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21日訊】自天津大爆炸事故發生以來,引發社會對安全問題的關注,人們震驚的發現類似的危險化學品爆炸事故,竟然近年來頻繁在大陸各地發生,卻從未引起當局的重視。此外還有更多的「定時炸彈」潛伏在人們的身邊,不知何時引爆。一家國際環保組織近日也指出,天津港危化物大爆炸並非單一事件,揭示了中共當局對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漠視。
發生在天津濱海新區的危險品倉庫爆炸事故,傷亡慘重,損失巨大,也引起了外界對中國工業安全的擔憂。
「綠色和平環境保護組織」8月18號發表報告指出,天津港爆炸事故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僅僅今年就已經在江蘇、福建和山東省發生了13起類似爆炸事件。事實上,上個月南京一家化工廠就發生了爆炸,並且波及附近的3個化學品倉庫。
無獨有偶,台灣一位網友在電子論壇整理出中國從去年1月至今,發生的24起中國化工廠爆炸事件。其中多起爆炸事故現場與天津爆炸極為相似。如「江蘇化工廠爆炸火光沖天,民稱如原子彈」、「江蘇化工廠爆炸火焰呈蘑菇雲狀」、「江蘇雙馬化工廠爆炸,鏟車拖走部分死者」等等。
一起起災禍和慘劇令人們不禁深思,釀成這些化工爆炸事故頻發的原因究竟是甚麼?
「綠色和平」報告指出,天津爆炸事故揭示了多年來,中共當局忽視危化物管理政策的制定和執行。
《美國之音》引述美國智庫威爾遜中心中國論壇主任吳嵐(Jennifer Turner)觀點指出,化工是中國的一個重要工業,而管理條例卻沒有跟上。吳嵐還說:「不僅是化工廠,還有有毒廢料的非法排放、非法儲存和事故等,已經持續很多年了,而相關條例卻沒有跟上。這次天津爆炸事件只是更嚴重問題的一個表現。」
而中國問題專家、資深時事評論員橫河認為,在中國,即使制定了相關的安全管理條例,還存在著條例本身是否存在漏洞,能否嚴格、公正的執行等問題。
中國問題專家、資深時事評論員橫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有一個通知,說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由原來的『先證後崗』,變成『先崗後證』。原來『先證後崗』是你要考核、符合標準了發你一個證,你才可能去做安全管理人員。現在改成先上崗再說,你先去做安全管理人員,然後再去培訓、再去教育。這不是明擺著就是開了個出事故的口子嗎?」
橫河指出,中國現在的立法過程或各個部門規定當中,通常會故意留下來漏洞和空子,以便讓權貴階層能夠繞開這個規定,從而使既得利益集團可以從中受益。
橫河:「因為瑞海國際是擁有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根據這個規定,它就不需要再加上危險化學品類經營許可了。這一來的話就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天津港的危險品運輸儲備是不是說根本就沒有任何安全措施?因為它甚麼許可都不要。是不是在天津港裡面所有的危險物品都是處於這種狀態,沒有監管的狀態?如果說是的話,我相信是,那麼天津港是這樣,全國其他港口呢?因為遵循同一個規定。這是一個最嚴重的問題,就是說不是它一家的問題。」
雖然《國家安全條例》有規定:「禁止在公共設施、居民區和交通要道1公里之內設立危化物倉庫。」但天津濱海爆炸現場的情況是:瑞海公司危化物倉庫距離居民公寓、一條高速公路和鐵路只有幾百米。這就是典型的空有規定卻不執行的例子。
橫河指出,造成中國安全事故頻發的原因,是多個環節都出現了問題:如監管不力、民眾和媒體無力監督、權力尋租以及當局唯GDP至上等等,而這些問題很多都是中國特有的。
採訪/編輯/張天宇 後製/陳建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