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06日訊】趙培:到7月30號為止,明慧網已收到120125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遞交給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等相關部門的起訴江澤民訟狀的副本。
巧的是,袁裕來律師8月1號就在微博發了最高法院關於《新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有些案件屬於政治敏感類的案件,例如針對國家領導人等政治人物的起訴、具有特殊政治目的的起訴﹔有些案件屬於涉及民族、宗教、國防、外交、意識形態等領域的起訴﹔有些涉及突發敏感類的案件,例如涉及國家網路監管的行為﹔有些涉及國家政策調整或者歷史遺留問題,例如企業改制、軍人安置、民辦教師等。這類案件實際上並非法律問題,也不是法院能夠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的,這類案件應當依法不予立案」。
袁律師質問,「針對政治人物的起訴,依法應當不予立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還要不要?」網友們說,中共的法律就是「依法治民」的,不是「依法治國」的。中共的法律就是鎮壓百姓的遮羞布,並不能管制江澤民這種共產黨中的人權罪犯。
無巧不成書的是,中國法輪功學員告江澤民,美國這邊就出有告總統的了。7月25號,美國眾議院宣佈已聘請一家美國律師事務所為院外法律顧問,代表眾議院起訴歐巴馬。
那麼歷史上有沒有告總統告贏了的呢?有,中國人就有告贏的。2014年中國三一集團關聯公司在美國建風力發電廠,歐巴馬不允許。7月,三一集團上法庭告贏了。
當然,人家美國總統是尊重法律、人權的,告總統就是解決糾紛去的。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那是維護人間正義和人道的。但是這說明一個問題,法庭在一個正常社會就是一個解決糾紛、維護普世價值的地方。法輪功學員訴江的行為是合理合法,只是中共的法律條文是違法的。
雖然我不知道,袁律師的微博是不是受到法輪功學員訴江的啟迪。但是,法輪功學員的訴江確實在引領著中國。法律界開始思考中國到底需要甚麼的法律。維權人士也能知道中共法庭不能解決問題的原因。
甚麼是中國的下一步呢?準備中共倒臺後的中國法律。中共的法律是惡法,如果依法治國的話是要徹底拋棄的。比如說,江澤民的「三個代表」、中共執政這些渾話都是中共憲法的內容,這種憲法怎麼拿來當根本依據呢?不能用。
雖然《憲法》不能在中共倒臺前完成,但是確定國家根本的《人權宣言》可以出爐了。其實,這個事情也沒有那麼難。美國的立國之本《獨立宣言》、加拿大的《人權憲章》都是幾頁紙的事情。但是這些開國文典卻保障了這兩個國家上百年有法可依。