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被迫害冤死 九旬老母控告惡首江澤民

Facebook

【新唐人2015年08月09日訊】據明慧網報導,湖北省廣水市法輪功學員劉光鳳,原為湖北省廣水市糧食部門職工。於一九九七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和無數法輪功學員一樣修心向善,家庭和睦,身心受益。她為人誠實,寡言少語,勤勞善良,是一位街坊鄰里公認的好人。

在江澤民發動的血腥迫害中,劉光鳳歷經多次綁架、勞教,遭受種種酷刑折磨,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四日被迫害致死。

七月中旬,已是九十高齡的劉光鳳之母劉大華老人與兒子(劉光鳳之弟)劉光順,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遞了控告書,控告惡首江澤民,為女兒(姐姐)申冤。以下是母子二人在控告書中陳述的劉光鳳被迫害經歷:

二零零一年四月,劉光鳳進京上訪被抓非法勞教,關押在湖北沙洋勞教所「嚴管隊」。在那兒,她和其他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幾乎都受到了不准互相講話、強迫唱邪歌、走軍訓、長時間跑步、喊邪惡口號、不准或限制上廁所、看污衊大法錄像、罰站、罰蹲、毒打、被電棍電、戴手銬、打耳光、遭吸毒犯「包夾」謾罵、從事各種奴工勞動、剝奪睡眠等非人折磨。後又被轉到九大隊「嚴管」(大隊長龔珊秀)。她本應於當年十一月回家,惡警藉口她不「轉化」,就非法對她加期半年。在勞教所她度日如年,腿被打殘,不能正常走路,勞教所一直將她「關小號」關了一年多。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劉光鳳與同修在河南省信陽雞公山旅遊風景區講真相,被信陽公安局雞公山風景區公安分局翁新民、派出所任華新、人武部部長夏廣星、街道主任周忠佳、執法大隊長等人非法抓捕、刑事拘留十五天並被非法抄家。又非法被廣水公安局勞教二年。於二零零五年正月後,押送湖北省女子勞教所(武漢市洪山區馬湖特一號)。

劉光鳳在勞教所受盡酷刑迫害。惡警們為了讓劉光鳳放棄信仰,利用吸毒人渣用腳踩、踢劉光鳳的小腹、陰部,用手掐乳房,用電棍電,長時間罰坐小凳子等,她的小腹、陰部、大腿全被打青;每天還被強迫進車間參加奴役勞動達十幾個小時,有時還不讓洗漱;別人都休息後,「包夾」她的惡人鮑鯤、劉小麗輪流看管,讓她「蹲軍姿」到半夜兩至三點鐘,腳再次被打跛。她向別人透露被打的經過,惡警余君麗便威脅她說:「你以後沒有好日子過。」

劉光鳳不背所規(五十五條),被罰站幾天幾夜,還不停的遭到一輪又一輪強制洗腦迫害;因為不配合邪惡的安排,她被拖到密室,姓胡的和另一年輕惡警用兩個大電棍同時電擊毆打,手和腿被電起五、六個雞蛋大的水泡,小腿部位燙起的水泡破裂潰爛,鮮紅的肌肉血淋淋的裸露著,其他勞教人員看到了都忍不住落淚;由於害怕惡行暴露,惡警還不許她捲起褲褪露出傷痕,並強行將她關禁閉;她還被罰連續蹲「軍姿」幾個月,腿被蹲瘸;即便如此,惡警還照樣逼她走軍訓、到田間幹繁重的農活,晚上不准睡覺。惡警完全失去了人性。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明慧網)

二零零九年元月七日,劉光鳳在去武漢的火車上看法輪大法書籍,被武漢鐵路公安分局武北派出所惡警綁架,並被非法抄家。

二零零九年元月八日半夜二時左右,武漢鐵路局惡警十餘人非法闖入其家中搶劫財物,搶走電腦和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同時洗劫了我們為外孫女出嫁存放在家中的現金幾千元及銀行卡兩張,其中有我(劉光鳳的母親)帶來養老的三千多元現金。惡警在搶劫過程中不顧及我這個老人的身體,一直折騰到天明,在苦苦哀求下,惡警才從已搶劫的養老錢中退還了一千五百元給我。

二月八日,劉光鳳被送到廣水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禁。廣水市邪惡「610」圖謀對她非法判刑。四月二日下午,看守所突然通知家屬接人,家屬接人時,劉光鳳已不能說話、不能走路、不能飲食,身體從頸椎到腳後跟及十個手指全部呈褐紫色,且後脖子呈現十個手指的痕跡。劉光鳳被接回家後不到兩天便含冤離世。

為我女兒的冤屈,我和兒子到有關部門申冤。面對如此大冤案,中共黨沒有一個部門的人能為我們說一句公道話的,有的不給好臉色看,還兇的很;好多聽說我女兒是煉法輪功的就嚇的要死而趕快閃開。

中共黨還搞株連政策,女兒劉光鳳在我家中被河南信陽雞公山風景區公安分局翁新民、派出所任華新、人武部部長夏廣星、街道主任周忠佳執法大隊長等人綁架,關押在信陽看守所。因當時女兒做家政,幫別人帶孩子,當時惡警把這個孩子也帶去看守所關押。我兒子劉光順去說明情況想要回這個孩子,惡人反把我兒子劉光順當精神病送到河南信陽精神病院關了七天。

我兒子劉光順出來後找到雞公山風景區管理區書記鄭怡,為甚麼把我當精神關押,鄭怡說是經過管理區黨委研究決定的;光順談好了一個對象要辦理結婚手續,管理處書記鄭怡等人故意刁難,說我兒子是精神病不給辦,要辦手續你必須去證明你不是精神病。為了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我兒子找公安、找律師、找到信陽精神病院開具證明,也到過上級各部門上訪,為這事到信陽一地來來回回跑了不下四十次之多,雞公山管理區與這些部門串通一氣故意刁難不開證明,結婚手續不給辦,姻緣拆散,至今兒子還是光棍。

我家房子在沒經我們同意、在我們不在家的時候被管理區主任黃真偉帶人用推土機推成平地。也不給我們解決住處,我們多次要求才給了我母子倆十幾平的地下室。那段日子我和我女兒兩家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

因此母子二人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能公正地用國家法律對造成劉光鳳被迫害致死的元凶江澤民依法提起公訴,要求對被控告人江澤民依法懲處,承擔致劉光鳳被迫害冤死的一切罪責,要求賠償十幾年來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