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24日讯】据明慧网报导,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再亟(当年四十五岁),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去北京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被吉林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非法劳教一年,遭强制洗脑,强迫劳动,刑事犯人毒打等,在二零零零年七月八日被迫害致死,遗体后背全是青紫色,左侧太阳穴塌陷,眼角还塞了纱布,纱布角露在外面。尸检后器官全部被摘走,赵姓警察说“留做标本”。
近期,李再亟妻子祖春荣女士(五十六岁),通过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向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控告状,控告元凶江泽民害死了她的丈夫。并在同一天也向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控告江泽民刑事控告状。诉状均已经妥投签收。
李再亟是吉林市第一个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祖春荣女士说: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灭绝政策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这场对好人的迫害给千千万万个幸福家庭带来的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苦;当听到丈夫离世的消息时,真是晴天霹雳,我的公公、婆婆,白发人送黑发人那痛彻肺腑的哭声;我失去了丈夫,家中的顶梁柱,儿子没有了父亲,那悲伤、孤独、凄凉、无助……
下面是祖春荣女士控告状中陈述丈夫当年遭迫害的事实:
丈夫李再亟,一九五六年出生,于一九七八年参加工作,一直在吉林市传染病医院(五医院)做水暖维修工作。李再亟本性善良、憨厚、待人随和;工作认真、钻研,勤奋,是全院职工公认的好人。一九八七年在工作中意外受伤,造成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在医院治疗很长时间,但始终没有彻底康复,靠拄双拐走路,不能上班在家休养。一九九五年经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他按照法轮大法的法理“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人,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不长时间,完全康复能正常走路了。他从内心感恩法轮大法和师父。并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的美好。亲属和朋友看见在他身上出现的奇迹都相继走入了法轮大法的修炼。
依法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迫害致死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在害怕和嫉妒中,滥用其作为该国最高领导人的权力,发动了对法轮功修炼群体的疯狂镇压,诽谤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的谎言铺天盖地,李再亟心里非常难过,为了告诉人们真相,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他毅然去北京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要求还法轮大法清白!还大法师父清白!
他被吉林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送到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劳教一年,这期间家属没收到任何法律手续。
据当时和李再亟在同一监舍的法轮功学员证实:李再亟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被劫持到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后,因坚持修炼遭刑事犯人毒打、强制洗脑,强迫劳动等。在二零零零年七月,李再亟因为在劳教所长期遭受迫害,拉痢疾严重脱水。劳教所没有给他及时医治,导致病情加重。劳教所五十多岁的狱医李志刚是个根本不懂得医术的兽医, 过去他只是给动物看过病,并没有学过人体医学。面对李再亟的严重病情,他指使几名劳教犯人把李再亟强行拖到水房,给其强行野蛮灌大量的浓盐水。当时李再亟拼命挣扎,整个大队的人几乎当时都听到水房里的“噗嗵”声。没过一会声音就停止了,接着大家看见大队警察纷纷跑进水房,用棉被把李再亟包上、抬走,说是到医院抢救,其实李再亟已当场被迫害致死。
