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2015年8月28日下午,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在京閉幕。閉幕會追認了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三十二次、三十三次主席會議分別作出的關於免去黃小祥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副秘書長職務、撤銷其委員資格的決定和關於撤銷張力軍、王玉發、汪良、顧欣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
新華社的報道中既沒有講張力軍、王玉發等人是何許人也,也沒有講撤銷他們政協委員職務的理由。29日,澎湃新聞發表一文,指出此次被撤銷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王玉發,此前系廣州軍區空軍政委;張力軍則曾任環保部副部長、黨組成員,2013年入選全國政協委員。
這次被撤銷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5人中,除了張力軍因腐敗落馬的原因之外,其他4人,公眾並沒有從其他途徑獲知他們被撤銷資格的原因。尤其是王玉發,一個軍隊的中將,撤銷委員資格,是啥原因總該跟公眾明言一聲吧。政協是四大班子之一,公開的政治組織,絕大多數委員也都是納稅人供養的,委員資格被撤銷的原因,這樣的大事公諸社會,以便利公眾監督,也是基本的政治倫理。
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政協委員)如果嚴重違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或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的決議,由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分別依據情節給予警告處分,或撤銷其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的資格。」王玉發被撤銷委員資格,從邏輯上講,當然也是「嚴重違反了政協章程和全委會以及常委會的決議」。但是,這樣的原因畢竟太籠統,政協章程共51條,政協全委會和常委會的決議更是難以盡述,王中將究竟違反了那一條呢?
不過,從近來引起輿論廣泛關注的一些政協委員被撤銷資格的案例來看,多是涉及腐敗,但程度輕重有別。比如「最美政協委員」劉迎霞,據說捲入中石油腐敗大案,其本人的學歷、履歷、從商經歷等等多有造假,然而,這個女人至今也不知所蹤。而今年6月被撤銷委員資格的兩名全國政協委員韓志然和顏世元,一個是原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一個是山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長。目前,韓志然所有職務被免除,而顏世元因「違紀」從副省級高幹降為副廳級的副巡視員。而軍界另一名於去年6月被撤銷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葉萬勇少將,2013年退休前為四川省委常委、四川省軍區政委,去年6月被移送軍事司法機關查處。
王玉發委員資格是什麼原因被撤銷的呢?是不是和葉萬勇一樣也是涉嫌「嚴重違紀」呢?現在又是不是也移送軍事司法機關了呢?
沒有原因的公開,就免不了傳言的流布,網上的揣測,也很容易形成負面輿情。王中將「被撤」的原因還是儘快公開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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