論資歷,我是最佳人選,在礦工作會議提議,建議我去五採區任主任工程師,當時礦黨委書記姚寶柱以我煉法輪功為由不予通過。
我所寫出的這些事實,只是我遭受中共非人待遇的冰山一角。其心靈遭受的創傷是語言無法表達的。
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犯下了:綁架罪、搶劫罪、侵佔罪、非法拘禁罪、偽證罪、誣告陷害罪、故意傷害罪、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剝奪公民信仰罪,他才是真正的破壞法律實施,所以希望最高檢察院負責人能堅守法律尊嚴,堅守公平正義,懲惡揚善依法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還法輪功師父李洪志先生清白,弘揚正氣於世間。
為還法輪大法李洪志先生的清白,為這場運動所有被迫害者討回公道,江澤民必須為這場中華民族的浩劫負全部責任,同時也規勸所有參與這場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公、檢、法、司的工作人員,由於你們的助紂為虐,給多少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造成無盡的痛苦和不幸,多少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同時也造成大量公檢法等部門的同胞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到的各種報應,其實這些人才是這場運動的真正受害者,這都是我們不願看到的。
歷史的車輪永遠都不會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正義必在人間彰顯,為自己,為你的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