遗体惨不忍睹,尸检后器官全部被摘走
七月八日上午,我婆婆家接到通知说:李再亟有病在医院呢,婆婆和儿子没找我(因我在外当保姆)就到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看到我丈夫被停放在医院的走廊里,身上蒙着白纸,有警察看守不让到近前。下午被送到吉林市死亡鉴定中心。
晚上六点多,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警察到我家来了,其中一名是吉林市城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的高清海,另两名是劳教所的警察。其中一名姓赵的警察和我说:李再亟是拉肚子死的,在死亡之前有炼法轮功的人给送的法轮大法《经文》,当班的警察问李再亟是谁送的《经文》,李再亟始终坚持不说。我当时说:“李再亟没有病,在这之前我到劳教所看到他时还没病,怎么突然就死了呢?这分明是你们打死的”,警察不承认。
我当时提出马上去看遗体,他们不同意,让第二天去,我坚持要去,后经他们研究,当天晚上七点多和警察一起去了吉林市死亡鉴定中心。我到遗体前只看了一眼,警察就粗暴的将我拽走,当时李再亟尸体已被整容,上身没穿衣服,我看到丈夫的后背全是青紫色,左侧太阳穴塌陷,眼珠都被打出来了,是后塞进去的,眼角还塞了纱布,纱布角露在外面。
我问这是怎么回事?警察说是苍蝇砟子(意思是苍蝇下的蛆),后来警察强迫家属签字做尸检,并说不做尸检不给火化。(因为李再亟在劳教所就被迫害死了,到医院未有抢救过程,医院不给开死亡证明)。我们家属不同意。后被他们欺骗同意做尸检。
七月十二日上午十点多,李再亟尸体在吉林市江南死亡鉴定中心尸检后,在未征求我们家属同意,私自将体内器官全部摘走。赵姓警察买了很多卫生纸(是长卷那种卫生纸,有八卷),我问:买纸干什么?赵姓警察说往肚子里塞。往出抬时,李再亟身上还往下滴着鲜血。我们向警察要李再亟的器官,赵姓警察说:留做标本。
第二天,警察到我家中要求家属火化尸体,家属问啥他们都不说。走时将李再亟尸检“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共四页,掉在我家地上,我拾起保管起来。因为我不识字,当时没看里面有什么不对。后来看,其最后的落款日期是: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三日,与尸检当天日期延后一个月零十一天。
火葬场戒严,朋友送行被拘留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号上午七点钟,李再亟被火化(当天的第一炉)。那天,吉林市得到消息的法轮功学员前去送行,公安局和劳教所的警察在李再亟家门前蹲坑,去人就抓,然后送到吉林市拘留所,等李再亟火化完之后才放出来,当天被抓的有近百人。
当天上午整个火化场戒严,就火化李再亟一人,火化场内没有其他死亡人家属。警察还开来两辆敞篷汽车,车上站有二、三十人,都穿着便衣。
李再亟的衣服都是警察给买的、给穿的,根本不让家属靠前,就匆匆给火化了。一切费用都是劳教所强迫家人签字,以照顾家庭困难为由,火化的一切费用都由劳教所出钱。将此事草草了事,逃脱罪责,掩盖事实真相。
十五年母子相依为命艰难度日
我丈夫被迫害致死,只是因为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真是晴天霹雳,我的公公、婆婆,白发人送黑发人那痛彻肺腑的哭声,那苍老憔悴的身影;儿子没有了父亲,我失去了丈夫,家中的顶梁柱,那悲伤、孤独、凄凉、无助,使我怎么也不能想像这一切是真的。
我从小有病,没上过学,只会写姓名等简单的字,又不懂法律,李再亟火化后,被他们哄骗,相信说给我儿子安排工作,那年我儿子十六岁,在上初中。在那种悲伤又无助的情况下懦弱的签了字,我不应该签这个字呀!直到九月二十九日,劳教所才以我没有工作,生活困难一次性补助给我三千元钱。
劳教所说给我儿子安排工作最后也没兑现。而李再亟的单位:吉林市传染病医院只给了正常死亡职工的待遇,在劳教期间的工资一分没给(按当时政策规定:法轮功学员劳教期间给开工资),当时的院长姓邓(女)。家属曾多次找过,单位有关人员推脱,无人理睬。
李再亟被迫害离世后,吉林市青岛街派出所片警邓X峰还常来我家骚扰、恐吓。有一次我没在家,他对我儿子说:“你妈再炼就抓。”
李再亟离开我们母子已十五年了,这些年里,我靠打工(做清洁工、当保姆、饭店洗碗、弹棉花等)挣钱来维持生活、供儿子读书,真的是含辛茹苦呀!也感谢法轮功学员们这些年来的资助,我们母子才走到今天。现在儿子已有工作,并已结婚成家了(我们母子住的还是十五前那个四十几平米的房子)。值得欣慰的是,江泽民即将被绳之以法,李再亟在天之灵笑看长达十六年的迫害即将结束。
我之所以起诉江泽民,不是为我自己,因为我的遭遇只是千千万万法轮功修炼者中的普通一例;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元凶,起诉江泽民,是彰显人间正义,是呼唤良知;起诉江泽民,也是在给那些仍在听信谎言和为江泽民集团卖命的人一次明善恶、救灵魂的机会。
愿所有善良的人们用你们的良知、正直和正义感支持人们信仰自由和炼功自由的基本权利!愿所有善念尚存的人们分清正邪、明辨善恶,给自己一个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